申請再審被駁回可再次申請嗎
A. 申請再審被駁回,怎麼辦
向當地檢察院反應情況,要求抗訴。
B. 向省高院申請再審被駁回還可以向最高院申請再審嗎
法律賦予的權利已用盡不能再向最高法申請再審,只能向檢察院抗訴。
C. 民事判決申請再審被駁回後,還有什麼救濟
民事判決申請再審被駁回後,還可以向檢察院申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D. 再審申請被駁回後能否再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申請被駁回後,不能再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法院不會受理,但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檢察院在三個月內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
一、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如下:
第三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審申請被駁回後再次提出申請的;
(二)對再審判決、裁定提出申請的;
(三)在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作出不予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決定後又提出申請的。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但因人民檢察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而再審作出的判決、裁定除外。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4)申請再審被駁回可再次申請嗎擴展閱讀
1、事人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審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和原審其他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二)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再審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三)原審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實的主要證據及其他材料。
2、再審申請書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再審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審裁判文書案號;
(三)具體的再審請求;
(四)申請再審的法定情形及具體事實、理由。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E. 原審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可否向上級法院申請再
原審法院駁回再審申請,不能把向上級法院申請再審,可以向原審法院的同級檢察院申訴,請求檢察院抗訴或者提出檢察建議。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F. 被發高院駁回的再審案件後發現新的證據可以再次向高院申請再審嗎
可以,但要一級一級往上走程序。如果基層法院能解決就不會發到高院,如果下級法院解決不了,就我有可能發回省高院,或最高院亦有可能。
G. 民事申請再審有限次嗎再審駁回後,因有新的據足以推翻原裁定的,是向省高院再審,還是拿著新證據直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法發回〔2009〕26號)第三答十一條:再審申請被裁定駁回後,申請再審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申請再審人不服駁回其再審申請的裁定,向作出駁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申請再審人不服駁回其再審申請的裁定,以相同理由申請再審的,法院不作為再審申請處理。不過,如果:1、原來的再審申請被駁回是因為申請再審人主張的事實缺乏證據支持,2、申請再審人主張的事實存在與否可能影響案件的判決結果,3、申請再審人提供的新證據可能證明其事實主張,那麼,再審申請人可以在其再審申請被駁回後,再次申請再審。
H. 請問:民事抗訴申請被駁回了又有新的證據,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嗎謝謝!
如果向省高院申請了再審被駁回,去省檢察院抗訴不予支持。現有很多新的證據,是可以去最高院申請再審的。
如果已經超過六個月,就不可以申請再審了。
I. 向法院申請再審的申請被裁定駁回以後是否可以上訴
再審或上訴,都必須有能推翻原判決的新證據。否則是很難的。1,判決書有過錯之處,
2,審理程序不合法,
3,出示原判決事由的新證據。
在一審判決下達半月內提出。[判決書最後均有提示】
J. 我提交再審申請書是中級人民法院,但原申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可以再向中級法院申請再審嗎
提問者類似事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年6月修訂版)網頁鏈接以及內司法實踐是有欠缺造成的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於案件審理規定是:在一審法院判決規定的上訴期內,當事人可以向原審法院或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不是申訴,如果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的當然要遭到依法駁回的裁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是二審終審制,只有對於二審判決還是不滿的、並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當事人才能向當地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