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再審駁回
❶ 民事再審高級法院駁回能不能最高法院
不能了。法律規定,再審申請被駁回後再次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但因人民檢察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而再審作出的判決、裁定除外。法條鏈接:最高法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再審申請被駁回後再次提出申請的;(二)對再審判決、裁定提出申請的;(三)在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作出不予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決定後又提出申請的。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但因人民檢察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而再審作出的判決、裁定除外。
❷ 請問:已申訴到最高法院被駁回不服該怎麼辦
只要你找到充足的,有力的新證據。你還可以繼續去申訴。雖然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申訴。但如果你沒有新的強有力的補充證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會不予受理。
由最高院駁回的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第二審的判決、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都是終審的判決、裁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駁回的刑事案件屬於終審裁定。
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❸ 民事申請再審有限次嗎再審駁回後,因有新的據足以推翻原裁定的,是向省高院再審,還是拿著新證據直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法發回〔2009〕26號)第三答十一條:再審申請被裁定駁回後,申請再審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申請再審人不服駁回其再審申請的裁定,向作出駁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申請再審人不服駁回其再審申請的裁定,以相同理由申請再審的,法院不作為再審申請處理。不過,如果:1、原來的再審申請被駁回是因為申請再審人主張的事實缺乏證據支持,2、申請再審人主張的事實存在與否可能影響案件的判決結果,3、申請再審人提供的新證據可能證明其事實主張,那麼,再審申請人可以在其再審申請被駁回後,再次申請再審。
❹ 被發高院駁回的再審案件後發現新的證據可以再次向高院申請再審嗎
可以,但要一級一級往上走程序。如果基層法院能解決就不會發到高院,如果下級法院解決不了,就我有可能發回省高院,或最高院亦有可能。
❺ 民事案件中院再審駁回後可否向高院在申請再審
不可以,復只能提起申訴制。
有以下幾種解決辦法1、法院系統內部進行申訴。首先向做出終審判決的法院進行申訴,請求重審,不過這種成功的可能性比較小了。其次你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的信訪部門進行申訴控告,也就是向省高院的信訪辦寄送你的材料,反映你的問題,這樣有一定的可行性,因為法院的信訪部門還是有一定作用的。2、檢察院申請抗訴。你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如果同級人民檢察院不受理的話,你可以依法提出異議,並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程序跟向高院提起申訴的程序是一樣的,向他們寄送你的案件材料。3、給人大信訪部門進行反映。這種情況人大通常都會受理,而且往往會發函件給法院,但是如果法院拒不改正的話,人大的力量也有限,雖然法律規定它有很大的權力,可是實際上作用有限。建議你最好向上級人大,也就是省人大信訪辦進行申訴,這樣省人大會直接把你的材料轉到省法院或者檢察院的,比你直接到高院或者省檢察院進行申訴的效果要好
❻ 省高院駁回再審申請,怎麼辦
一般來說,再審已經被駁回以後就不能再申請再審了,之後就只能向法院申訴,效力就完全不一樣了。
《關於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三十一條再審申請被裁定駁回後,申請再審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申請再審人不服駁回其再審申請的裁定,向作出駁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❼ 省高院駁回再審,該怎麼向最高院申請再審
與向省高院申請再審的程序和材料一樣,大致說僅是把省高院的名字換成最高院。可以向省高院提交,也可以直接向最高院提高。
❽ 行政官司以被最高法院駁回申請再審該怎麼辦
您好 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❾ 向省高院申請再審被駁回還可以向最高院申請再審嗎
法律賦予的權利已用盡不能再向最高法申請再審,只能向檢察院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