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證據不足被駁回能不能再起訴
這種情況是可以再次起訴的。對於同一事由,不得重復起訴,主要是限制已內經有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案容件。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❷ 新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八條釋義,如證據不足駁回起訴,有了證據能再起訴嗎。
可以的。
如果因證據不足而被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當事人並沒有因此而喪失訴權,在取得新的證據後仍然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訴。
另外,如果是法院認為證據不足的,應該是判決駁回訴訟請求而不是駁回起訴,二者的概念是不同的。
❸ 原告因訴訟證據不足而被駁回起訴,是否要承擔被告的律師費有法律依據么
法院審判實踐中,多數情況下一般是不支持敗訴方承擔對方的律師費的。但依內據我國現行相關司容法解釋,在以下九類中,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1)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2)法律援助案件;3)著作權侵權案件;4)商標權侵權案件;5)專利侵權案件;6)反不正當競爭案件;7)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案件;8)擔保權訴訟案件;9)仲裁案件。
❹ 當事人因證據不足被駁回起訴後能否再次起訴
如果有新的證據可以再次起訴
❺ 證據不足駁回後有新證據可以再次起訴嗎
駁回起訴的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再次起訴的,如符合起訴條件,法院應予受理;
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生效後,當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及訴訟請求重新起訴,若當事人堅持起訴的,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您要注意區分下。
❻ 因證據不足被駁回訴訟請求的民事糾紛可以再次起訴嗎
可以重新起訴,但要有新證據,不能又以原來的證據起訴。
❼ 因證據不足駁回訴求後,可否依新證據再次起訴
如果是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即使有新的證據,也不能再次起訴,只能申請再審。
如果是裁定駁回起訴,就可以再次起訴。
這兩種情況的區別,在於前者是處理實體問題,後者是處理程序問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二條 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符合起訴條件且不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❽ 證據不足駁回後有新證據可以再次起訴嗎
如果是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即使有新的證據,也不能再次起訴,只能申請再審。
如果是內裁定駁回起訴容,就可以再次起訴。
這兩種情況的區別,在於前者是處理實體問題,後者是處理程序問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二條
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符合起訴條件且不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❾ 證據不足駁回訴訟請求可以重新起訴嗎
證據不足,被駁回訴訟請求,不能重新起訴。當然有新證據證明原判決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或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