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施工方
1. 總承包方與施工方的區別
舉個例子說明,一個工程包括勘察,設計,施工,安裝等階段,如果發包方(專即招標屬單位)將該工程一並招標,中到標的就是總承包方,然後總承包方可以將勘察,設計,施工,安裝的某一項分包給其他企業(主體不能分包)。
或是施工總承包方將施工中的某一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企業施工等,都是總承包與施工的關系。也即存在有分包的時候才有總承包的說法。分包要經業主同意,要有合同,分包的企業要有相應資質等規定。
2. 現在建築行業是在施工方,甲方,設計院,監理單位哪個
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i沒有罰款權利: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內罰法》,罰款是指行容政處罰機關強迫違法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量金錢的處罰形式。可見,企業不具備罰款的資格,沒有罰款的權力。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三條,甲乙雙方法律地位平等,建設單位(或委託監理公司)如對施工單位進行罰款,這既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是違背甲乙雙方平等的法律地位關系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五十六條,合同中這樣的罰款條款是無效的,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所以,設單位(或委託監理公司)對施工單位的這種罰款行為不合法的,這些罰款也是無效的。
但是,如果施工單位違約的話,建設單位可以依法或依約向施工單位進行合理合法的索賠。
3. 項目總承包方和施工方是什麼關系有什麼區別
關系:施工方是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的總稱謂,它可能是施工總承包方、施工總承包管理版方、權分包施工方、建設項目總承包的施工任務執行方或僅僅提供施工勞務的參與方。但是一般說的施工方就是施工總承包方。
區別:施工方僅承擔項目施工任務。施工方只需要施工資質。建設項目總承包方可以同時承擔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等任務中的幾個任務。建設項目總承包方除具有施工資質外,還要有相應的其他資質。
拓展資料
1.
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進行,但它也涉及設計准備階段、設計階段、動用前准備階段和保修期。在工程實踐中,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也涉及設計階段。
2.
承包方是工程方面的詞彙,指承包項目的乙方。
承包方和發包方是相對的。例如;甲方有一個項目需要找一個承包單位(也就是乙方)來做。甲方就得把這個項目發包給乙方,甲方稱之為「發包方」,乙方承包該項目,則稱之為「承包方」。
參考資料:承包方_搜狗網路施工方_搜狗網路
4. 建設單位是屬於投資方還是施工方
甲方:就是建設單位或者投資單位
乙方:就是施工單位或者承包單位
設計版單位是建權設單位委託設計建築圖紙的單位(也屬於承包單位之一即乙方)
監理單位:(是第三放單位,既不是甲方也不是乙方)是經甲方委託和授權對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對工程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組織協調工作
進行監理。
如果按合同關系分一般:建設單位為甲方,另一方就是乙方(另一方指設計、施工、監理、勘察單位)
5.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是( )的項目管理 A:設計方 B:施工方 C:業主方 D:供貨方
答案為C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工程項目業主方委託,對工程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
其實就是代表業主方進行項目管理,核心當然是業主方管理
6. 在建設工程中,什麼是業主方、設計方、承包方、施工方
在建設工程中,擁有建設權的一方為業主方,由業主方委託進行施工設計的一方為設計方,從業主手中承包工程業務的一方為承包方,承擔施工任務的一方為施工方。
對於業主方來說,安全是最重要的,要做好安全管理;業主是整個項目的運營主體,也是投資主體,控制整個項目的投資顯得理所當然;
一般在進行項目建設時都會委託監理來幫助我們把控質量,但這並不意味業主就不抓質量,質量控制也是業主方工作中的一部分;
承包方和發包方是相對的。例如;甲方有一個項目需要找一個承包單位(也就是乙方)來做。甲方就得把這個項目發包給乙方,甲方稱之為「發包方」,乙方承包該項目,則稱之為「承包方」;
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進行,但它也涉及設計准備階段、設計階段、動用前准備階段和保修期。在工程實踐中,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也涉及設計階段。
(6)設計施工方擴展閱讀:
施工總承包方對所承包的建設工程承擔施工任務的執行和組織的總的責任,它的主要管理任務如下:
1、負責整個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總進度控制、施工質量控制和施工的組織等;
2、控制施工的成本(這是施工總承包方內部的管理任務);
3、施工總承包方是工程施工的總執行者和總組織者,它除了完成自己承擔的施工任務以外,還負責組織和指揮它自行分包的分包施工單位和業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單位的施工,並為分包施工單位提供和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
4、負責施工資源的供應組織;
5、代表施工方與業主方、設計方、工程監理方等外部單位進行必要的聯系和協調等,分包施工方承擔合同所規定的分包施工任務,以及相應的項目管理任務,若採用施工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分包方必須接受施工總承包方或施工總承包管理方的工作指令,服從其總體的項目管理。
按照合同進行進度、質量、投資的控制,即合同管理是工作重點;項目由多方參與,不論是業主方、設計方、承包方還是施工方,都要做好各方的組織和協調才能讓項目有序進行。
施工方是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的總稱謂,它可能是施工總承包方、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設項目總承包的施工任務執行方或僅僅提供施工勞務的參與方。當施工方擔任的角色不同,其項目管理的任務和工作重點也會有差異;
7. 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各方職能分別是什麼
1、施工單位抄事先自檢標高、深度、寬度、中心線等的偏差,應已符合圖紙、規范要求,做好釺探並保留原始數據,釺探時會同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相關負責人抽檢,驗槽時提供給參檢各方;基礎驗槽時提供參檢人員檢查方便;如實回答參檢人員疑問;提供會議室等。
2、監理單位實測實量復查施工單位報的驗收記錄。
3、勘察單位現場實地檢查是否已挖到設計要求的地質層,是否達到勘察要求的深度,該土層與原勘察有否異常。
4、設計單位主要看該土層與勘察報告描述一致否,也看看縱橫基槽關系、槽底是否存在浮土、放階是否符合要求等。
5、甲方陪同各方檢查,主要在驗收會上聽聽參檢各方的意見。
6、驗槽時,質監站人員參加,全程監督驗槽過程,將各方意見記錄歸檔。
7、最後在會上完成監理、勘察、設計方的認可簽字,有條件的當場蓋章,也可約定什麼時間內完成蓋章。
8. 本人學建築新生,求以下關系:施工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總承包方,甲方,乙方。希望解釋通俗易懂。
甲方=建設單位(誰出錢,誰就是甲方)
乙方=施工方 (誰出力,誰回就是乙方)
誰出的設計圖並且被政府部門通過答誰就是設計方(一般都是XX設計院)
如果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允許或者沒有限制乙方分包工程權利的條款,並且乙方從甲方接到工程後將工程一部分或者全部轉給他人承包,那: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總承包方
A要修一棟樓,A找B設計,C找A接下全部工程,然後C將土方開挖交給D。
A=建設單位=甲方
B=設計方
C=施工方=乙方=總承包方
D=分包方
另外現在房地產開發的主流合同中都會有這個條款:乙方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他人。
因為分包的話容易產生問題和糾葛,一般是工程款和質量責任劃分的方面
至於像萬科這種龍頭就更不得了了,直接把設計圖給施工方然後給個價錢,一句話:這個建築我就給這么多錢,做不做隨你........
9. 工程施工質量出問題時由誰負責提出解決方案,是施工單位還是設計單位(一注考試題)
由設計單位提出。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設計單位應當參與內建設工容程質量事故分析,並對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勘察、設計,並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注冊建築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在設計文件上簽字,對設計文件負責。
(9)設計施工方擴展閱讀:
工程施工質量要求規定:
1、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2、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並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