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護令駁回申請
①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後,對於符合法定條件的,一般應在內作出保護
1、依法應當發出人身安全保全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的72小時內作出,情況緊內急容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是一部專門針對預防、懲治家庭暴力,維護家庭暴力受害方合法權益的專門性法律,對於受害一方有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全令,人民法院發出的人身安全保全令,會責令家暴一方停止侵害行為、退出住所等措施,保護受害一方。
2、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28條
② 當遭遇家庭暴力時,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保護令是《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的一項新的保護措施。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這一保護措施。
補充:
《反家庭暴力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家庭關系,促進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特製定本條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15年12月27日通過,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③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後,對於符合法定條件的,一般應在多長時間內作出保護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後,對於符合法定條件的,一般應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第二十九條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3)人身安全保護令駁回申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條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第三十一條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復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
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應當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組織。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④ 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
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5)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一條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復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
⑤ 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1、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管轄。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的申請由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加害人經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2、人身安全保護措施申請的提出時間。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緊急情況下,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應當記錄在案,並由申請人以簽名、摁手印等方式確認。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申請,可以在離婚訴訟提起之前、訴訟過程中或者訴訟終結後的6個月內提出。訴前提出申請的,當事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簽發人身保護裁定之後15日之內提出離婚訴訟。逾期沒有提出離婚訴訟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自動失效。
⑥ 怎樣寫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書
你真有錢,牛p,還要保護!弄倆孫悟空,要什麼保護令啊?神仙
⑦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丈夫經常打你、罵你怎麼辦?你想離婚,丈夫恐嚇威脅怎麼辦?離婚後,前夫不斷的騷擾、跟蹤怎麼辦?
遭遇到這些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選擇報警,但也只能是事後救濟;找基層組織、婦聯調解,缺少一定的威懾力,容易反復。今天,「四哥有法說」就根據法律規定,給受害女性支一招——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結束語:
遭遇家庭暴力,不管採取哪種方式來保護自己,關鍵是受害人能大聲的喊出來,敢於站出來維權。如果一味的忍讓,只會讓施暴者變本加厲有持無恐,受傷害的恐怕不只是婚姻當事人,可能也會影響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從家暴嚴重家庭成長起來的孩子,容易形成自卑、懦弱、固執等不良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