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軟體設計 » 終局裁決被中院駁回後還能上訴嗎

終局裁決被中院駁回後還能上訴嗎

發布時間: 2020-12-02 17:46:08

1. 勞動仲裁委員已作出終極裁決,說明了只有申請人可以上訴,被申請人還可以上訴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規定的終局裁決,也稱「一裁終局」制度,包括回以下幾層含答義:一是指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是當事人不得就同一糾紛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除法律特別規定外,用人單位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是指仲裁裁決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
四是終局裁決有范圍的限制,具體包括兩類裁決:一是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可簡稱為小額爭議案件;二是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准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可簡稱為勞動基準爭議案件。
五是勞動者對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六是企業可以對終局裁決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但需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存在法定違法情形;
七是企業對終局裁決不服的,在勞動者沒有起訴的情況下,可以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勞動者已起訴的,該起訴被法院駁回或勞動者撤訴後,企業才可以向中級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2. 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被駁回後還能申訴嗎向哪個法院申訴才對

應該是不可以了 表面法院已經完成審核 認定仲裁的裁決

3. 對中級人民法院的駁回申請裁定能否上訴

問:對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駁回申請或者撤銷裁決的裁定能否上訴? 答:用人單位依照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駁回申請或者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為終審裁定。 問:勞動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有什麼新的規定? 答:1、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二款和調解仲裁法第十六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申請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後,勞動者就勞動爭議事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先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依據調解仲裁法第十六條規定申請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後,勞動者依據調解協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問:用人單位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終局裁決時,勞動者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答:1、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終局裁決,勞動者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用人單位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2、用人單位撤回撤銷終局裁決申請或者其申請被駁回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執行。仲裁裁決被撤銷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執行。 3、用人單位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被駁回後,又在執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執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問:勞動者主張加班費應當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答: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問:對未辦理營業執照等用人主體有什麼處理辦法? 答:1、勞動者與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應當將用人單位或者其出資人列為當事人。 2、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以掛靠等方式借用他人營業執照經營的,應當將用人單位和營業執照出借方列為當事人。

4. 被法院駁回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還可以再上訴嗎

【1】上訴人,被上訴人在收到二審法院駁回一審法院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那麼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已經生效了。當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從收到二審裁定之日起的六個月內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向二審法院申請再審。
【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3】《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

5. 在打官司到中院,中院後還可以上訴嗎

是否可以上訴,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

1、如果是由中級法院進行一審的,則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當事人對中級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高級法院上訴。

2、如果已經是因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到中級的,則中級法院所作的判決屬於二審判決,自判決送達後即生效,當事人不可以再上訴。

當事人如果對中級法院的二審判決仍然不服的,則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或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或檢察建議。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6. 終局裁決,法院審理錯了,單位起訴,又給駁回了,結果單位又上訴了,中院會開庭嗎

中院不一定抄會開庭審理的,但如果不開庭的,也會有詢問當事人的過程。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上訴的民事案件,二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但是,如果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7. 因訴訟時效被駁回訴訟請求可以上訴嗎

當事人依法上訴,提供新的證據證明沒過訴訟時效,二審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另外,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相關法律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8. 二審被駁回後還能上訴嗎

生效了,不能上訴,可以在生效後六個月內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9. 申請執行如被法院駁回我可以上訴嗎

民訴法修改後,各地法院對此問題規定不一。以前,一般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審查由執行局自己的裁決合議庭裁決,裁決後一般賦予向上級法院申請復議的權利。很多裁決不予執行的案件,上級法院復議後又裁決駁回不予執行申請。現在不少地方將執行裁決權從執行局分立,由其它部門審查,這樣就沒有規定有復議的權利,裁決不予執行就終局裁決。也有法院裁決不予執行後,申請執行人不服,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然後法院將裁決不予執行理解為一個執行行為,這樣申請執行人就可以提出執行異議,而執行異議根據民訴法202條的規定,可以申請復議。這樣,間接取得復議權,可能上級法院裁定駁回不予執行申請。同時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審查,都是中級法院,那麼申請復議,就只有到高級法院了。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