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駁回起訴的時效不中斷
A. 因訴訟時效被駁回訴訟請求可以上訴嗎
當事人依法上訴,提供新的證據證明沒過訴訟時效,二審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另外,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相關法律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B. 超過訴訟時效是駁回起訴還是駁回訴訟請求
1、是「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2、「駁回起訴」是程序上的駁回,「駁回訴訟請求」是經過實際審理後,實體上的駁回。
而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期間,必須是被告提出訴訟時效超過的抗辯法院才會適用。因此不可能在程序上「駁回起訴」,應為「駁回訴訟請求」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後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C. 超過訴訟時效 是駁回起訴還是訴訟請求
駁回訴訟請求。
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10條、第126條均有關於「訴訟請求」的規定,訴訟請求是回指原告(或反訴原告)向答被告(或反訴被告)以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向原、被告所提出的實體上的要求。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就是指人民法院通過審理認為當事人的實體請求無事實根據或法律依據或超過訴訟時效,而以判決形式予以拒絕的司法行為,它所解決的是實體上的問題,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實體請求權(即勝訴權)的一種否認評價,它適用的條件就是原告的起訴必須符合法定的受理條件,且原告不具備實體上的請求權(即勝訴權),它與裁定駁回起訴不同,後者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而對原告的起訴予以拒絕的司法行為。可見,適用判決駁回訴訟請求還是適用裁定駁回起訴,關鍵在於原告的起訴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立案後,如果發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起訴條件,就應裁定駁回起訴,如果原告的起訴符合受理條件,只是原告不具備實體上的訴權,就應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D. 在民法中,超過訴訟時效,法院受理後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不矛盾,這兩段話的意思是,如果當事人沒有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視為接受法院管轄,法院不得主動以訴訟時效為由駁回。但如果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應當依據訴訟時效規定進行審查和裁判
E. 超仲裁時效,不超訴訟時效,法院能駁回訴訟請求么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內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容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糾紛應當先申請勞動仲裁,是必經程序。如果超過仲裁時效,起訴到法院的,對方當事人可以提出駁回訴訟請求申請,法院應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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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准予撤訴的案件,訴訟時效能否中斷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訴訟時效可基於以下三種情況而發生中斷,即當事人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從中斷時起,
訴訟時效期間
重新計算。如果當事人提起訴訟後,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就說明該項糾紛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范圍,訴訟方式不能解決雙方當事人相互之間的爭議;起訴書副本沒有送達對方當事人的,因沒有出現向對方提出要求的客觀事實,故不存在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後果
。起訴的一方當事人申請撤回起訴經人民法院批準的,即表明當事人放棄了通過訴訟解決爭議的權利,該起訴行為本身不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後果。但在起訴書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後,則是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要求的情形,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後果。因此,我們認為,來信中的第二種意見是正確的。
G. 請高手回答法院能否主動適用訴訟時效已過駁回訴訟請求,菜鳥走開。
08這個司法解釋之前,超過訴訟時效的後果采「勝訴權消滅說」,法院有主動審查訴訟時效是否經過的職權,08司法解釋改采「抗辯權發生說」,對司法解釋生效後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提出時效抗辯的,法院不得主動釋明,也不得主動援用時效規則作出裁判。
現實中經常有這種錯誤判決,理論上雖然可以通過上訴、申訴解決,但實際上法院的錯誤判決已經向另一方當事人進行了釋明,即使發回重審,另一方當事人很可能會提出時效抗辯,遇上這種錯案也是很無奈的。
H. 初訴因主體不適格被駁回,另案起訴是否適用訴訟時效中斷
可以適用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時效制度的立法目的,是對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專利的制裁,初訴主屬體不適格被駁回,表明債權人仍然積極主張和行使自己的權利,原來的起訴行為也是追償債務的一種方式,完全可以適用訴訟時效中斷。
I. 訴訟時效期滿,當事人起訴後,法院不得主動援用訴訟時效,但為什麼又能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訴訟請求呢
這是兩個層面的問題:
一是對人民法院講的。即法院不得主動援用訴訟時效內,不主動告訴容當事人已超過訴訟時效,但被告以超過訴訟時效答辯的,法院就應當駁回訴訟請求,如果被告未提出,可以繼續審理。同時法院要查明有無中斷、中止的情況;
一是對當事人講的。原告在訴訟時效屆滿可以起訴,被告在訴訟時效屆滿可以答辯,也可以不進行答辯。這是當事人的私權,法院不能幹預。
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訴訟請求這是法定理由。
J. 法院裁定駁回起訴還能再起訴嗎時效期是幾年
要看裁定駁回起訴的理由是什麼,一般來說裁定駁回是程序上的,並沒有駁回實體權利,還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