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軟體設計 » 作出駁回

作出駁回

發布時間: 2020-12-05 15:20:27

Ⅰ 民事訴訟中,法官獨任審判員能否當庭作出駁回迴避的裁決

能。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迴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3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作出決定。被申請迴避的人員在是否迴避決定作出之前,應當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採取緊急措施的除外。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迴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工作。人民法院對復議的申請,應當在3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並通知復議申請人。

Ⅱ 駁回 上 訴到底是以判決的形式作出還是 裁定的形式做出

根據一審文書性質,一審是裁定用裁定,一審是判決用判決。
《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訴案件的處理,一律使用裁定。

Ⅲ 不服法院作出的駁回訴訟通知書申請復議有法律依據嗎

如果當事人不服法院的駁回裁定,應該依法提出上訴,而不是申請復議。
根內據《民事訴訟法容》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Ⅳ 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撤銷原駁回決定的復審決定以後,可能出現哪些情況

專利申請將恢復到作出駁回決定前的狀態,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批程序。原審查部門可以作出兩種處理結果:1.原審查部門經審查不合格,可以以不同的理由、不同的證據或不同的事實,再次駁回;2.原審查部門經審查合格,進行授權

Ⅳ 「駁回訴訟請求」與「駁回起訴」的區別,有沒有具體法律條文作出詳細規定謝謝!

駁回起訴是在受理之前,因為起訴方提起的訴訟主體不適格或者其訴訟不符合法律規定版,裁定駁權回。
而駁回訴訟請求是在受理之後,因為證據不足或者訴求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而判決駁回。
具體規定請查閱民事訴訟法。
如果覺得我回答的還可以,就給個最佳答案鼓勵鼓勵吧!

Ⅵ 作出駁回訴訟請求而無具體執行內容的,可否另行起訴

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依據程序法的規定,對已經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和法院的立案條件而裁定予以駁回的行為。駁回起訴要解決的是立案受理後具有程序意義上的訴權問題,它針對的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的起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當駁回起訴的情形主要有:1、《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起訴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不符合上述起訴條件,則應當在7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如果法院審理後才確認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民訴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則應裁定駁回起訴,而不能再適用裁定不予受理。 2.原告的起訴經過法院開庭審理程序之後才確認其行為屬於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但原告仍堅持其起訴要求的。
駁回訴訟請求,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立案受理的案件經審理後,發現原告請求法院保護的實體權利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因而對原告的請求不予保護的司法行為,它所要解決的是實體意義上的勝訴權問題,針對的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請求,用判決的方式作出。審判實踐中,駁回訴訟請求通常適用的情形有:(1)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或者違反國家法律;(2)當事人主張實體權利的法律事實在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經過質證或查證已被推翻或否定;(3)當事人實體權利已放棄,如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同時又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法定事由,而對方又以此作為抗辯理由。

Ⅶ 最高法院作出駁回再審申請裁定檢察院能否抗訴

最高法院作出駁回再審申請的裁定,最高檢察院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Ⅷ 對中級法院作出的駁回復議申請不服怎麼辦

如果中級法院明顯違法,可以申訴,向檢察院申訴或者向省高院申訴,或者向人大申訴。

Ⅸ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後,對於符合法定條件的,一般應在多長時間內作出保護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後,對於符合法定條件的,一般應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第二十九條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9)作出駁回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條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第三十一條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復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

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應當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組織。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Ⅹ 什麼情況下人民法院作出駁回訴訟請求判決

駁回訴訟請求判決,是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它表明人民
法院
對原告訴訟請求的 否定,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不同程度的肯定。雖然維持判決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駁回了 原告的訴訟請求,但是駁回訴訟請求判決有維持判決無法替代的作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6條的規定,駁回原告 訴訟請求判決主要適用於以下情形:
(1) 起訴被告不作為理由不能成立的
在這種情形下,只能適用駁回訴訟請求判決,不能適用其他任何形式的判決。
(2) 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問題的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只能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屬於合理性范圍的問題,人民法院無權裁判。但是,對合法不合理的具體行政行為判決維持,實際是支 持了不合理的行政行為,給人以一種錯誤的司法導向。而採取駁回訴訟請求判決形式,就 能既保證人民法院作出正確的司法裁定,又能避免支持不合理行為的不良影響,並且有利 於被告糾正不合理的行政行為。
(3) 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變化需要變更或者廢止的
人民法院的判決具有強制力,被訴行政機關也應執行,不能隨意改變其內容或效力。 如果某個具體行政行為符合作出時的法律、法規規定,是合法的,但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 時,法律、法規及政策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或廢止。如果判決維持,就為被 訴行政機關改變其具體行政行為設置了障礙。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形式較好地解決了這個 問題。
(4) 其他應當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情形
對於那些需要對原告訴訟請求予以否定,對被告的具體行政行為或不作為予以肯定, 又不適宜用維持判決等判決形式的情形,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作出駁 回訴訟請求的判決。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