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起訴再審由誰審理
❶ 二審、再審駁回起訴當事人的救濟
司法程序是沒有了,再審駁回不能向上一級繼續申請再審。可以上訪,找能解決問題的一把手,黨委之類的。
❷ 駁回起訴再審如何處理
不處理。
起訴都被駁回,哪來的再審,建議先把基本的程序搞清楚。
❸ 一審判決駁回起訴二審當如何處理
二審的處理方式有三種: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❹ 駁回起訴後上訴又被維持原裁定是否可再審
最高人民法抄院二○○九襲年四月二十七日剛剛出台的《關於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正好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不可以上訴。法院甚至不再將其作為案件處理。
第三十一條 再審申請被裁定駁回後,申請再審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申請再審人不服駁回其再審申請的裁定,向作出駁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❺ 民事訴訟中為什麼發回重審要撤銷原判,為什麼駁回起訴也要撤銷原判
發回重審,是因為原判決在程序或實體上存在錯誤,需要把錯誤的判決撤銷掉,版重新做出判決。權
二審中的駁回起訴,是因為,該案件不屬於法院處理的范圍,一審法院卻處理並作出了判決,該判決錯誤,二審法院必須撤銷,且駁回起訴,從程序上根本解決問題。
❻ 指令繼續審理可以指幾次
指令繼續審理,是指一審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駁回起訴後,當事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案件應當立案受理,或者應當由法院審理的,可以裁定指令一審法院繼續審理。
一般情況下,只要二審法院指令繼續審理的,一審法院不會再次駁回起訴的,所以很少會出現指令審理兩次以上的情況的。
指令繼續審理與發回重審是有區別的。發回重審一般情況下是不得再次發回重審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三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錯誤的,應當在撤銷原裁定的同時,指令第一審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駁回起訴裁定有錯誤的,應當在撤銷原裁定的同時,指令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❼ 一審裁定駁回起訴;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申請再審高院受理後又撤回,原裁定效力如何請指教
最高人民法院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剛剛出台的《關於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版若干意見權》正好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不可以上訴。法院甚至不再將其作為案件處理。 第三十一條 再審申請被裁定駁回後,申請再審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申請再審人不服駁回其再審申請的裁定,向作出駁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❽ 民事二審維持一審「駁回起訴」後,怎樣申請再審
第一,法院不存在調解費這種東西,訴訟費收費項目和標準是向全社會公布的。是誰和你說要交什麼調解費的,當心律師黑你錢。第二,調解後就結案了,不會再有判決了。你之前拿的調解書真假可疑。第三,調解結案後就不能上訴了。但可以申訴或者申請抗訴,申訴和申請抗訴是不要錢的。再次提醒你,當心律師黑你錢。第四,如果省高院受理你的申訴,會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如果省高院認為原審沒有問題,會發給你裁定,駁回你的申訴;如果省高院覺得有問題,可以發回原審法院重審,也可以自行重審。重審的話,一切都和一審一樣,可以調解,不同意調解的話,直接判決,對判決仍然不服的話,可以上訴。第五,提醒你下,這個社會上好律師不多,搗糨糊的倒非常多。看你從頭至尾說的,感覺你是法盲一個,你這種情況很容易被律師黑錢的,小心一點。什麼調解費,聞所未聞。如果法官敢直接對你說要收調解費,你讓法官寫調解費的收據,然後憑收據直接去找他們院長或上級法院或黨委紀檢部門投訴它!
❾ 行政案,一審有判決,二審裁定:撤銷一審判決,駁回訴訟。其中上訴費沒有明確誰出。
我國《刑法》規定:
一,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裁定確有錯誤,且起訴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審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繼續審理
二,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實體判決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不應當受理的,在撤銷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的同時,可以發回重審,也可以逕行駁回起訴;
三,由此可見,本案屬於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不應當受理的,在撤銷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的同時,也可以逕行駁回起訴;
從解釋中可以看出,如不直接做出裁定駁回起訴,就要做出裁定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這樣無論再審判決結果如何,上訴後二審的判決結果,都要認定不應受理。主要是為了減輕訴訟成本。
四,行政訴訟法解釋第70條,主要是指對一般的行政訴訟案中,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作出判決,而不是不應受理的案件。
五,一、二審案件受理費,沒有重新做出確認,應屬於二審裁定失誤,可用裁定補認。
綜上所述,本案屬於一審不應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做出駁回起訴的終審裁定。
補充回答:看了你的河南中院的裁決書,在本院認為:第五行明確寫明,本案不符合受理條件,本應不予受理,已經受理應駁回起訴。所以,該案完全符合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