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反悔駁回
『壹』 離婚申請被法院駁回後,如果雙方同意了,能再提出訴訟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可見,適用6個月以後再起訴的條件是:
1、判決不準離婚;
2、沒有新情況、新理由。
而對於你所述情況,由於雙方已同意離婚,即發生了新情況,具有新的事實理由,可隨時向法院重新提起離婚訴訟,但是,應提供證據證明新情況、新理由的存在。
因此,建議:
1、與女方就同意離婚簽署一份協議,有關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等問題可先擱置,先確認夫妻感情破裂、同意離婚即可;
2、既然女方已經想清楚、同意離婚,若女方不願意以協議方式確定同意離婚,可要求女方寫個聲明,只要聲明內容有同意離婚即可;
3、若女方都不願意寫書面材料,可做通女方工作,由女方向法院提離婚訴訟,即不受6個月限制。
最後,鑒於雙方已談妥,有關同意離婚的證據,若女方不願意通過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可通過錄音、證人證言等等進行保全,以避免六個月過後又變卦。
問題補充:
女方不願意去提起訴訟,主要是想問一下,男方能不能在6個月內再提出訴訟?
上面回答已提到,在有證據證明出現新情況、理由的情況下,不受6個月限制,可以在6個月內再提出訴訟,在申請立案的時候應向立案庭說清楚原委。
『貳』 我離婚證辦理前有精神病曾住院過五次,婚前唯一一套房子讓給前夫,現在可以駁回上訴離婚協議無效嗎
一般呢離婚協議是在自願的情況下簽署的,是具有法律效應的,雙方都必版須無條件的遵守是不能推翻向權,除非你可以有證劇證明你簽離婚協議時是在精神疾病發作的情況下簽字的,而當時由於精神異常,處於無意識的情況下自己也下知道自己幹了什麼事情,但這人1證明必須要有正規醫院的醫生證明才行。
『叄』 離婚後,離婚協議書上協議房子歸我,但是房子是按揭中,不能更名
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待還完貸款後過戶,如果對方不予配合,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離婚協議。
『肆』 申請離婚被駁回後多久可以再次申請離婚,一年時間是否合理!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鑒: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按照婚姻法規定: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後,在半年之內可以重新提起,一般第二次起訴離婚會判決離婚的。
神馬都是浮雲,問問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傷不起!!!
『伍』 離婚協議房租產權歸男方所有,如果女方駁回法院會判給女方嗎
離婚時,夫妻的來共源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