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復審期限順延法定節假日嗎
當事人應按商標法的規定,收到國家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的15日內,將《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交送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同時附送《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駁回通知書》等材料。在駁回復審申請書中,當事人應當明確提出復審的請求,提供有關事實和證據,並陳述國家商標局對注冊申請駁回不成立的理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當事人的申請,經形式審查(如形式審查不合格將不予受理,如材料不足將要求限期補齊),認為申請人的復審申請滿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申請,並對商標局駁回決定的合法性和申請人申請復審的事實、理由、請求等進行全面的審查評議。商標駁回復審程序中,由於不涉及當事人質證問題,故商標評審委員會一般不適用公開評審程序。經審查評議後,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其做出的決定書面通知商標駁回復審申請人。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應予以初步審定的商標,即移交國家商標局辦理初步審定並公告。如當事人在收到國家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沒有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駁回復審申請的,商標局的駁回通知書發生法律效力。完成整個商標駁回復審程序大約需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的時間。
⑵ 商標駁回復審的有效期限包含的國家法定節假日里,有延期嗎
商標法
這個指的是15天,不是工作日。並且沒有延伸期。你可以用快遞寄給商標局,這樣就以郵戳的時間計算了,可能節省幾天!
第三十二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採納吧,標准答案
⑶ 商標駁回復審期限是什麼時候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內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容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綜上,期限為十五日內。
⑷ 商標駁回時間超過了15天 怎麼辦呢 還有機會復審嗎
駁回復審是以收到的郵寄駁回通知書信封郵戳日期為准,第二天開始算起,15個自然日的時間(包含法定節假日,最後一天在法定期限內,順延至節假日結束後一天)。逾期不予受理!
⑸ 商標駁回復審中為什麼還有專用權期限
商標駁回復審要(9+3)個月
通常都是9個月,決定是否核准
如果不服可以延長3個月
⑹ 什麼是駁回商標的復審,商標駁回復審申請期限如何計算
申請人若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不服,可以從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書之日(以郵戳為准)起十五天內(以郵戳為准),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若申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當理由,不能在15天內按期提出申請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許,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延期日從十五天期滿之日後的第二日起計算,延期申請應交納延期費。 襄陽知識產權律師點評: 專注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知識產權糾紛的再審申訴案件的辦理,秉承「唯精惟一」的執業理念,「集體辦案制」的辦案模式,「專家論證制」的保障措施和「確有錯誤」的受理原則應對兩高再審疑難重大糾紛案。本著「專業領先,誠信為本」的信條做人與辦事,以期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大家不再為遇到知識產權問題而苦惱,加快建設法治社會的步伐。襄陽律師王曉鵬簡介: 交通事故,
⑺ 商標駁回復審期限是多久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專的,可以自收屬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
⑻ 商標申請被駁回,並且過了復審期限,還還可以再申請嗎
商標申請被駁回,並且過了復審期限,還還可以再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並且過了復審期限,還可以再遞交注冊申請的。
注冊申請可以多次遞交,只是費用將會每次遞交就繳納相應費用而已。
但是,問題所問的再申請的事情是,,,注冊申請駁回復審,,,不可以,因為時間過了就沒有可能復審申請的了。
所以問題所說的申請中起碼有這2個意思。回復如上。
⑼ 商標駁回復審申請的期限如何計算提交復審的期限能否延期
申請人若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不服,可以從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書之日(以郵戳為准)起十五天內(以郵戳為准),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若申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當理由,不能在15天內按期提出申請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許,由商標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