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復議駁回裁定書格式
❶ 是不是所有的民事裁定都可以復議
裁定適用於以下范圍:
(一)不予受理;
(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駁回回起訴;
(四)財產保全和先予答執行;
(五)准許或者不準許撤訴;
(六)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十一)對執行行為的書面異議的裁定
對於第(一)、(二)、(三)項可以上訴
對於第(四)、(十一)項可以申請復議
其它項不得復議或裁定
❷ 民事訴訟中那些裁定可以申請復議
此題問的是兩方面的問題:
一可上訴的裁定:不予受理 駁回起訴 管轄內異議 不予受理的容 破 產申請裁定 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 五個
二可復議的裁定:財產保全 先予執行的裁定 還有申請調查證據不予准許的裁定
此外還有三個決定也可以復議:拘留的決定 罰款的決定 迴避的決定
其他還有復議的情形: 案外人對執行行為的異議 申請人對執行行為的異議的裁定 對法庭調查取證不予准許的通知書等
❸ 一審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復議需多少時間法院回復該怎麼辦
對一審民事案件不服不可以寫復議申請書。
對一審民事案件不服,可在收到一版審民事判決後15天內向上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為裁定書,則應在10天內提起上訴。
上訴狀可提交給一審法院,也可直接提交給二審法院。但實踐中一般都是提交給作出一審判決的原審法院。
❹ 行政復議裁定書是否要方面告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2009修正)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❺ 民事裁定書訴前財產保全怎麼復議
1、根據《民事來訴訟法》源第108條規定,不管是訴訟財產保全還是訴前財產保全,財產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提起上訴。
2、但是當事人對財產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復議認為裁定正確的,駁回申請;認為裁定不當的,作出新的裁定,變更或者撤銷原裁定。
❻ 縣級人民法院下達的民事裁定書在哪復議
一,人民法院分為四級,1基層人民法院。2中級人民法院。3高級人民法院。4最高人民法院。
二,關於人民法院裁定書不服的,有的由本院復議,有的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引用法律;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迴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三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迴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對復議申請,應當在三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並通知復議申請人。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第一百一十六條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准。拘傳應當發拘傳票。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綜上所述,涉及程序的,由本院復議,涉及處罰或違法的,由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❼ 對先予執行申請復議,駁回用裁定書還是通知書
對先予執行申請復議,駁回用裁定書。不受理用通知書。
❽ 原告提出財產保全。 第三人提出異議申請,被駁回,因申請理由不成立。現對此裁定不服,該怎麼辦
申請復議即可。
現對此裁定不服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具體理由如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不管是訴訟財產保全還是訴前財產保全,財產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提起上訴。
但是當事人對財產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復議認為裁定正確的,駁回申請;認為裁定不當的,作出新的裁定,變更或者撤銷原裁定。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具體時間沒有明確規定,應在接到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書後,及時提出復議申請即可。
一般來說,裁定書中往往會指定可以復議的期間(指定期間也具有法律效力)。
財產保全一般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兩種(還有執行、涉外等財產保全),且裁定一經作出立即生效執行,對方當事人有申請復議的救濟權利,但對復議期限沒有具體規定。
(8)民事復議駁回裁定書格式擴展閱讀:
不管是訴訟財產保全還是訴前財產保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9條的規定,財產保全的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提起上訴。
當事人對財產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復議一次,但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裁定正確的,通知駁回申請;認為裁定不當的,作出新的裁定,變更或者撤銷原裁定。
人民法院對保全財產予以查封,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因為人民法院不是行政機關,其作出的決定是司法裁定,可以申請復議,但從性質上講不是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❾ 求一份民事裁定書(財產保全)復議格式。
復議申請書
復議人的基本情況
事實與理由
此致
某某法院
復議人
時間
❿ 對法院執行裁定書提出復議,法官說被執行人不在家,兩個月公告後才能轉到中院,是否合法
什麼執行裁定書?違反程序的當然不合法.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先予版執行的裁定權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 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六個月,即視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