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是什麼
㈠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市場的特點是什麼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與傳統定期存款相比,有以下特點:(1)傳統定期存款記名、不可流通轉讓;而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不記名、可流通轉讓,在二級市場的交易次數不受限制。
(2)傳統定期存款金額往往由存款人意願決定,數額有大有小,並不固定;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金額通常是固定的,並且面額較大。
在美國,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面額通常在10萬美元以上。
(3)定期存款通常按照期限長短有固定利率;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利率既有固定的,也有浮動的,且一般比同期限定期存款利率高。
(4)定期存款可以提前領取本金和利息;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不能提前支取,其期限在兩星期到一年之間,多為1~4個月。
投資者若想提前兌現,可以在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二級市場上流通轉讓。
㈡ 大額存單和大額可轉讓存單的區別,為何我國不發行後者
流動性:大額存單可隨時在市場出售變現,銀行承兌匯票變現更靈活
大額存單屬於可內轉讓存單,在流動性方面容頗具優勢,持有大額存單的客戶,可以隨時將存單在市場上出售變現,通過以「實際上的短期存款」取得
「按長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率收入」。目前銀行承兌匯票通常以標的形式供投資者購買,通過債權轉讓方式增加流通性,且轉讓方式形式多樣,資金靈活周轉。
收益性:大額存單對投資者意義不大,收益不如銀行承兌匯票理財
㈢ 大額可轉讓存單的特點是什麼
大額可轉讓存單(簡稱NCDs主要特點是流通性和投資性。
具體表現在:NCDs具有自由流通的能力,可以自由轉讓流通,有活躍的二級市場;NCDs存款面額固定且一般金額較大;存單不記名,便於流通;存款期限為3~12個月不等,以3個月居多,最短的14天。
1961年, 花旗銀行在美國創建了第一份大型可轉讓存單。
目的是穩定存款和擴大資金來源。由於當時市場利率上升, 活期存款不盈利, 利率極低, 目前的定期儲蓄存款也受聯邦法規的約束, 利率上限有限, 存款從銀行流入高收益的金融工具。大型可轉讓存單的高利率可以在兩級市場轉移, 對吸收存款有很大的好處, 這種新的金融工具誕生了。
大型可轉讓定期存款證除了在銀行發揮穩定存款的作用外, 被動更換銀行存款, 等待客戶主動簽發存單, 以吸收資金, 更加積極主動的債務管理和資產管理, 存單買家也可以根據資金狀況買賣, 調整自己的資金組合。
(3)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是什麼擴展閱讀:
大額可轉讓存單存在的問題
大型可轉讓存單吸引了大量具有期限多、利率高、可轉讓等優點的儲戶。這對豐富銀行的資金來源具有一定的意義。然而, 目前正在開發的大型可轉讓存款證存在幾個問題:
1、存單難以轉讓。
我國二級證券市場尚未完全形成, 部分經濟發達地區已開始從事證券交易業務, 但也由於各種原因而萎縮, 經濟落後地區和縣鄉兩級是根本不可能開始證券交易業務。此外, 人們對二級證券市場沒有強烈的投資意識, 在證券交易所購買證券的廖廖少很少。
因此, 大型可轉讓存單在一定范圍和程度上流動性弱和可轉讓性強, 造成了 "轉讓" 存款單難以轉讓的情況。
2、誘導非法投資行為。
由於存單難以轉讓, 不能提前提取, 有的人在特殊情況下利用持有人的特殊需要, 以低價飛行購買, 有的甚至執行購買活動。
3、掛失手續不完備。
根據存單, 注冊的大型可轉讓存單可能會丟失, 新的存單可以在 1 0天後重新簽發。注冊存單的轉讓, 經買賣雙方和證券交易機構背書後生效, 與原開證行沒有關系。這就將存單的轉移與報告的損失分開, 容易給存單到期帶來麻煩, 甚至損失銀行資金。
銀行很難核實持有人是否在存款單到期前 1 0天將存款證轉賬, 並立即將存款銀行通過丟失報告的方式騙取現金。
4、發行存單並沒有得到廣泛使用。
有的銀行有大量個人儲蓄和公共存款輕的想法, 存單只發給個人, 而忽視了存單在吸收企業間歇性、閑置資金方面的作用。
5、我國關於法律制度的法律規范, 特別是大型可轉讓存單的法律規范不夠完善。
我國關於大型可轉讓存單的法律法規只有兩項, 一項是票據法, 二是大型可轉讓存單的管理辦法。雖然這兩項法律法規的頒布彌補了我國票據市場的法律空白, 但這兩項法律法規僅從宏觀指導上對大型存單的簽發、具體細節進行了介紹。交易沒有作出相關規定。
6、缺乏創新。
我國的大型可轉讓存單業務基本上是從國外學到的, 基本上差別不大, 這使得我國的大型存款單業務可以避免走彎路, 但同時也盲目地阻礙了我們的發展 "復制影響了我們的自主創新能力, 禁止鞏固我們的思想。
㈣ 什麼是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亦稱大額可轉讓存款證,是銀行印發的一種定期存款憑證,憑證上印有一定的票面金額、存入和到期日以及利率,到期後可按票面金額和規定利率提取全部本利,逾期存款不計息。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可流通轉讓,自由買賣。
大額可轉讓存單的產生:為規避利率管制,花旗銀行前身First National City Bank於上世紀60年代初開始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使商業銀行的資金配置策略重心轉向「負債管理」。起源於20世紀初,首先由美國花旗銀行的發行。對居民個人發行的,不分段計息,存單到期後一次還本付息,逾期部分不計付利息。採用記名方式發行,可以轉讓。
在我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辦法》的規定,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發行單位限於各類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發行對象為城鄉個人和企業、事業單位。購買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資金應為個人資金和企業、事業單位的自有資金。
㈤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大額可轉讓存單具有自由流通的能力,可以自由轉讓流通,有活躍的二級市場;NCDs存款面額固定且一般金額較大;存單不記名,便於流通;存款期限為3~12個月不等,以3個月居多,最短的14天。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簡稱NCDS,指銀行發行的可以在金融市場上轉讓流通的一定期限的銀行存款憑證。商業銀行為吸收資金而開出的一種收據。即具有轉讓性質的定期存款憑證,註明存款期限、利率,到期持有人可向銀行提取本息。
㈥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有什麼作用
首先,對企業來講,由於它由銀行帳號發行,信譽良好,危險性小,利率高於活期存款,並且可隨時轉讓融資等,不失為贏利性、安全性、流動性三者的最佳配合信用工具。
其次,對銀行來講,發行手續簡便,要求書面文件資料簡單,費用也低,而且吸收的資金數額大,期限穩定,是一個很有效的籌資手段,尤其是在轉讓過程中,由於大額可轉讓存單調期成本費用比債券調期買賣低,為金融市場籌措資金及民間企業有效運用閑置資金,彌補資金短缺創造有利條件,並且由於CD單可自由買賣,它的利率實際上反映了資金供求狀況。
二戰後,尤其是七十年代,美國、日本等國發行量大幅度上升,使CD單業務得到迅速發展。大額可轉讓存單已經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在美國、日本等國,CD單的利率已經是對短期資金市場影響較大的利率,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亦稱大額可轉讓存款證,是銀行印發的一種定期存款憑證,憑證上印有一定的票面金額、存入和到期日以及利率,到期後可按票面金額和規定利率提取全部本利,逾期存款不計息。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可流通轉讓,自由買賣。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是銀行發行的到期之前可轉讓的定期存款憑證。
①通常不記名,不能提前支取,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轉讓;
②大額存單按標准單位發行,面額較大;
③發行者多是大銀行;
④期限多在1年以內。
大額存單是銀行存款的證券化。
㈦ 關於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表述,正確的有( )。
【答案】A、B、D
【答案解析】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CDs)是銀行發行的有固定面額、可轉讓流通的存款憑證。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特點主要有:(1)不記名;(2)金額較大;(3)利率既有固定的,也有浮動的,一般比同期限的定期存款的利率高;(4)不能提前支取,但是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流通轉讓。
㈧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及產生背景
第一張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是由美國花旗銀行於1961年創造的。其目的是為了穩定專存款、擴大屬資金來源。由於當時市場利率上漲,活期存款無利或利率極低,現行定期儲蓄存款亦受聯邦條例制約,利率上限受限制,存款紛紛從銀行流出,轉入收益高的金融工具。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利率較高,又可在二級市場轉讓,對於吸收存款大有好處,這種新的金融工具應運而生。
㈨ 大額定期存單和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有區別么
可轉讓大額定期存單(CDs)是銀行或儲蓄機構發行的一種證明文件。它表明有版一筆特定數額的資金權已經存放在發行存單的機構中,它是從普通的銀行存單發展而來的。
銀行接受客戶的存款,通常要向客戶提供存單作為憑證,存單持有人憑此收取存款利息,並在到期日用存單取出本金和利息。
存單可分為可轉讓存單和不可轉讓存單兩種。
不可轉讓的存單即一般的定期存款,如果想提前支取現金需交納罰金
可轉讓存單則可以在到期日之前拿到貨幣市場上售出,從而大大提高了存單持有人的資金流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