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登記證書
⑴ 沒有登記證書的車輛能過戶嗎
沒有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取得登記證書的機動車,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雙方當事人應當一起到車輛登記車牌城市所屬車管所申請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之後,再由受讓方到落戶城市車管所申請辦理車輛落戶上牌手續。
辦理機動車過戶手續時,需要車輛到場,車輛手續證件齊全,車輛違章和事故處理完畢,車檢合格。需要雙方當事人出示身份證,如果是異地戶籍,還需要當事人出示在本地的居住證。
參考資料: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四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四)身份證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其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⑵ 沒有機動車登記證書怎麼辦過戶
這是兩個問題,首先抵押車是可以轉讓的,轉讓前應當通知抵押權人要轉讓該車輛並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同時還要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第二個問題,沒有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車是不能過戶的。
⑶ 車輛有行駛證沒有登記證書怎麼辦
可以向所在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十條的有關規定:
民用機動車未申領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本人住址或者臨時住址所在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申請時,提交下列證明和材料:
(一)注冊登記申請書;
(二)車主的身份證明;
(三)機動車的來歷憑證(海關監管車輛除外);
(四)屬於國產機動車的,應當提交整車出廠合格證;屬於進口機動車的,應當提交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材料。
車輛管理所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口機動車除外),車輛檢驗合格;核發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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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登記的有關規定: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現機動車所有人的住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以外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轉出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轉出登記。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一)財產所有權未發生轉移的,提交轉出登記申請書、住址變更的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二)財產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提交轉出登記申請書,並按照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至(五)項的規定提交材料。
車輛管理所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口機動車除外),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登記轉出信息;收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密封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
⑷ 沒有登記證書汽車過戶
沒有車輛合法手續文件和證書,不能證明你合法擁有該車輛,也不能證明該車輛專是合法的。
所以,這屬種車輛無法辦理過戶,
比如,我也沒有那車子合法手續,我是否可以偷取這輛車後,合法過戶給他人賣掉??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⑸ 抵押車沒有登記證書嗎
可以找關系把車牌補一套出來,抵押車很多都沒有登記證書,只有行駛證就夠了,正常年審和購買保險就行了,主要是債權是否清晰
⑹ 沒有登記證書
買車的單據有嗎?
⑺ 沒有登記證書怎麼查詢車主
登記證書丟失是可以發公告掛失補辦的,如果拿不出來車就有問題。
如果不過戶,專法律上這還屬是車主財產。
簽協議的話必須保證和你簽協議的人和登記車主完完全全是一個人,否則就是衛生紙。
不能過戶的車不建議下手,風險太大,如果是黑車你要坐牢的,還不如水車
⑻ 車怎麼沒有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沒有機動車登記證書
你就應該去車管所登記
盡快辦理這個證件
並且將其他證件也辦理完善
避免給出行帶來不便
⑼ 汽車報廢沒有登記證書和行駛證怎麼辦
機動車登記證書掉了可以到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
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
補辦登記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3、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當場辦理)
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應將車開到車管所。機動車所有人為自然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能委託他人代理。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有關證明。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的規定,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或者因車輛損壞無法修復,機動車所有人自願報廢的,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確認機動車並進行解體,回收企業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回收企業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管所,申請注銷登記。
新的《機動車登記規定》中,簡化了機動車異地報廢手續:如果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的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由回收企業來為其辦理報廢手續,並由報廢地車管所將該機動車的報廢信息傳遞給登記地車管所,只要登記地車管所接收到信息,車主就可以到登記地車管所辦理注銷登記,全部手續由車管所實行內部傳遞,車主不用再受來回奔波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