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股轉讓
Ⅰ 朋友跟別人合股,,因資金不足,找我分擔一半投資,但股東有約定不允許轉讓股份,我私下跟朋友簽協議可以嗎
需要公證人,最好問律師,如果資金不大不想麻煩倒是不用,但錢這事很容易把人性惡的一面展露,最好是問律師或網上查詢相關資料
Ⅱ 兩人合股做生意,合股一方想私自將股份轉讓他人,算退股嗎可以進行公司資產清算嗎
1、是的
2、違反股東協議,轉讓股權無效
3、可以清算,依據法律規定清算
4、結清工資(包括參與工作股東的工資)和其他費用
5、剩餘按照股權比例分配我(40%:60%)
Ⅲ 合股協議書
給你提供一樣本,你可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加以補充完善,祝你開業大吉,財源茂盛.
個人合夥協議書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Ⅳ 兩人合股公司想轉讓一半股份可以嗎
做幾份股權轉讓協議書,然後新老股東去股權鑒證中心簽字,修改公司的章程,變更營業執照即可
Ⅳ 兩個人在一起合夥做生意,如果一方要求退出可以嗎
兩個人在一起合夥自做生意,如果一方要求退出是可以的。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擴展知識:
1:第四十六條,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第四十七條,合夥人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2:合夥企業,一般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聯合,經營的企業,合夥人共同分享企業所得,並對營業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它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共負盈虧,也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其特點是規模小,資本需要量較小。
3:與個人獨資企業相比較,合夥企業就有很多的優點,主要是可以從眾多的合夥人處,籌集資本,合夥人共同償還債務,減少了銀行貸款的風險,使企業的籌資能力有所提高,同時,合夥人對企業盈虧負有完全責任,有助於提高企業的信譽。
Ⅵ 公司4個人合股,各占股份,現公司有3人各拿出一部分股份轉讓給第5個人,合同應該是什麼類型合同
當然是股份轉讓合同啊!
Ⅶ 合夥4人合股其中一個自願退股是不是合法
自願退股,必須要經過股東會決議,並通過章程修正案,才具有合法性。
對於該部分股份,應當有其他股東認購。
一、申請退股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必須符合《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申請退股的三種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退股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股權轉讓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公司。股權轉讓方式包括股東之間轉讓和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兩種方式。
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3、公司章程對股份轉讓的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Ⅷ 私營公司的合股問題
首先要看私營公司是性質,是合夥或是公司法人。如未公司法人則要看公司章程如何規定股權轉讓事宜,是否有禁止轉讓規定。但無論合夥或是公司,向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份,必須經其他合夥人或公司股東同意,並作出合夥決議和股東會決議。因此,無論如何,股權轉讓協議必須表明該轉讓業已經其他合夥人或公司股東同意。至於其他條款,大體應為轉讓標的、轉讓價格、轉讓的權利義務承擔、雙方承諾、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等。
現有一個股權轉讓協議,僅供參考:
股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 ,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
鑒於:
1、甲方在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合法擁有 %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xx公司擁有的 %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2、乙方系一家合法設立的 。
現甲方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甲方持有的xx公司的股份轉讓給乙方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xx公司所持的 %股權(以下稱「標的股權」),即公司注冊資本的 %(出資額人民幣 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協議所規定的條件,以 元將其在xx公司擁有的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股權轉讓款金額為 元(大寫: 元),雙方股權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股權轉讓款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甲方聲明、保證與義務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2、甲方作為xx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第四條 乙方聲明、保證與義務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xx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2、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轉讓款。
第五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如印花稅等,由雙方分擔。
第六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標的股權轉移給乙方。
2、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3、股權轉讓前的債權債務甲方應當充分披露,未經披露的債務,乙方對甲方享有賠償追償權。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另行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協議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相關信息,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泄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瑞智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章):
Ⅸ 我把店鋪轉讓給他人,在和他人一起合股做這個店鋪可以嗎
也是可以的復,只不過提前需要溝通好制,把各種事情都確定好,知道該做些什麼,不該做些什麼,在店鋪經營上有自己的想法和設計,也要尊重對方,彼此達成一致,這樣才可以把事情做好,把店鋪經營好。
最關鍵,這個收購你店鋪的人願意和你合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