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租賃
不一定需要法人。
1、注冊公司有幾個步驟分別是核名、設立以及刻章,而准備注冊地址是在設立公司這個過程的一個必須條件。
2、注冊地址要求:房產證復印件或者是房東身份證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工商局的要求主要是必須選擇商用房或者是店鋪,不能夠選擇民用房作為注冊地址。而房屋租賃合同可以是其他出資人進行租賃的,不一定是法人本人。
Ⅱ 出租房可否注冊公司
出租房注冊公司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拿到房子的租賃合同。是注冊公司所必須的。
一、公司注冊流程:
1、核准名稱: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2、題交材料: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3、領取執照:攜帶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4、刻章: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注冊完成。
二、注冊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5、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6、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8、住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9、《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2)注冊公司租賃擴展閱讀:
公司更換注冊地址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公司股東簽署)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簽署
5、變更後住所的房產證原件或復印件(除封面外的每一頁都要復印)
6、房屋租賃合同原件,需以公司的名字租賃,並由所有房東簽字(房產證上幾個房東就簽幾個名字),並且租房到期日期需距當前日期大於6個月,同時寫明房屋用途(如用於辦公)
7、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8、公章
參考資料:
公司注冊-網路
公司注冊地址-網路
Ⅲ 我想注冊公司是先要租寫字間還是先辦執照
注冊公司先租寫字間,再去辦營業執照,因為營業執照上得寫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核准名稱(1-3個工作日)
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核名通過,失敗則需重新核名。
2、 提交資料(5-15個工作日)
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收到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3、 領取執照
攜帶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3)注冊公司租賃擴展閱讀:
辦理營業執照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註: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准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
Ⅳ 注冊公司的租賃合同問題
租房合同是同業主去房管所簽的,總共是一式四份,上面蓋有房管所的章,如果是做生產的,在用途一欄會寫有「生產」或「廠房」,但是如果是貿易的話,那在用途一欄寫著「商用」或「辦公」。只有這樣的房屋租賃合同才可以用來注冊公司的。
要交稅的,大約%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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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成立租賃公司的條件
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
(三)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收貨幣資本,至少1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可兌換貨幣。
(四)符合條件的、在金融、融資租賃行業工作三年以上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少於總數的50%。;
(5)注冊公司租賃擴展閱讀:
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地位應定位為服務於金融、貿易和工業的資產管理機構。它是服務貿易中更多技術服務的服務。雖然也涉及資金,但主要還是服務於投資者,而不是完全壓在自己的資金上,陷於項目風險投資業務中。因此,租賃公司既不是銀行,也不是貸款公司,也不是投資公司,而是知識服務技術公司。
Ⅵ 個人租的辦公地點是否可以注冊公司在租賃合同上簽字的人是否必須是公司法人
個人租的辦公地點可以注冊公司,在租賃合同上簽字的人不是必須是公司法人,可以是股東,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七十五條規定,設立人為設立法人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後果由設立人承受,設立人為二人以上的,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設立人為設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第三人有權選擇請求法人或者設立人承擔。
類比於《合同法》第403條第2款規定(受託人因委託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託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託人或者委託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合同相對方在選定法人或發起人承擔合同責任後,即不可變更選定的相對方。
(6)注冊公司租賃擴展閱讀: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條規定,「發起人為設立公司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合同相對人請求該發起人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成立後對前款規定的合同予以確認,或者已經實際享有合同權利或者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相對人請求公司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可見,只有公司在成立後明示或默示認可發起人簽訂的合同,合同相對方才可以選擇公司承擔合同之債。
綜上,發起人為設立公司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若公司未成立,則由合同簽訂雙方履行合同;若公司成立後,明示或默示認可發起人簽訂的合同,則合同相對方具有選擇權,且選擇權一經使用即不可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