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涉及的稅費
1. 土地轉讓如何做賬有什麼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1、轉讓土地涉及到的稅種: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百加、地方教育費附回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企答業所得稅;對方應繳納契稅。
2、財務處理:
2.1、企業將土地作為無形資產並且地上沒有建築物,收到土地轉讓款時度: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結轉土地轉讓成本:
借:營業外支出
借: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計提稅費時: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等
貸:營業外支出
2.2、企業若是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投資問性房地產時:
處置投資性房地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累計折舊或累答計攤銷,借記「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投資性房地產」,按其差額,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准備。
2.3、企業將土地作為無形資產,並且地上建築物,轉讓土地時地上建築物一並轉讓,則應按處置固定資產處回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攤銷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貸:無形資產
收到轉讓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繳納相關稅費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
將固定資產清理科目余額轉入營業外收入,損失轉入營業外支出。答
2. 轉讓土地使用權要繳納哪些稅,有哪些條例
轉讓土地使用權涉及以下稅種:
(1) 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專》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 院令第540號)第四條,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 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 x稅率(5%)。因此應按轉讓土地使用權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5% 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
(2) 土地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 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人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 地增值稅。
(3) 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 定,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收人計入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征企業所得稅。
(4) 印花稅:根據印花稅相關規定,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產權轉移書據」 計算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
3. 土地買賣要繳的稅金是什麼
土地買賣要繳的稅金有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印花稅、契稅。 具體分析如下:
一、土地買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二、土地賣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增值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三、買賣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3)土地轉讓涉及的稅費擴展閱讀:
一、 下列土地使用權交易應當進入土地交易市場,採取招標、拍賣、掛牌交易等方式進行:
1.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租賃;
2.經營性用地以外的土地在供地計劃公布後,同一宗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租賃;
3.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公有經濟成份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或公司經批准,出售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聯營合作開發或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抵償債務的;
4.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出售劃撥土地使用權、以劃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以劃撥土地使用權聯營合作開發或以劃撥土地使用權抵償債務的;
5.處置停緩建工程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
6.人民法院判決或裁定變賣土地使用權清償債務的;
7.為實現抵押權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
8.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土地交易機構是土地使用權交易的服務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具體實施土地交易市場的建設計劃和管理目標;
2.具體實施土地使用權交易的事務性和技術性工作;
3.接受主管部門和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委託,具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的招標、拍賣和掛牌交易工作;
4.收集、匯總、儲存、上報、發布土地交易供求信息和交易結果;
5.承辦市人民政府及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4. 國有土地出讓涉及哪些稅費
一、費用來方面主要是前期源的土地競買保證金(一般不低於總價款的20%)和土地出讓金即成交總價款。
二、稅的話首先是契稅,一般按照出讓總價的3%收取。其次如果涉及佔用了耕地還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最後是日常使用過程中還有土地使用稅(每年繳納)。
另外,做地產開發或工業項目建設都需要很多配套的手續,辦理過程中會產生些費用,不過相比之下數目都不大。
5. 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及的稅費有哪些
在土地上的建築物出讓給B公司的同時你的土地使用權也已歸B公司所有(部分出讓或整體 出讓都要到國土部門去辦理相關的手續,因為要牽扯到繳納土地增值稅或土地使用稅)。
6. 土地出讓需繳納稅費嗎
一、土地出讓需繳納稅費嗎
1、營業稅。凡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5%稅率計算繳納。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為計稅依據。城建稅的稅率。納稅人在市區為7%;在縣城、建制鎮的為5%;不在上述地區的為1%。教育費附加的徵收標准為3%,地方教育附加徵收標准為2%。
3、土地增值稅。凡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轉讓非國有土地和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不征土地增值稅。其計稅依據為轉讓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增值額。
稅率為: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4、所得稅。個人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轉讓所得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差價的20%。單位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轉讓所得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5、印花稅。土地使用證,每本貼花5元;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按合同載明轉讓金額0.5‰繳納。
6、契稅。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土地使用權出售按成交價格的3%繳納;土地使用權贈與、交換按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的市場價格核定金額的3%繳納。
二、土地出讓的流程
1、發布掛牌公告:出讓人至少在掛牌開始日前20天發布掛牌公告,公布掛牌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掛牌時間、地點。
2、出售掛牌文件:在掛牌公告規定時間內出售掛牌文件,並組織現場踏勘。
3、受理競買申請:在掛牌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競買人持競買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明(另有規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辦理競買申請,並繳納競買保證金。
4、審查掛牌資格:根據掛牌文件要求,對競買人的開發資質、誠信紀錄等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通知其參加掛牌活動。
5、掛牌:在掛牌公告規定的時間和交易場所,出讓人將宗地的地塊情況、最新報價情況等信息掛牌公告,並不斷接受新的報價、更新顯示掛牌報價。
6、揭牌:在掛牌公告規定的截止時間確定競買人,競得人與出讓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同時繳納定金。
7、公布成交結果:掛牌活動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出讓人將掛牌出讓結果在土地有形市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介公布,並退還競買保證金。
8、簽訂出讓合同:按照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時間,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三、房產以國有土地出讓方式取得所有權應有何條件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應當具備的條件有:
(1)按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依照規劃對土地進行開發建設,完成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的建設,達到場地平整,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3)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地產所有權證書。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等之所以對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的條件作出上述規定,其意義在於:解決房地產轉讓突出存在的「炒地皮」、投機牟取暴利的現象,以維護國家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立法中總結了我國一些地方和實踐經驗。
如深圳市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必須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在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外,要求投入開發房屋建設的資金達到投資總額的25%;上海市、海口市等地也有類似規定。與此同時,也參考了國外關於禁止土地投機的規定。如日本《土地基本法》第4條規定:土地不準作為投機交易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