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注冊證書 » 山西煤礦轉讓

山西煤礦轉讓

發布時間: 2020-12-19 11:32:32

⑴ 山西煤礦現在一個月能掙多少錢

煤礦分很多種的,合資礦、民營礦、國企礦, 工資各個崗位都不同的。如果不是國企礦、或者合資礦的話,公司有點懸。 看自己吧。

⑵ 山西這次是整合煤礦還是收購煤礦

煤礦企業整合,並不是讓小煤礦退出市場和小煤礦關閉,而是通過本企業資產擔保入股與大企業(也可以說成是大股東)兼並重組成立新的煤業集團公司。

⑶ 山西范圍之內有出售的煤礦嗎

山西省范圍內出售煤礦的企業多著,像同煤集團潞安集團陽煤集團等都是全國50強煤礦企業

⑷ 山西煤礦重組的怎麼回事

中國礦產業實行資源有償使用,煤礦整合是為了保證煤炭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安全開采。合法開採的私人煤礦在之前是對自己所擁有的煤炭資源上了資源稅費的,這部分稅費是相當昂貴的,在整合中整合企業要對原煤礦所有人對這部分稅費進行相應的補償(一般是資源還剩多少補多少);然後就是礦井固有資產的估價,由於在礦井改造中以前的好多設施用不著或者需要更新,礦山設備的折舊費也是很高的,所以在整合過程中的爭議主要存在於這些固定資產的估價,估價中甚至能把投入時花了兩個億的資產估至五千萬(特例),顯然,這對於原礦主是不利的,但由於礦井改造後原有設施得到價值不能發揮,整合企業也不願意花錢買沒用的東西,這只能通過政府和前後易主的兩家企業協商;還有煤礦的附加價值(預期的收益及煤礦資源的升值)得不到補償,如果將這部分也進行補償的話這次整合肯定就不會成功,因為沒有那家企業能承擔這么多的一次性投資。

至於「國進民退」嗎,我覺得這種說法太牽強,國企是企業,民企是企業,兩種企業需要競爭,但煤礦行業需要大筆的初期資產投資,在現在的國情下,國企是具有很大優勢的,為了煤炭的安全高效清潔開采,這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中國的民企還需要成長,我相信,隨著中國經濟體制的健全,民企會越做越大,越做越好(即便在鄂爾多斯的煤礦行業,國企依然是具有絕對優勢的,絕大部分資源是掌握在幾個中國煤炭業排頭兵企業手中的。)

⑸ 山西煤礦所有名單

大的集團公司有同煤集團,陽煤集團,潞安,晉城無煙,山西焦煤,這些原來都是礦物局,象山西焦煤整合了幾個礦物局,另外還有許多國營,合營或私營的煤礦或集團公司。

⑹ 我想去山西煤礦承包多錢

煤礦!就是個金礦!只要不出事,一年就夠你賺!
不過你要包煤礦,那你就得有人!這是個小金窩,人人想要,卻不是人人能得到!
承包不是件容易事!沒有「官系」+錢,你是包不下來的!

⑺ 山西朔州山陰酉宜煤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是誰 此煤礦現在屬於什麼性質、是不是有股權轉讓的可能謝謝 !

Probably the very same person that defrauded US investors of 550M USD!容!

Zhao of PUDA Coal Inc!!

and the problem is that he is not trying to fix the situation in the US!! ... He is ruining China reputation abroad!

⑻ 山西現在有哪些要對外承包的煤礦

煤礦!就是個金礦!只要不出事,一年就夠你賺! 不過你要包煤礦,那你就得有人!這是個小金窩,人人想要,卻不是人人能得到! 承包不是件容易事!沒有「官系」+錢,你是包不下來的!

⑼ 花7000萬元買山西煤礦的人轉手賣了幾個億是誰

太多了那時候煤田是搶手貨。最高價1500玩一畝。

⑽ 有個親戚投資了山西某個省的煤礦,已經有兩年了,為什麼老停工

目前國家公認標準是20萬.看下面兩個材料. ************************************ 李毅中介紹,對於礦難的賠償,在《安全生產法》以及相關的條例里都寫明賠償的責任,但是沒有寫明具體賠償的標准。去年年初,《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決定》里提出,要加大賠償的力度,提高賠償的標准。 山西的朔州和遼寧阜新礦難中死亡家屬獲得的賠償都是20萬元,這20萬元會不會成為以後統一的賠償標准呢。李毅中表示,目前像遼寧省、陝西省、山西省、河北省、雲南省等,省政府作出決定,按照當地的平均工資,定為11年、15年等,來決定賠償的標准,大體上不低於20萬元,李毅中說他很贊成這種做法。加大賠款的額度,就是要加大事故的成本,讓那些礦主、經營者感到這樣大的賠償他擔負不起,不如拿出錢來加大安全隱患的治理,從源頭上遏制事故。 *************************** 礦難賠償(今日關鍵詞) 山西:礦難死亡賠償不低於20萬(新聞) 據新華社12月16日消息,山西省政府日前出台一項政策,規定因煤礦事故造成的人員死亡,礦主對死亡職工的賠償標准每人不得低於20萬元人民幣。同時,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鄉鎮煤礦,將被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由政府收回採礦權重新公開拍賣。 盂縣「12·9」礦難善後賠償就按此標准進行,每名遇難礦工的家屬獲賠20萬元,由煤礦所屬的陽泉市盂縣南婁鎮工業集團出資賠付。33名遇難礦工的家屬獲賠660萬元。 礦難賠償標准理應大幅提高(直評)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位負責人最近在一次會議上透露:中國目前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基本為農民工,煤礦每年死亡人數接近6000人。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死亡賠償金一般在1萬元至5萬元之間。山西雖然相對多一些,但一般也就在3萬元至5萬元之間,最高8萬元。 針對頻繁發生的礦難,早就有人指出,中國目前的礦難賠付標准太低,死亡礦工的賠償金與煤礦礦主的高額收益相比根本不成比例,這不利於加強礦主對安全生產的重視。例如陝西銅川礦難之前,發生礦難的預兆已經非常明顯,但礦主為了能夠拿到巨額超產獎,不惜拿礦工的生命做賭注,從而賠上了166條人命!有鑒於此,好多人不約而同地提出,要想減少礦難,就必須加大礦難傷亡的賠付力度。這樣,煤礦就會死不起人,礦主也就時刻有一種風險意識,從而促使礦主加大安全生產上的投入,降低礦難的發生頻率。 20萬元的賠付標准相對於以前來說是很大的提高。但人的生命是無價的,對於死難礦工的親屬來說,別說20萬元,即使是賠給他們一座金山,也抹不平他們心上的傷痛,有限的那點賠付金額,只是聊作慰藉而已。政府作為煤礦生產的監管主體,出台文件提高賠償標准,加大監管力度,體現出政府對於安全生產的重視和對於人民生命的關愛,值得肯定。 摘編自《大河報》12月17日 文/李先梓 還生命一個平等的「價格」(求是) 20萬元,相對於過去的礦難賠付標准,簡直是一個天價。這是一個具有突破性的數字,不僅突破了過去同類事故的賠付標准,也突破了我們每一個人心裡對生命價值的認知。 災難之後的賠付凸顯對生命的態度。今年,我國災難賠付標准屢創新高,這表明國家和社會對生命日益重視。上個月,包頭空難賠付標准創歷史新高,不包括航意險,每位遇難者獲賠21.1萬元。而陝西銅川陳家山礦難每位遇難礦工僅獲賠4.464萬元。 賠付完全平等的生命,兩個數額竟相差近5倍,讓人不得不思考:生命的價格究竟如何界定?事實上,長期以來,礦難賠付如同礦工的生活一樣,一直排斥於主流話語之外。此次山西盂縣礦難將賠付標準定為20萬元,深入地下的礦工與高高在上的民航乘客,他們的生命實現了某種意義上的平等。 在經濟學意義上,生命確有支付價格,也正因此,對遇難者的賠付才有了相對公平的標准和現實意義。根據經濟學的觀點,市場為生命標出「公平價格」的計算原則是:確定一個生命創造收入的能力和生命得以延續的年限,按適當的貼現率將未來可能創造的全部收入摺合為當下的價格。按此原則,如果中國人均GDP為1000美元(綜合考慮職業、職業年限、當地生活水平)等,期望壽命為70歲,貼現率為5%,那麼一名20歲的中國普通工人,其生命價格約為2萬美元。按此標准衡量,包頭空難遇難者獲得的賠付接近公平價格,陳家山礦難遇難者獲得的賠付僅為公平價格的27%。盂縣礦難的「天價」賠付,事實上只不過是還原了一個作為勞動者的生命的公平價格。 問題不在於長期以來生命價格不平等這一事實本身,而在於其背後隱藏著一個對身份認同不平等的集體無意識。空難中逝去的生命更傾向被默認為社會精英,而礦難中逝去的生命處於社會最底層。當身份認同成為一個商業社會里社會價值觀的一部分,生命價格偏離公平價格就成為一種必然。 有一點可以肯定,長期以來,礦難賠付制度性地低於生命的公平價格,這意味著礦采業的老闆們以低於公平價格僱用一個勞動力或購買一個生命時,一筆可觀的「剩餘價值」裝進了他們的荷包,難怪無論礦難多麼頻繁地發生,都擋不住他們的投資腳步。今年,溫州等沿海城市的熱錢紛紛撤出房地產業,到山西「圈煤」。山西省及時的制度「創新」,對採煤業的規范無疑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20萬元的「天價」喚醒了我們對生命的敬畏和尊重,讓我們重新認識了這兩句話:生命無價!人人平等! 摘編自《中國青年報》12月22日 文/高立新 減少礦難應讓煤礦「死不起人」(縱論) 采礦是高危行業。但據報道,我國目前產煤每百萬噸死亡率接近4,而在其他產煤大國中,美國為0.04,俄羅斯為0.34,南非為0.13。同樣是採煤,我國的死亡率遠遠超出世界平均水平。是我們的技術不先進,還是制度不完善?都不全是! 刨根問底,那就是礦主對礦工生命的漠視。在上個世紀50年代,美國也曾小礦林立礦難不斷。後來,美國採取了一項讓煤礦「死不起人」的決定,即要求礦主開礦前先交納足夠的事故處理保證金,每死亡1人要賠付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煤礦「死不起人」,逼迫大小礦主開始「以人為本」,敬畏、珍惜礦工生命,如今美國的采礦死亡率遠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 在我國,每次礦難之後都有賠償,但每人一般賠償幾萬元左右。開採煤的暴利以及礦工生命的廉價,使得有些礦主無視礦工的生命,甚至在發現事故隱患後仍不停工,強迫礦工下井。陳家山礦難就是一例。 讓煤礦「死不起人」也同樣適用於地方政府的監管工作。礦難是能減少的,前提是安全設施要達標,安全制度要跟上。但在現實中,制度往往成為一句空話,成為一紙廢文。有些地方政府為片面追求經濟發展,忽視安全監督與檢查,甚至與礦主或煤礦領導狼狽為奸,沆瀣一氣,成為利益的共同體。結果一旦出現礦難死人,有些官員只是寫個檢查,或者給個輕描淡寫的行政處分。這樣,礦工的鮮血不僅沖不掉他們的烏紗帽,相反還帶來了數不清的金錢。這樣,地方官員怎麼會珍視、敬畏礦工生命呢? 減少礦難,就要珍視礦工的生命,讓煤礦「死不起人」,讓礦工的生命與礦主的利益、與地方黨政幹部的烏紗帽綁在一起,「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假如礦工遇難了,而礦主還在心安理得地掙錢,當官的還在當官,對死難者而言,公平嗎? 摘編自《中國青年報》12月1日 文/惠銘生 《京華時報》(2004年12月23日第A02版) ************************************* 前提是找到礦主,而且要快,因為礦主不可能只有你一個債權人。在法院登記,在當地尋求司法救助,一定要搶在債務人破產之前…… 不管怎麼說,一切為了公理和正義。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