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和轉讓
『壹』 貼現與背書轉讓的關系
詳解里都有說明了理由,你哪一部分不懂,再提
答:(1)本案中的票據行為有:①李某偽版造簽章進行的出票權和承兌行為。相對於A市分行某辦事處的現行有效公章而言,李某使用的作廢的公章應定為假公章。因此,出票和承兌行為屬偽造,行為本身無效。②某外貿公司的票據保證行為,該行為有效。③建築公司的貼現行為(背書轉讓),該行為有效。雖然該公司(代表人)惡意取得票據,不得享有票據權利,但其背書簽章真實,符合形式要件,且有行為能力,故有效。
(2)合作銀行不知情,且給付了相當對價,為善意持票人,故享有票據權利,可以向保證人或背書人行使追索權。
(3)該匯票將因形式要件欠缺而整個無效,連保證人亦因此不承擔票據責任。合作銀行不享有票據權利,只能依據普通民事關系進行追償。
『貳』 票據背書和轉讓有什麼區別
票據背書就是在票據背面書寫下一家接手票據的單位名稱並加蓋本單位印鑒章的行為,轉讓是把票據轉交給下一家的行為。背書的目的是確定轉讓和承接的對象,轉讓是背書的下一環節。
『叄』 背書轉讓是什麼意思
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因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並交付票據。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 背書轉讓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產生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和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等背書效力。
背書轉讓的方式
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製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票據法一般並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
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並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肆』 背書轉讓是什麼意思
背書轉讓,財經會計學用語,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並作必要的記載所作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
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並交付票據。
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
背書轉讓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產生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和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等背書效力。
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製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
票據法一般並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
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並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4)背書和轉讓擴展閱讀:
法律效力
(1)背書轉讓無須經票據債務人同意。在票據背書轉讓時,行為人無須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或經其承諾。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就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
(2)背書轉讓的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背書轉讓後,轉讓人並不退出票據關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據權利人轉變為票據義務人,並承擔擔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
(3)背書轉讓具有更強的轉讓效力。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能夠使受讓人得到更充分的保護。
票據法設計了一系列特別的制度來保障票據受讓人的權利,首先,受讓人只需以背書連續的票據,就可以證明自己的合法權利人身份,而無須提供其他證明。
其次,受讓人可以對票據債務人主張前收兌人抗辯的切斷,從而使其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受票據債務人與前手背書人之間抗辯事由的影響;再次,受讓人可以主張善意取得。
轉讓限制
(1)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後手在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後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2)匯票須完整轉讓,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2人以上的背書無效。
(3)背書不得附有條件,票據法規定,背書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
(4)背書記載「委託收款」字樣的,被背書人有權代背書人行使被委託的匯票權利。
(5)匯票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匯票責任。
『伍』 什麼叫背書轉讓,舉個例子
就是把收到的票據敲章轉讓給別人,比如是支票,人家要付給你錢,給了張支票,你又要付給別人錢,就把這張支票給別人了,但是支票上寫的收款人是你啊,別人拿不到錢,所以要你在支票背後敲上章證明你把這張支票轉讓給別人了,這個過程就叫背書轉讓,在支票背面敲章的行為呢就叫背書,就是在背面簽章的意思。
拓展資料:
背書轉讓,財經會計學用語,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並作必要的記載所作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 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並交付票據。
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
『陸』 貼現和背書轉讓的區別
貼現是將遠期匯票轉讓獲得資金的行為,背書轉讓是出於某些原因轉讓票據所有權的行為。
貼現是指遠期匯票經承兌後,匯票持有人在匯票尚未到期前在貼現市場上轉讓,受讓人扣除貼現息後將票款付給出讓人的行為或銀行購買未到期票據的業務。貼現的性質:貼現是銀行的一項資產業務,匯票的支付人對銀行負債,銀行實際上是與付款人有一種間接貸款關系。貼現的利率:在人民銀行現行的再貼現利率的基礎上進行上浮,貼現的利率是市場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能超過現行的貸款利率。
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並交付票據。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背書轉讓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產生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和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等背書效力。
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製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票據法一般並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
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並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轉讓限制:
(1)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後手在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後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2)匯票須完整轉讓,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2人以上的背書無效。
(3)背書不得附有條件,票據法規定,背書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
(4)背書記載「委託收款」字樣的,被背書人有權代背書人行使被委託的匯票權利。
(5)匯票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匯票責任。
『柒』 貼現與背書轉讓的關系是什麼
詳解里都有說明了理由,你哪一部分不懂,再提
答:(1)本案中的票據行為有:①內李某偽造簽章進行的出容票和承兌行為。相對於A市分行某辦事處的現行有效公章而言,李某使用的作廢的公章應定為假公章。因此,出票和承兌行為屬偽造,行為本身無效。②某外貿公司的票據保證行為,該行為有效。③建築公司的貼現行為(背書轉讓),該行為有效。雖然該公司(代表人)惡意取得票據,不得享有票據權利,但其背書簽章真實,符合形式要件,且有行為能力,故有效。
(2)合作銀行不知情,且給付了相當對價,為善意持票人,故享有票據權利,可以向保證人或背書人行使追索權。
(3)該匯票將因形式要件欠缺而整個無效,連保證人亦因此不承擔票據責任。合作銀行不享有票據權利,只能依據普通民事關系進行追償。
『捌』 背書與背書轉讓的區別
背書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抄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並作必要的記載所作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背書轉讓,指收款人將背書過的票據轉讓給他人的行為。 也有的將背書轉讓簡稱為背書的,如果從這個角度考慮問題,兩者的含義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