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資料
㈠ 注冊安全工程師條件
不能,本科文憑考安全工程師,需要3年的工作經驗。
報名條件: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1)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資料擴展閱讀:
工程經濟類專業包括:土木工程、建築學、建築經濟管理、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勘察技術與工程、測繪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冶金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安全工程、金屬材料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氣儲運工程、化學工程及工藝、生物工程、制葯工程、給水排水工程。
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工業工程等36個專業。
參考資料:網路---注冊安全工程師
㈡ 問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初始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
(四)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復印件);
(五)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六)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張。
(2)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資料擴展閱讀
注冊安全工程師范圍
1、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制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與監管。
2、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類別劃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㈢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3、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後,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5、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7年。
6、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第十一條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3)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資料擴展閱讀: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名時間:
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按照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憑有關證件在指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所屬單位、中央企業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名材料:
申請參加咨詢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須提供下列證明文件:《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均為原件)。
㈣ 注冊安全工程師 報名 提供哪些材料
(一)凡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㈤ 注冊安全工程師首次注冊需要什麼資料
申請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的辦理程序是這樣的:
在初始注冊時,申請人要提供內相應的材料,這些材料包容括:初始注冊申請表、執業資格證書、聘用單位的意見、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狀況證明、省級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管理辦法」規定,有三類人被明確禁止給予注冊: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受過刑事處罰,且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5年的;在申請注冊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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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注冊安全工程師如何注冊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1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注冊安全工程師恢復注冊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人事〔2017〕83號),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恢復注冊受理、初審、繼續教育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受理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2.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
注冊申請及受理程序
1.注冊申報
①網上注冊。申請人首先登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或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網站(http://www.chinasafety.ac.cn)中的「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系統」,按照步驟進行操作,注冊申請提交後應妥善保留登錄密碼,以便以後登錄查詢。
②確認注冊申請提交完成後,將申請表下載並按照規定要求列印,加蓋聘用單位公章或者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本人或聘用單位(也可委託他人)將全部紙質申請材料報送省級注冊受理部門。報送的紙質注冊申請材料內容應與網上注冊申報的內容一致。
③注冊申請人應及時關注申請審核狀態,發現申請未通過審批後,應及時重新申報或與注冊受理部門聯系。
2.注冊受理
①省注安辦受理申請材料後,對申請人的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的書面憑證。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當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自收到申請材料20個工作日內,完成終審並做出書面決定。准予注冊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頒發執業證;不予注冊的,書面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
注冊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初始注冊
①初始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③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工整寫上申請人姓名,若在申請表中上傳照片,提交的照片則應與申請表中照片一致)。
2.延續注冊
①延續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③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 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④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執業期間履職情況證明材料;
⑤注冊有效期內達到48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執業證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間申請延續注冊的,免除提供繼續教育證明。
3.變更注冊
①變更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③申請人與原聘用單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證明(復印件);
④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僅申請執業單位更名的,免除提供③、④兩項,但需同時提供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更名證明或聘用單位出具的更名說明。
4.重新注冊
①重新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③申請注冊前3年內達到48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執業證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5月27日至2017年10月30日期間的,需重新注冊。自2017年10月31日起一年內申請重新注冊的,若執業單位未發生變化,僅需在注冊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免除提供繼續教育證明,也不必報送有關紙質申請材料;若執業單位發生變化,僅免除提供繼續教育證明。
5.補辦執業證
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補辦申請表;
②身份證復印件;
③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張。
※執業證補辦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內才能申請,已過期證件需先辦理重新注冊後進行補辦手續。
請申請人先在注冊管理系統上填報注冊申請,網上申請提交後,由本人或聘用單位按上述要求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級、部門注冊機構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認可的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
㈦ 注冊安全工程師需要審核的資料有哪些
申請參加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須提供下列證明文件:《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7)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資料擴展閱讀
2017年11月2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對注冊安全工程師進行分類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健全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制定、指導、監督和檢查實施,統籌規劃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分類。
第三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類別劃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如需另行增設專業類別,由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共同確定。
㈧ 注冊安全工程師怎麼拿證 要帶什麼資料
如果你是拿考試合格證就要帶學歷證明和工作經驗證明,如果你想申請注冊,這里有三種(初始、續期、變更),你也要記住攜帶的資料。 在拿到執業資格證書了之後,持執業資格證書、單位的安全管理方面的聘書或合同、注冊申請表等資料,到省級安全管理部門進行注冊就可以了。具體你可以上你所在地省級安全管理部門的網站進行查詢。
㈨ 注冊安全工程師,需要哪些材料,及條件。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它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當年12月31日。
二、考試科目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安全生產技術》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一)《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採用網路閱卷,考生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餘三科為客觀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應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試院統一配發,在考後與試卷一並收回。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㈩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名需要哪些材料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名材料:
申請參加咨詢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須提供下列證明文件:《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均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