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要求
㈠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二級注冊結構抄工程師報考條件如下: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房屋結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1)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要求擴展閱讀
執業范圍包括
(一)結構工程設計;
(二)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
(三)建築物、構築物、工程設施等調查和鑒定;
(四)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
(五)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一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不受項目規模及工程復雜程度的限制。二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僅限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三級及以下或工業小型項目。
總之一條:結構工程師是屬於土木建築業中的結構設計和研究,不包括建築設計和機械設計。
㈡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是:
考生為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畢業。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2年;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3年;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4年;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6年;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7年。
考生為建築設計技術、村鎮建設、公路與橋梁、城市地下鐵道、鐵道工程、鐵道橋梁與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建築、水利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畢業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4年;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6年;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7年;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9年;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10年。
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本網站公布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年度計劃。
一級結構基礎考試包括基礎知識上和基礎知識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考試時間4小時,一級結構和二級結構專業考試包括專業知識上和專業知識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考試時間4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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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和證書管理
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考試成績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台或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發布。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省(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㈢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專業要求:
一、本專業
結構工程、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專業可以報名。
二、相似專業
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建築學、工程力學可以報名。
三、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且職業實踐最少一年時間可以報名。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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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設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其中,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住建部規定自2012年起,基礎考試不再配發《考試手冊》,閉卷考試)。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3.專業考試(上) 4.專業考試(下)
基礎考試包括:
上午:1.高等數學2. 普通物理 3. 普通化學 4. 理論力學 5. 材料力學 6. 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8.電工電子技術9. 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09年新設科目)11.法律法規
下午:12.土木工程材料13. 工程測量 14. 職業法規 15.土木工程施工與管理 16. 結構設計 17. 結構力學 18. 結構試驗 19.土力學與地基基礎
專業考試包括:
1.鋼筋混凝土結構2. 鋼結構 3.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 地基與基礎 5. 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6. 橋梁結構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只考專業課,科目為:1.鋼筋混凝土結構2. 鋼結構 3.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 地基與基礎 5. 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注冊結構工程師
㈣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需要現場審核么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需要現場審核的。只需要報名表上有單位蓋章,然後帶版著身份證復印件。學位證和畢業權證復印件。原件需要帶著。確認後復印件留下,原件帶回,帶一張二寸照片。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主要職責包括:
1、參與產品項目立項可行性調研,參與系統方案設計;
2、擬制結構設計方案和項目計劃,研究開發新結構新技術,,提升產品性能和質量;
3、承擔產品結構、零部件的詳細設計;
4、承擔樣機的研製、調試和相關技術;
5、公差分析和DFMA檢查;
6、與製造工程師進行模具檢討;
7、模具樣品檢討、設計更改和零件最終的承認;
8、為EMI、ESD、安全和可靠性等各種測試提供機械支持;
9、解決產品開發中的問題、問題跟蹤以及與客戶討論技術問題;
10、為產品的量產提供技術支持。
㈤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土木本科畢業一年可以參加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課考試,畢業二年參加二級結構師專業專考試,在通過一級注冊結屬構師基礎考試後四年,就可以參加一級結構師的專業考試。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高等數學。
2、普通物理。
3、普通化學。
4、理論力學。
5、材料力學。
6、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
8、電工電子技術。
9、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
11、法律法規。
(5)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要求擴展閱讀:
結構工程師合格標准:
1、 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標准均為48分(試卷滿分均為80分)。
2、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專業知識科目合格標准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專業案例科目合格標准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結構工程師
㈥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土木本科畢業一年可以參加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課考試,畢業二年參加專二級結構師專業考試,屬在通過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考試後四年,就可以參加一級結構師的專業考試。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高等數學。
2、普通物理。
3、普通化學。
4、理論力學。
5、材料力學。
6、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
8、電工電子技術。
9、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
11、法律法規。
(6)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要求擴展閱讀:
結構工程師合格標准:
1、 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標准均為48分(試卷滿分均為80分)。
2、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專業知識科目合格標准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專業案例科目合格標准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結構工程師
㈦ 注冊結構師報名條件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藍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三角板,橡皮及無聲、無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
【報名條件】:
(一)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以上報考條件僅供參考,以當次報考文件為准。
(五)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結構工程師 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 注冊結構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報名。凡 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後,報考人員須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 執業資格證書
【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3.專業考試(上) 4.專業考試(下)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1.專業考試(上) 2.專業考試(下)
【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每年的6月份。
(二)報名方式和地點:一般採用網上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地點在各地人事考試中心。
參考鏈接:
注冊結構工程師_網路
http://ke..com/link?url=O_nDeHX1nyFDHfZ_
㈧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現場審核需要什麼證件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現場審核需要以下證件:
1.報名表
2.身份證
3.畢業證
4.學位證
5.電子照片
6.單位同意證明
(8)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要求擴展閱讀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基礎考試包括
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應用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信號與信息技術、法律法規、土木工程材料、工程測量、職業法規、土木工程施工與管理、結構設計、結構力學、結構試驗、土力學與地基基礎
2.專業考試包括
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砌體結構與木結構、地基與基礎、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橋梁結構
㈨ 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的6月份(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准),2018年一級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於10月20、21日進行。
一級分兩個階段考試:
基礎階段:無論是以你的本科畢業證還是碩士畢業證,都可以直接報名了。
基礎階段考過後才有資格考專業階段:
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4年可以報名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稱5年可以報名
碩士你的專業只能叫其他工科:8年可以報名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㈩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二級結構報考條件如下: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從事房屋結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7年9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印發〈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設辦〔1997〕222號),決定在我國實行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並成立了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全國注冊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上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