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岩土工程師注冊條件
1. 國家注冊岩土工程師的報考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基礎課報考條件:
(一)取得本專業(指勘察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o
(二)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o
(四)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五)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上學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六)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上學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七)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2. 注冊土木工程師條件是什麼
注冊土木工程師因科目不同,報考條件也不同。具體條件如下:
岩石工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相應條件者,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勘察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港口與航道工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水利水電工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 恪守職業道德 , 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 , 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 ( 水利水電工程 ) 資格考試。
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2)注冊岩土工程師注冊條件擴展閱讀
注冊土木工程師考試科目
公共基礎:高等數學、普通物理 、普通化學 、理論力學 、材料力學、流體力學、建築材料、電工學、工程經濟、工程地質、土力與地基基礎、彈性力學、結構力學與結構設計、工程測量、計算機與數值方法、建築施工與管理、職業法規、水力學、岩土力學、水文學基礎。
專業課程:岩土工程勘察、淺基礎、深基礎、地基處理、土工建築物、邊坡、基坑與地下 工程、特殊條件下的岩土工程、地震工程、工程經濟與管理。
考試方式
考試分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基礎考試合格方可報考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兩部分,其中《專業知識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案例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
《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考生應考試時,可攜帶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三角板、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可以用試卷作草稿紙.
3. 全國注冊岩土工程師的報考條件
符合《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要求回,並具備以下條件答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4. 全國注冊岩土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5. 注冊岩土工程師初始注冊需要哪些資料
一、初始注冊工程師注冊需要個人提供的證件:
1、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表;專
2、申請人的執業資屬格證書;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4、逾期初始注冊的,應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5、身份證
6、學歷證
7、報考單位的解聘證明(這個各省不一樣,有的地方要求不嚴格,則不需要這個證明,到時直接問掛靠單位是否需要就可以了) 。
6. 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報名需要什麼條件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均可報考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資格考試: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2、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7. 全國注冊岩土工程師的報考條件
全國注冊岩土工程師的報考條件是: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位士及以上學,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岩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7)注冊岩土工程師注冊條件擴展閱讀
注冊岩土工程師為岩土工程師。主要研究岩土組成的工程特性。岩土工程師首先對現場採集的岩土樣品和岩土樣品中的數據進行研究,然後計算出現場施工所需的格架。基礎、樁、擋土牆、大壩、隧道等的設計都需要岩土工程師提供建議。
中國注冊岩土工程師考試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基礎考試。考生大學畢業或大學畢業一年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階段是職業考試,是在通過基礎考試並在岩土工程崗位上實習一定年限的基礎上進行的。目的是檢驗考生是否具備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進行岩土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能力,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基礎考試一天進行,下午分為兩部分,每4小時進行一次;專業考試為期兩天,分別是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
8. 注冊岩土工程師,專業課報考條件
注冊岩土工程師即通過國家考試注冊認證的岩土工程師。主要研究岩土構成物質的內工程容特性。岩土工程師首先研究從工地採集的岩土樣本以及岩土樣本中的數據,然後計算出工地上的建築所需的格構。地基、樁、擋土牆、水壩、隧道等的設計都需要岩土工程師為其提供建議。
9. 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延續注冊
一、辦理依據:
1、《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37號令);
2、《關於建設部機關直接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和內容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278號);
3、《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及管理工作暫行規定》(建市[2009]105號文);
二、注冊條件:
1、注冊工程師每一注冊期為三年,注冊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在原單位執業的,應在注冊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申請延續注冊。
2、年齡不超過70周歲的。
三、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時,所有附件材料復印件需攜帶原件核對)
1、延續注冊申請表;
2、附件材料:
1)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2)申請人在注冊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如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3)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登記表。
四、辦理程序:
1、網上申報;
申報注冊人員單位需在「上海建築建材業」網站和「建設部」網上分別申報。
1)「上海建築建材業」網站(www.ciac.sh.cn )網上申報,操作步驟見「操作說明」;
2)「建設部」網上申報
申報單位應在「建設部」網站(www.mohurd.gov.cn )的辦事大廳-勘察設計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在線申報上使用「個
人版」軟體填寫和列印《土木工程師(岩土)延續注冊申請表》,再在《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
息系統》上進入「企業版」接收、上報數據和列印匯總表。
2、附件材料製作;
3、書面申請受理;
4、審核、公示;
5、審批、公告;
6、證書(章)領取。
註:建設部審批事項以建設部公開內容為准。
五、受理部門和時間:
受理部門: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地址:小木橋路683號一樓大廳,咨詢電話:54614788-1058。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領號),下午1:30至5:00(4:45停止領號)。
六、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
註:建設部審批事項以建設部公開內容為准。
七、收費標准:
無
八、辦理結果:
憑受理通知書,到受理部門領取以下章:
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