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
『壹』 債務人明知有債務負擔,還無償轉讓房產,是否屬
很可能是惡意地轉移財產,債權人可以起訴要求撤銷轉讓行為。保全這部分財產。
『貳』 行使因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引起的撤銷權的條件包括哪些
無償行為不論第三人善意、惡意取得,均可撤銷;有償轉讓行為,以第三人的惡意取得為要件,若第三人主觀上無惡意,則不能撤銷其善意取得的行為。債務人、第三人的行為被撤銷的,其行為自始無效。
參考:http://www.dongao.com/zjzcgl/jjf/201407/170420.shtml
『叄』 債務人無償轉讓股權,債權人可否行使撤銷權
債務人無償轉讓股權,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要求撤銷股份轉讓協議。
《合同法》專第七十四條因債屬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
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
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
人負擔。
『肆』 欠債期間,債務人把財產無償轉讓後,債權人申請撤銷能得到支持嗎
債權人可以在五年內,發現時一年內向法院申請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合同法
第七十屬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七十五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伍』 債務人放棄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該如何處理
一、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誰承擔 1、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回的律師代理答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2、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由於在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和低價處理財產中有些作為第三人是明知或者應知的,也就是說這些第三人有的是和債務人一起規避法律逃避債務的,因而是有過錯的。二、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我在犬神尋找網查到相關的法律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間是除斥期間,即在期間內債權人享有撤銷權,期間經過後撤銷權歸於消滅。債權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債務人的處分行為也不再發生變化。因此,債權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行使撤銷權,避免因期間屆滿權利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三、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方式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因而撤銷權是通過訴訟的方式行使的。債權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陸』 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怎麼辦,債權人能撤銷無償轉讓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回讓財產,對債權人造答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
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
人負擔。(1141)
『柒』 對於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債權人應當怎麼辦
根據合同法復第74條的規定,債務制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無償轉讓行為。也就是說,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要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其前提條件是,這種無償轉讓必須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即已經危害到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如果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並不影響債務人對外償債的能力,那麼就對債權人沒有造成損害,債權人無權主張撤銷。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捌』 債務人以無償轉讓財產方式 逃避債務,債權人怎麼辦
一、債務人轉移財產怎麼辦
1、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
如果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這里債權人在行使撤銷權的時候應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同時,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2、債權人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後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債權人可向有執行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前的財產保全,以維護債權人的權益。
對於財產保全,一般情況下是無需由申請人提供擔保。因為此時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明確,不存在因申請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情況。
二、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要注意幾點:
1、必須向法院提出。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撤銷權並不是僅憑債權人單方意思表示就能使債務人與第三人所為發生效力變化,債權人必須通過司法程序行使,藉助法院判決實現撤銷權。
2、撤銷權人起訴時應證明:第一,其對債務人享有有效債權。第二,債務人實施了處分財產的行為。第三,債務人不正當地處分了財產。第四,處分行為發生在債權成立之後。至於債務人處分行為是否影響了債務人的清償能力,這一舉證責任在債務人。公民的私有財產屬於個人隱私,債務人對自己的清償能力認知程度大大高於債權人。如果債務人認為其處分行為並未影響其清償債務的能力,就應就其還擁有其他財產足以履行債務進行舉證。
3、撤銷權人只能要求確認債務人
與第三人之間轉讓財產的行為無效,不能直接請求受償。民法理論上認為,撤銷權旨在保護全部債權人之利益,撤銷權行使後發生的返還財產,是全體債權人的共同擔保,由一般債權人平均受償。撤銷權實現的效果只是使債務人的財產恢復原狀,至於債權人要獲得清償,必須另行向債務人請求。
犬神尋找網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上問題,防止債務人轉移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