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
⑴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密碼找回問題
您好,按照系統上的提示,密碼會發送到您初始注冊的郵箱里,如果初始郵箱不使用了,可以聯系注冊機構,管理系統上有注冊機構聯系電話,他們會幫您找回密碼。
⑵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證丟失怎麼辦
1.執業證丟失的注冊安全工程師登陸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網站下載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補辦申請表,認真填寫相關信息;
2.聘用單位簽字、蓋章;
3.省級、部門和央企注冊機構簽字、蓋章後,連同其他材料一同提交給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中心;
4.注冊管理中心接到補證申請材料後按要求填寫《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補證工作簿》;
5.審核補證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規定,在補證申請表簽字或簽章;
6.在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核查補證申請人注冊信息;
7.列印證書,隨當月最近一批公告人員加蓋鋼印;
8.將補辦的執業證寄出,在《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補證工作簿》上簽字,由省級、部門和央企注冊機構通知補證人員取證。
⑶ 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系統將怎麼辦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臨時維護,業務暫停受理。
⑷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為什麼進不去
沒到注冊的時候就自然進不去了!
⑸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後為什麼沒有執業印章
沒有執業印章,是因為使用的機會不多,而且使用的時候都需要本人在場,如果人已經在當場,那就更不需要印章了。
注冊安全工程師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網站人才庫可查,有每個注安師的注冊號碼,可以被企事業單位聘用或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業。印章一般只有安全生產中介機構使用。
(5)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擴展閱讀:
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總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1號 ,《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已經2006年12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一條:為了加強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管理,保障注冊安全工程師依法執業,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注冊以及注冊後的執業、繼續教育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注冊安全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並按照本規定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以下簡稱執業證)和執業印章的人員。
第四條: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准則。
第五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對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執業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部門注冊機構)對本系統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稱省級注冊機構)對所轄區域內煤礦安全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於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
⑹ 問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初始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
(四)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復印件);
(五)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六)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張。
(6)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擴展閱讀
注冊安全工程師范圍
1、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制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與監管。
2、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類別劃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⑺ 注冊安全工程師如何注冊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1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注冊安全工程師恢復注冊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人事〔2017〕83號),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恢復注冊受理、初審、繼續教育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受理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2.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
注冊申請及受理程序
1.注冊申報
①網上注冊。申請人首先登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或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網站(http://www.chinasafety.ac.cn)中的「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系統」,按照步驟進行操作,注冊申請提交後應妥善保留登錄密碼,以便以後登錄查詢。
②確認注冊申請提交完成後,將申請表下載並按照規定要求列印,加蓋聘用單位公章或者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本人或聘用單位(也可委託他人)將全部紙質申請材料報送省級注冊受理部門。報送的紙質注冊申請材料內容應與網上注冊申報的內容一致。
③注冊申請人應及時關注申請審核狀態,發現申請未通過審批後,應及時重新申報或與注冊受理部門聯系。
2.注冊受理
①省注安辦受理申請材料後,對申請人的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的書面憑證。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當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自收到申請材料20個工作日內,完成終審並做出書面決定。准予注冊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頒發執業證;不予注冊的,書面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
注冊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初始注冊
①初始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③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工整寫上申請人姓名,若在申請表中上傳照片,提交的照片則應與申請表中照片一致)。
2.延續注冊
①延續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③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 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④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執業期間履職情況證明材料;
⑤注冊有效期內達到48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執業證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間申請延續注冊的,免除提供繼續教育證明。
3.變更注冊
①變更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③申請人與原聘用單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證明(復印件);
④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僅申請執業單位更名的,免除提供③、④兩項,但需同時提供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更名證明或聘用單位出具的更名說明。
4.重新注冊
①重新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③申請注冊前3年內達到48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執業證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5月27日至2017年10月30日期間的,需重新注冊。自2017年10月31日起一年內申請重新注冊的,若執業單位未發生變化,僅需在注冊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免除提供繼續教育證明,也不必報送有關紙質申請材料;若執業單位發生變化,僅免除提供繼續教育證明。
5.補辦執業證
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補辦申請表;
②身份證復印件;
③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張。
※執業證補辦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內才能申請,已過期證件需先辦理重新注冊後進行補辦手續。
請申請人先在注冊管理系統上填報注冊申請,網上申請提交後,由本人或聘用單位按上述要求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級、部門注冊機構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認可的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
⑻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程序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申請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具備資格的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
(二)聘用單位同意後,申請人將聘用單位意見書和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材料一並報省級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
(三)省級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初審工作,並提出初審意見報國家注冊管理機構;
(四)國家注冊管理機構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經審查合格的,頒發注冊證;不合格的,不予頒發注冊證,並書面說明理由。
(8)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擴展閱讀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
第二十九條注冊安全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規定使用注冊安全工程師稱謂和本人注冊證書;
(二)從事規定范圍內的執業活動;
(三)對執業中發現的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的情形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四)參加繼續教育;
(五)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六)對侵犯本人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條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准;
(二)遵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執業,不弄虛作假,並承擔在相應報告上簽署意見的法律責任;
(三)維護國家、集體、公眾的利益和受聘單位的合法權益;
(四)嚴格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單位、個人技術和商業秘密。
⑼ 注冊安全工程師變更注冊事宜
一、注冊安全工程師變更注冊:
1、變更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3、申請人與原聘用單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證明(復印件);
4、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僅申請執業單位更名的,免除提供③、④兩項,但需同時提供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更名證明或聘用單位出具的更名說明。
二、注冊安全工程師延續注冊:
1、延續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4、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執業期間履職情況證明材料;
5、注冊有效期內達到48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執業證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間申請延續注冊的,免除提供繼續教育證明。
⑽ 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如何辦理
根據安全工程師專業類型分別向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申請注冊。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的規定:
第十五條國家對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按照專業類別進行注冊。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經注冊後方可以注冊安全工程師名義執業。
第十六條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或其授權的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相應范圍內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類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初審工作。
(10)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擴展閱讀:
申請注冊的相關條件:
1、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2、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
3、受聘於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類崗位或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不超過70周歲。
5、申請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之日起5年內由本人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
6、《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施行前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在本規定施行之日起5年內由本人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超過規定時間申請初始注冊的,按逾期初始注冊辦理。准予注冊的申請人,由應急管理部核發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