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注冊公司
㈠ 公寓需要注冊公司買嗎
目前廣州的公寓也是限購的,需要注冊公司以公司法人名義購買,而且需要全款付清,另外每年需要交一筆0.84%的持有稅。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㈡ 酒店式公寓可以作為公司注冊地嗎
可以注冊公司,酒店式公寓屬於商業性質的類型建築,可以注冊公司。
㈢ 關於公寓注冊公司的問題
好像老年公寓注冊不了,有的公寓是用「敬老院」注冊的,做宣傳的時候是用「公寓」宣傳,我也是聽我同事說的,我也是在公寓工作。
㈣ 商業用途性質的公寓注冊公司還需要不擾民證明嗎
住宅樓屬於居民用地,而注冊公司必須是商業用地
兩者的用地性質不同,也就是用地功內能是不同容的,房價不同、交稅不同,可建建築物不同。
這在工商局的違規行為中被稱為「居改非」
如果你是一些SOHO ,LOFT公寓的話,那就可以
如果你還有什麼需要可以隨時聯系我們公司
㈤ 酒店式公寓可以作為公司注冊地嗎
酒店式公寓可以作為公司注冊地,但需酒店方開具相關證明
注冊一家公司回需要確定公司住所,租答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並且一般要求必須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協議,並讓房東提供房產證的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提供者應根據房屋權屬情況,分別出具以下證明(酒店式公寓屬於第二條):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產證應另附房產證復印件並在復印件上加蓋產權單位公章或由產權人簽字。
(2)無產權證的由產權單位的上級或房產證發放單位在「需要證明情況」欄內說明情況並蓋章確認;地處農村地區的也可由當地政府在「需要證明情況」欄內簽署同意在該地點從事經營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3)產權為軍隊房產,應提交加蓋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局專用章的「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4)房屋為新購置的商品房又未辦理產權登記的,應提交由購房人簽字或購房單位蓋章的購房合同復印件及購房發票復印件、加蓋房地產開發商公章的預售房許可證的復印件。
(5)房屋提供者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具有出租經營權的企業,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證明」欄內加蓋公章,同時應出具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不再要求提供產權證。
㈥ 公寓會議室不能注冊公司是什麼意思
公寓會議室不能注冊公司,是因為他這個場地不合適,不合理。
㈦ 公寓可以注冊公司嗎
公寓可以注冊公司,注冊時需要提供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及復印件,該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以及租金發票。還需要准備好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
㈧ 40平米公寓能注冊2個公司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注冊兩個公司的,如果審查嚴格的話,會因此獲得不良影響的
㈨ 公寓式辦公樓可以注冊公司嗎
可以,注冊時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公司登記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營業執照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 公司名稱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第九條 公司形式變更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第十條 公司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第十一條 公司章程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經營范圍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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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分公司與子公司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 轉投資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 公司擔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第十七條 職工權益保護與職業教育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公司應當採用多種形式,加強公司職工的職業教育和崗位培訓,提高職工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