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階段債權轉讓
A. 法院執行中的債權轉讓可以嗎
法院執行中的債權可以轉讓,只要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就發生法律效力。債權轉讓後,受讓人可以依據《債權轉讓協議》,申請追加自己為申請人。追加後,案件繼續強制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規定:
「申請執行人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依法轉讓給第三人,且書面認可第三人取得該債權,該第三人申請變更、追加其為申請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執行階段債權轉讓擴展閱讀:
一、法院執行程序中債權轉讓時應當注意的兩個問題:
1、應當有效通知被執行人該債權已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國有銀行債權後。
原債權銀行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債權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通知義務。
2、必須明確申請執行主體的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申請執行人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依法轉讓給第三人。
且書面認可第三人取得該債權,該第三人申請變更、追加其為申請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執行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發生變更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將姓名或名稱變更後的主體作為執行當事人,並在法律文書中註明變更前的姓名或名稱。
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變更、追加執行當事人,應當向執行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據材料。除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外,執行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審查並公開聽證。
經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變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執行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79條規定了債權讓與的例外,即「限制」: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執行規定》)第18條、第20條的規定,權利承受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申請執行。
只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證明自己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承受人的,即符合受理執行案件的條件。這種情況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變更申請執行主體。
但二者的法律基礎相同,故也可以理解為廣義上的申請執行主體變更,即通過立案階段解決主體變更問題。因此,《執行規定》第18條可以作為變更申請執行主體的法律依據。
且債權受讓人可以視為該條規定中的權利承受人。因此,債權受讓方只需向法院提交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且證明該債權轉讓已經通知債務人,即可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
如果你所接受的債權不具備上述三種情況,那麼,這個債權是可以轉讓的。
B. 執行過程中可以債權轉讓嗎
被執行人對債權轉讓的,要看債權轉讓行為符符合法律的規定,如果是惡意轉讓債權回給債權人造答損害的,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撤銷轉讓行為,可以作為執行的標的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七十五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C. 關於辦理執行債權轉讓 關於辦理執行債權轉讓變更申請執行人的暫行通知!誰能提供這個通知萬分感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法[2005]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為了深化金融改革.規範金融秩序,本院先後下發了《關於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條」司法解釋有關問題的函的答復》和《關於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案件交納訴訟費用的通知》。最近,根據國務院關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總體部署,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了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為了維護金融資產安全,降低不良資產處置成本,現將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收購、處置不良資產發生的糾紛案件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國有商業銀行(包括國有控股銀行)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不良貸款,或者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不良貸款後,通過債權轉讓方式處置不良資產的,可以適用本院發布的上述規定。
二、國有商業銀行(包括國有控股銀行)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不良貸款,或者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處置不良貸款的,擔保債權同時轉讓,無須徵得擔保人的同意,擔保人仍應在原擔保范圍內對受讓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擔保合同中關於合同變更需經擔保人同意的約定,對債權人轉讓債權沒有約束力。
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處置已經涉及訴訟、執行或者破產等程序的不良債權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債權轉讓協議和轉讓人或者受讓人的申請,裁定變更訴訟或者執行主體。
2005年5月30日
D. 兩個法院執行,同一債權人可以將債權轉讓第三人
一般來說已經進入執行階段,轉讓的話需要三方的合意,比較復雜
E. 申請執行後債權轉讓怎麼辦,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你好,經過債權人跟債務人以及第三方的協商,都同意將債權轉讓出去,這時候債務人就會面臨新的債權人。新債權人希望能夠盡快的將債務收回來,避免彼此牽扯更長的時間,那麼,債權轉讓後如何申請執行?下面小編給出的詳細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債權轉讓後怎樣申請執行?
1、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申請或移送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②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③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④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⑤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⑥屬於受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管轄。
2、申請執行人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程序中享有依法處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實體權利,申請變更、追回被執行人等權利,並承擔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
3、申請執行人在執行程序中委託代理人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和代理人的許可權。看看強制執行申請書範本。委託代理人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或代為執行和解,或代為收取執行款項的,應當有申請執行人的特別授權。
4、在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應當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動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線索,不得干擾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
5、申請執行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的同產採取法定執行措施,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暫緩或撤銷對被執行人財產的執行措施,但必須經人民法院核准。對已控制的被執行人財產,申請執行人應當及時申請辦理續凍、續封手續。
6、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可以與申請執行人協商一致,簽訂執行和解協議,變更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但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依照法律規定,申請執行期限因達成執行中的和解協議而中止,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期限自和解協議約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連續計算。
客戶債權轉讓申請
申請人姓名
申請人身份證件類型申請人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軍官證□護照
申請人申請於年月日(申請日)起,自願將參考xxx管理有限公司(下稱「xxxxxx司」)推薦而進行出借的個人債權由貴公司協助申請人尋找願意購買申請人債權的新出借人。希望xxxx投資公司進行(□緊急□非緊急)轉讓需求的安排,希望能在年月(意向轉讓月)在找到合適的出借人後,進行債權轉讓。如果在意向轉讓月份前,xxxx公司協助提前找到新的出借人,本人(□願意申請人確認自申請日開始不再變更本申請。□不願意)提前轉讓債權。貨幣單位:人民幣元初始出借日期出借編號初始出借金額轉讓利息收益轉讓剩餘本息部分轉讓部分轉讓債權金額剩餘本金金額利息收益年年年年年月月月月月日日日日日轉讓金額說明:「剩餘本金金額」是指將按照您待回收本金的數額進行轉讓;「利息收益」是按照您待回收的利息收益進行轉讓。請按照您的需求在相應的表格項內打√。申請債權轉讓原因(請詳細填寫)
申請人回收款項的銀行賬戶信息(必須為申請人本人賬戶)
戶名:(必須為申請人本人)
開戶銀行(精確到支行)賬號
對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的評價和建議(您的評價和建議將是我公司最寶貴的資料)
申請人簽字:
申請日期:
客戶經理簽字:
日期:
總經理或授權負責人簽字:
日期:
客服熱線:xxxxxxxxxxxxxxxxxxxx
債權轉讓後怎樣申請執行?債權轉讓後要求對方還債,對方還一直不還債的時候就起訴對方,法院判決之後對方不執行才能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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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法院執行中債權人如何轉讓給其他人
在執行過程當抄中,債權人如果想要把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轉讓給其他人,那麼他只需要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與第三人簽訂債權轉讓協議書,並將債權轉讓事宜通知債務人,即可發生債權轉讓的法律效力。然後新的債權受讓人依據其與債權人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書等相關債權轉讓文件,向執行法院申請將債權受讓人變更為申請執行人即可。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G. 在民事執行階段,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新的債權受讓人後,新的債權人受不變2年的強制執行申請的時效限制
如果本身有執行案件,也就是曾經執行過,因為被執行人無財產或財產不足,被專終結執行。那麼屬債權人轉讓給新的債權人,不受兩年強制執行的時效限制。因為執行已經啟動,不再存在申請執行期限的問題,新的債權人向執行法院申請變更申請執行主體和申請恢復執行即可解決。但是,如果債權人在轉讓債權的時候,從來沒有依法申請執行過,那麼肯定新的債權人要受兩年申請執行期限的限制,而且是從原債權人依法應當申請執行時起算。
H. 執行程序中債權如何轉讓
轉讓需要注意下面幾點
一、應當有效通知被執行人該債權已轉讓。
《合同法》第八十條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國有銀行債權後,原債權銀行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債權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通知義務。
二、必須明確申請執行主體的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申請執行人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依法轉讓給第三人,且書面認可第三人取得該債權,該第三人申請變更、追加其為申請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執行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發生變更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將姓名或名稱變更後的主體作為執行當事人,並在法律文書中註明變更前的姓名或名稱。
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變更、追加執行當事人,應當向執行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據材料。除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外,執行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審查並公開聽證。經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變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執行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綜上,執行程序中的債權轉讓應當依法向執行法院申請變更執行申請人並通知被執行人。
I. 生效判決執行過程中能否債權轉讓
生效判決復確認的債權,並且在制執行過程中也是可以轉讓的。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