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金虛報
① 公司注冊資金300萬虛報980萬什麼罪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設立必須資本真實,這是公司設立最起碼的要求,否則,承擔責任就是一句空話。但是有某些單位和個人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機關,非法獲得公司登記,這給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極大的威脅,也侵犯了國家關於公司的管理制度。
虛報注冊資本的行政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199條規定,提交虛假材料或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向公司登記機關虛報注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5%-15%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虛報注冊資本的民事責任: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民事解釋的規定,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主張未繳出資的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虛報注冊資本的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158條規定,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金1%-5%罰金。單位犯虛報資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 公司虛報注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北京五一國際知識產權解答,從該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看,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公司的登記管理制度,《公司法》對公司存在的法定條件進行了嚴格規定,注冊資本既是公司經營資本的一部分,也是劃分股東權益的標准之一,還是公司承擔風險、償還債務的基本保障。虛報注冊資本而成立的空殼公司,在其未來的經營活動中,完全有可能損害債權人的利益,進而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因此虛報注冊資本侵犯了公司登記管理制度。
客觀上,虛報注冊資本違法行為發生在「辦理公司登記時」,但違法行為的認定因注冊資本制度發生變化,轉變為只有法定出資期限屆滿才構成違法。主觀上具有故意,以股東是否合謀作為標准判斷公司法人主觀故意的有無。
(1)使用偽造的或內容不真實的驗資報告、評估報告、進帳單、財產所有權證明、會計憑證等虛構全部或部分實收資本、認繳股份後不履行出資義務;
(2)已超過法定出資期限(章程規定一次性繳納的,以公司成立日為期限;實行分期繳納的,依《公司法》規定的期限,公司2年,投資公司5年),公司實際收到的資本低於注冊資本,甚至未達到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公司虛報注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5萬-5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
構成刑案的標准,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超過法定出資期限,實繳注冊資本不足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並占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並占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超過法定出資期限,實繳注冊資本達到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但仍虛報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並占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額在一千萬元以上並占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③ 虛報注冊資本罪立案標准
虛報注冊資本罪立案標准:實繳注冊資本達到法定最低限額,但仍虛報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 。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就很專業,在西南地區都是唯一的一家只辦理刑案的律師事務所,找他們辦理沒問題,而且這個律師事務所是團隊辦案,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都要經過全體律師的集體討論,得到罪佳辯護方案。
④ 是股東虛假出資還是公司虛報注冊資本
(一)、虛報注抄冊資本
虛報注冊襲資本是指行為人本身實際上並沒有注冊時所註明的資本,為了達到公司登記的目的而以不法手段謊報多報注冊資本。所謂虛報,是指行為人實際上沒有資本而申報,或者在不具有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情況下,做出具有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申報或者具有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做出高於實繳資本的虛假申報等行為。
(二)、虛假出資
虛假出資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而以欺詐手段表明自己已經出資並取得公司的股份。所謂「未交付貨幣」是指公司發起人或者股東未將貨幣足額按照公司指定的銀行臨時帳戶存入,或者根本就沒有存入任何貨幣。所謂「未交付實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或者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實物出資時,在對實物進行驗資後,未將實物之一部分或者全部交與公司。
從14年起,注冊資本認繳已經被認可的,就是現在注冊資本可以先不到場,先把公司注冊下來,然後約定多少年內到位即可
⑤ 虛報注冊資本怎麼處理
虛報注冊資本罪的立案標准: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案(刑法第158條)
虛報注冊資本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實繳注冊資本不足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額佔法定最低限額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額佔法定最低限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實繳注冊資本達到法定最低限額,但仍虛報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額在一千萬元以上的;
3、虛報注冊資本給投資者或者其他債權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虛報注冊資本,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報注冊資本的;
2.向公司登記主管人員行賄或者注冊後進行違法活動的。
⑥ 關於注冊資金虛報問題
1.去銀行調當年的基本賬戶明晰,如果沒有顯示這筆錢,就能證明資金未到帳。
2.找審計公司重新出審計報告。
⑦ 空殼公司,屬於虛報注冊資本罪嗎
不屬於。詳見下列法律規定。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注冊資本認繳是允許自主約定注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不可以隨意填寫注冊資金,注冊資本虛高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強制性監管的放鬆意味著企業和投資者自己要承擔更多的注意義務。
因為自己認識不夠引起的風險,可是要自己承擔的。認繳制沒有改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規定,認繳不等於不繳,早晚都還是要繳,注冊資本在法律上可不是一個空洞的數字。
⑧ 什麼是虛報注冊資本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主體
本罪的主體要件是特殊主體,即申請公司登記的人或單位。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公司登記的人」是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公司設立的人」是董事會,單位犯本罪的,同時也要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二)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犯罪的目的就是為了欺騙公司登記機關,非法取得公司登記。過失不構成本罪,對於確實不知道公司登記條件,或者因工作疏忽造成注冊資本虛假的,不能構成本罪。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公司登記管理制度。公司作為市場經濟中極為重要的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占據極為重要的作用,為提高公司的公示性和安全性,我國建立了公司登記制度。公司未經登記不得設立。我國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對公司的登記作了比較詳盡的規定,如登記程序、登記注冊事項等。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注冊資本就是登記注冊事項的主要內容之一。如果虛報登記注冊資本,就違反了公司登記對注冊資本的特別要求,數額巨大的就會給社會帶來巨大損失,因此公司法第209條對此加以明確規定,並規定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注冊資本。所謂注冊資本。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股東實際繳納的出資總額。作為公司經營資本的一部分,注冊資本是公司承擔風險、償還債務的一項基本保證。我同公司法對公司注冊資本都作了嚴格的限制。原公司法針對有限責任公司的不同經營范圍,分別作了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規定,對以生產經營為主和以商品批發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規定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對以商業零售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規定不得低於人民幣30萬元;對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規定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公司法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後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10萬―50萬元統一降至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一人有限公司10萬,且強制規定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同時,由於各種原因,雖然最終沒有採納授權資本制,但卻允許普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資本都可以分期繳納,而不必一次性繳足,只是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0%,而其餘部分必須在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行為人虛報注冊資本,取得登記設立公司,極大危害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對資本和債務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應予以刑法打擊。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且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1、本罪的行為方式是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這里的證明文件。主要是指公司股東繳納全部出資或出資認購法定股份後,由依法設立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法定驗資機構依法對申請公司登記的人的出資驗資後所出具的驗資報告、資產評估報告、驗資證明以及出資者所擁有的出資單據、銀行帳戶及有關產權轉讓的文件等。這些文件必須真實可靠、不能虛假,否則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謂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是指向公司登記主管部門提供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的、不真實的、偽造的或隱瞞了重要事實的證明文件。既可以是公司登記申請人偽造或篡改的,亦可以是與驗資機構中的驗資人員惡意串通,從而取得虛假的證明文件等。但不論虛假證明文件來源如何,都不影響本罪成立。至於其他欺詐手段,則是指除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以外的虛報注冊資本的手段,如使用虛假的股東姓名、虛構生產經營場所等。但不論是使用虛假證明文件還是其他欺詐手段,都是為了虛報注冊資本,並為虛報注冊資本服務。如果與虛報注冊資本無關,則不能構成本罪。虛報注冊資本是指公司實際上沒有資本而謊稱具有或者雖有資本,但實有資本卻少於所申報的資本。具體到本罪,則是行為人不具有登記公司時所應要求的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卻說其有,如實交納股本或出資額低於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卻說已達到最低額;或者雖然達到了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是由於將出資中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作價高於其實際價格而產生實際資本與注冊資本不符等。
2、行為人通過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了公司登記。行為人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的行為是申請公司登記的單位或個人在申請公司登記時針對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施的。如果實施上述行為不是為登記公司而對公司登記主管部門進行的,則不構成本罪。如利用虛假證明文件與他人簽訂經濟合同,詐騙錢財,則就不能構成本罪,構成犯罪,也應依他罪如合同詐騙罪定罪處罰。行為人只有欺詐登記的行為,但即時被公司登記主管部門發現,而沒有取得公司登記,也不能構成犯罪,但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可依照有關行政法規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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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什麼是虛報注冊資本罪,虛報注冊資本罪的立案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虛報注冊資本罪是指申請公司登專記的個人或者單位,使屬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虛報注冊資本罪是一種經濟犯罪,而經濟犯罪是一種行為人嚴重違反國家相關經濟法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