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轉讓金
Ⅰ 土地轉讓金是指什麼
土地出讓金不是簡單的地價。對於住宅等項目,採用招標、拍賣、掛牌等的方式,可通過市場定價,土地出讓金就是地價。可是對於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項目,以及開發園區等工業項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場調節,土地出讓金就帶有稅費的性質,是定價。
土地出讓金,顧名思義,它是一個與土地和土地使用權相聯系的新范疇,是一個土地財政問題。土地出讓金,在社會主義宏觀調控中具有雙重功能:一是調節土地的利用,改進和調整產業結構,包括一二三產業結構、各業內部結構等,制約或促進經濟發展;二是土地出讓金的分配,作為調整市場經濟關系的經濟杠桿,調控在國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間合理分配土地收益,調節市場競爭關系等。
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若干年限的地租之總和。現行的土地出讓金的實質,可概括為它是一個既有累計若干年的地租性質,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稅非稅性質的矛盾復合體。土地出讓金具有地租而非稅性質。稅收是國家作為管理者對納稅人為國家繳納的經濟義務,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讓金,將累計若干年地租總和,採取一次性收取,則又似有稅收的非租性質。土地出讓金自身就是這樣一個內在矛盾的復合體。也就是說,土地出讓金,似租非租,似稅非稅。
Ⅱ 土地出讓金是什麼意思
釋義:土地出讓金(land
transaction
fees)
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注音:tǔ
dì
chū
ràng
jīn
造句:
1、在有關物業稅問題的爭論中,關於房地產開發環節的土地出讓金是否應該納入物業稅的范疇,引起了學界的廣泛爭論。
2、根據國土資源部數據顯示,土地出讓金收入至少佔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一半。
3、物業稅是不動產稅的一種類型,土地出讓金是土地的價款,二者屬於性質不同的經濟范疇,不能也不應相互替代。
4、毛地價由土地出讓金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兩部分組成。
5、例如北京的土地出讓金占財政收入比例接近五成。
6、因此,在時隔五年之後又拋出了他構想的不需土地出讓金的土地拍賣方法。
7、投入經濟適用房的政府補貼來自於土地出讓金和政府應收的稅費。
8、對民航企業存貨、土地出讓金、與稅有關的問題進行了探討。
9、經濟若嚴重萎縮,將壓制土地出讓,而土地出讓金是中國各地政府重要的資金來源.這種情況會讓其債務負擔更搖搖欲墜.
10、由於土地出讓金是地方政府一大財源,因此各地政府無不希望本地房價節節攀升,因為房價升了地價就能漲。
Ⅲ 轉讓金是什麼意思
轉讓金是交給原來的門面房的經營者,作為他轉讓經營權利的收益,一般情況下是一次性支付
Ⅳ 什麼是店面轉讓金
是指租戶在店鋪租期內(未到期)徵得房東同意後將房屋轉租,把和房東之間的租賃剩餘期限,連同租戶的裝修、原來購買的設備、經營的項目(貨物、加盟許可費、其他無形資產)等,一並轉給下一個租戶,其向下一個租戶收取的超過應收取房租的費用為轉讓費。
法律規定:
如果房屋無裝修(或不是租戶出錢裝修)、無設備(租戶原來自購設備)、或無經營項目(指租戶不把經營項目留下),一般不產生轉讓費。但新的租戶如果急於尋找店鋪,也可能願意付出高於房租的代價,這部分也是店鋪轉讓費。
門(面)店轉讓費或叫商鋪轉讓費是一種轉讓門店使用權而在轉讓時一次性收取的費用(技術上也分期交付),看起來其起意是下家彌補給上家因轉讓所蒙受的損失的補償,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繼承租者收取,有「上家非法做二房東」之嫌。也有房東收取的。費用的高低主要取決於原、繼承租者對門店本身獲利能力的認知和市場供求關系。一些地段繁華的門店,人流量大,轉讓費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門店,人流量小,轉讓費就低,甚至不需要。
目前法律法規方面尚沒有可以依附的的明確規定能夠干預此事,一般理解這是商業活動中「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只有通過轉方和承繼方自己討價還價來定:需不需要轉讓費、付多少轉讓費。
正確的做法是,把店面業主請來三方一起協商、談判。這裡面就講究一些談判上的技巧。在事情議定後一定別忘記與對方簽定書面轉讓協議,並另外與業主(還要注意查詢、督辦一下業主方面該出面辦理的店面租賃許可及轉讓手續)簽訂新的店面租賃合同。
Ⅳ 「土地出讓金」是什麼意思
釋義:土地出讓金(land transaction fees) 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注音:tǔ dì chū ràng jīn
Ⅵ 房租轉讓金是什麼意思
這個就是前面一個房東裝修所去的費用,在加上賠在這個店裡的錢,扣算這次回之後在加上你自己想賺人答家多少錢,就是轉讓費 不過你以後也可以轉讓給你人,比如你轉進來10萬元你轉出去你可以開12萬到以上,你自己看著辦吧,
Ⅶ 什麼是土地出讓金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我們需要交的稅費有:契稅,印花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出讓金等。那麼其中的土地出讓金又是什麼?土地出讓金(land-transferring fees) ,也稱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土地批租時一次性收取的費用,即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價格。出讓金包括土地開發投資費用和使用期內的土地使用費。前者包括征地、動遷及為地塊直接配套的基礎設施費,是對開發投資的一次性補償,後者為土地資源使用的費用,即"地租 ",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的體現。如批租50年,就要一次性支付包括全部年限的使用費。對於住宅等項目,採用招標、拍賣的方式,可通過市場定價,土地出讓金就是地價。可是對於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項目,以及開發園區等工業項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場調節,土地出讓金就帶有稅費的性質,是定價。
土地出讓金根據批租地塊的條件,可以分為以下兩種:一種是"熟地"價,即提供"七通一平"【指土地(生地)在通過一級開發後,使二級開發商可以進場後迅速開發建設。主要包括:通給水、通排水、通電、通訊、通路、通燃氣、通熱力以及場地平整】的地塊,出讓金包括土地使用費和開發費;另一種是"毛地"或"生地"價,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塊,出讓金僅為土地有償使用的部分,投資者需自行或委託開發公司進行受讓土地的開發工作。例如上海北京東路面積為2.38萬平方米的71號地塊,有20多家單位和1000多戶居民,新加坡長立國際開發公司與上海黃浦資產經營公司以460萬美元的毛地價獲得50年的使用權,並投資5300萬美元。舊區的動遷和市政配套費用一般要佔到熟地總價的50%~70%左右。 土地出讓金又可分為地面價與樓面價兩種計算方法,地面價為每平方米土地的單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土地總面積;樓面價為攤到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地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規劃允許建造的總建築面積。投資者往往以樓面價來計算投資效益。因為地面價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價分攤到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於估算投資成本,進行估算投資效益。一般認為建高層可攤屬地價,實際上並非如此。因為土地出讓金是按建築面積計收的。 土地出讓金的支付方式,如果是外商投資或中資企業開發外銷房的,要以外匯支付;如是中資企業開發內銷房或外資企業開發內銷房的,可以人民幣支付。也有的實物支付的方式,如投資者得到一塊土地,以建造一座立交橋、一條道路或一個停車庫等建築物來償還地價。買什麼房要繳土地出讓金 對於商品房而言,開發商以出讓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權,他已經按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了土地出讓金;而他在銷售商品房時,又將相應面積的土地出讓金計入房價成本並分攤給了購房人。換句話說,購買這類房產,買方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 但是,購房者買了商品房後,並非可以永久使用土地,因為土地出讓有年限限制。國家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中指出: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房主只有再繳納土地出讓金才能合法使用土地及房屋。在此提醒購房者:買房時應仔細詢問土地使用年限。以前就有購房者反映,他在某商住樓買住房,等合同簽了才發現土地性質為綜合用地,只能用50年。 如果購房者買有出讓土地證的二手房,由於賣方已經繳過土地出讓金,因此買方不需再被補繳。然而,在購買這類房產的過程中仍需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例如所購房子原來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而賣方轉讓時他已經用了30年,那麼買方拿到房子後只能再使用40年而非70年,超過期限後就得補繳。註:二手房交易時,主要根據《房屋所有權證》的「土地性質」一欄判斷:一是出讓(這是開發商交錢了)二是劃撥(這是沒交錢)。
Ⅷ 什麼是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land transaction fees) 是指各來級政府源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Ⅸ 轉讓費是什麼意思
轉讓費是指承租人在店鋪租賃期內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將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剩餘的租賃期,連同承租人的裝修、原購買的設備、經營項目(貨物、特許經營許可費、其他進項)一並轉讓。可轉讓資產)支付給下一個承租人,其向下一個租戶收取的超過應收取房租的費用為轉讓費。
轉讓費一般包括原經營者的裝修費、雜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店鋪轉帳不一定有轉帳費用,但大多數轉帳費用都是從一個級別轉移到另一個級別。
(9)什麼是轉讓金擴展閱讀
轉讓費成本主要取決於原租戶和後繼租戶對商店本身盈利能力的認知以及市場供求關系。在一些繁華的店鋪,由於人流大,中轉費很高;而在一些偏遠的店鋪,由於人流小,中轉費很低甚至不必要。
轉讓店鋪的時候需要房東同意,只簽定轉讓協議是有風險的,如果房東不同意,轉讓協議是無效的,所以轉讓的時候需要三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在簽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