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證書
㈠ 企業房產如何做公證
委託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法人書寫委託員工書,被委託人身份證,企業房產證。
㈡ 企業如何進行營業執照公證
營業執照公證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
2.如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需提供法版定代表人證明書(權應註明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等)及其身份證;
3.如授權他人辦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應註明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及受託人身份證;
4.公司公章;
5.申請人須攜帶相關資料申辦公證,申請人不能親自來委託他人辦理的,受託人需提交委託書、委託人及受託人的身份證
6.公證員綜合既有材料後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7.所需提交的資料如無特別註明均為原件,並提供復印件
營業執照公證時間為5個工作日左右,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㈢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的公證件到哪辦理,具體需要哪些程序
准備好資料,遞交到公證處公證
可以異地進行公證,公證時間為3-5個工作日
㈣ 企業委託個人去公證合同需要提供什麼手續
根據《復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自製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即除了提交正常手續,主要要提交授權委託書和委託代理人自己的身份證明。
㈤ 辦理企業營業執照公證書需要什麼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原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法人授權委託書;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5.受託人身份證原件;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㈥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的公證件到哪辦理具體需要哪些程序
1.到公證處,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的公證,按照公證處要求專辦理,公證處給出具公證書。屬
2.辦理流程:
公證咨詢->申請->受理->交納費用->審查核實->出具公證書->立卷歸檔->保管利用。
㈦ 企業資質公證都需要什麼材料
關於辦理公證需要的手續及公證機構辦理公證的程序,在《公證程序規則》中有明確規定。
1、需要的手續。《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
(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
(五)申請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2、公證程序 。第三十五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本規則及有關辦證規則規定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
第三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公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具有從事該行為的資格和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三)該行為的內容和形式合法,不違背社會公德;
(四)《公證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不同的民事法律行為公證的辦證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七條 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或者文書的公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該事實或者文書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
(二)事實或者文書真實無誤;
(三)事實或者文書的內容和形式合法,不違背社會公德;
(四)《公證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不同的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或者文書公證的辦證規則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八條 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的公證,其簽名、印鑒、日期應當准確、屬實;文書的副本、影印本等文本的公證,其文本內容應當與原本相符。
第三十九條 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公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債權文書以給付貨幣、物品或者有價證券為內容;
(二)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
(三)債權文書中載明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的承諾;
(四)《公證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條 符合《公證法》、本規則及有關辦證規則規定條件的公證事項,由承辦公證員擬制公證書,連同被證明的文書、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及核實情況的材料、公證審查意見,報公證機構的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公證員審批。但按規定不需要審批的公證事項除外。
公證機構的負責人或者被指定負責審批的公證員不得審批自己承辦的公證事項。
第四十一條 審批公證事項及擬出具的公證書,應當審核以下內容:
(一)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其文書是否真實、合法;
(二)公證事項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三)辦證程序是否符合《公證法》、本規則及有關辦證規則的規定;
(四)擬出具的公證書的內容、表述和格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審批重大、復雜的公證事項,應當在審批前提交公證機構集體討論。討論的情況和形成的意見,應當記錄歸檔。
第四十二條 公證書應當按照司法部規定的格式製作。公證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公證書編號;
(二)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三)公證證詞;
(四)承辦公證員的簽名(簽名章)、公證機構印章;
(五)出具日期。
公證證詞證明的文書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
有關辦證規則對公證書的格式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三條 製作公證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可以同時製作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發往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使用的公證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文字。
發往國外使用的公證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文字。根據需要和當事人的要求,公證書可以附外文譯文。
第四十四條 公證書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需要審批的公證事項,審批人的批准日期為公證書的出具日期;不需要審批的公證事項,承辦公證員的簽發日期為公證書的出具日期;現場監督類公證需要現場宣讀公證證詞的,宣讀日期為公證書的出具日期。
第四十五條 公證機構製作的公證書正本,由當事人各方各收執一份,並可以根據當事人的需要製作若干份副本。公證機構留存公證書原本(審批稿、簽發稿)和一份正本歸檔。
第四十六條 公證書出具後,可以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證機構領取,也可以應當事人的要求由公證機構發送。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證書應當在回執上簽收。
第四十七條 公證書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的委託,公證機構可以代為辦理公證書認證,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支付。
㈧ 辦理企業營業執照公證書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所需材料
一、個體工商戶: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店鋪的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者土地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3、證件相片一張。
4、經營范圍中有屬於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提交加蓋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准文件的復印件。
二:企業:
1、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原件;
2、驗證報告原件;
3、公司股東與法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申請書原件;
4、公司股東、監事簽署企業告知承諾書原件;
5、股東、法人、監事身份證明,法人照片一張;
6、公司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7、公司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
8、注冊場地租賃協議和房產證復印件;
9、若有特殊審批項目,需提供審批文件,如食品公司需提供衛生許可證。
工商營業執照年檢所需材料
一、個體工商戶:
1、個體工商戶年檢報告表(工商部門提供);
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3、經營范圍中有屬於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提交加蓋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准文件的復印件。
二、企業:
1.年檢報告書(工商部門提供);
2.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營業執照副本;
4.經營范圍中有屬於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提交相關許可證件,批准文件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企業法人需提交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股份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等需提交審計報告。
㈨ 企業如何進行營業執照公證
法律對於這方面沒有規定,要看您進行公證後是交給誰來使用,如果收您公證書的地方要求在某個公證處辦理,這也沒有辦法,按照他們要求辦吧。
㈩ 企業產過戶,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是公產房過戶還是私產房 是不是普通住宅 補充問題 給你詳細解答
答案補充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答案補充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答案補充
過戶的稅費:
1.契稅3%
2.土地出讓金1%
3.轉讓手續費每平米6元
4.印花稅0.1%
5登記費80
6圖紙費20
以上是基本過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