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股份
① 股東之間的股份轉讓需要什麼手續
股權復轉讓申報以下資料:制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3、股東會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需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② 請問如何轉讓公司股份
法律對於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規定是不同的。股份公司股東轉讓其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證券交易場所可以分為兩類:
1、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是具有嚴格管理制度、高度專業化,有組織地進行證券買賣的場所。它在整個證券市場的構成中,佔有核心地位,它不僅為股東轉讓股份提供了固定的場所、人員和設施,還能對股票交易進行周密的組織和嚴格的管理。
2、其他證券交易場所。包括專營證券業務的證券公司,兼營證券業務的信託投資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由於這些證券交易場所在證券交易所之外,故也稱為場外市場。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方式有如下四種:
1、協議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但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強制轉讓。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可以轉讓股東的股權,但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3、公司回購股權。對合同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等解散事由出現而股東會會議決議存續,或者公司連續5年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但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等股東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4、依法繼承股權。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③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怎麼辦理
首先要經過股東大會決議批准,其次要有股權轉讓協議,最後辦理相關手續專
流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屬《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附表 ――股東出資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4、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 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其他股東接到 通知三十日未答復的, 交擬轉讓股東就轉讓事宜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公司章程 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7、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 交有關的批准文件 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領取營業 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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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如何辦理股份轉讓
股權轉讓需要提供材料
一、出讓方企業股權轉讓申請書及主管部門批復;
二、股權轉讓合同書;
三、出讓方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集體性質)或股東(董事會)決議;
四、股權變動的公司股東(董事會)決議;
五、原公司章程;
六、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
七、出讓方、受讓方及股權變動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八、授權委託書(轉讓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