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轉讓
㈠ 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是作為「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的,那麼,
股票期權分為兩種:不可公開交易股票期權和可公開交易股票期權。這兩種股票期權有不同的個人所得稅處理方式。計算股票期權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不用減去費用扣除標准,與當月的工資收入分別計算所得稅。
(1)不可公開交易股票期權:員工獲得企業授予的不可公開交易股票期權,授予日不納稅,在行權日實際購買股票價格和當日公平市場價之間的差額,作為「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就轉讓不可公開交易股票期權,則以轉讓的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可公開交易股票期權:員工獲得可公開交易股票期權,在可行權日以該股票期權的市場價格作為「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以折扣方式購入股票期權,則以授權日股票期權的市場價格扣除折價購入股票期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後的余額,作為「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股票期權之後,轉讓該股票期權則屬於轉讓財產行為,取得的凈收入按照「轉讓財產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目前,個人轉讓的如果是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轉讓在海外市場上市交易的股票期權,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㈡ 股票期權個人所得稅屬於個人所得稅里的哪類
股票期權個人所得稅如果是股息收入,則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來計算,如果是轉讓股權所得,則按財產轉讓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2)股票期權轉讓擴展閱讀: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股權轉讓是指個人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權;
(二)公司回購股權;
(三)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並向投資者發售;
(四)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五)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
(六)以股權抵償債務;
(七)其他股權轉移行為。
第四條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㈢ 公司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如何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內知》(財稅〔容2005〕35號)第二條規定:
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㈣ 美國上市公司的在中國大陸的中國雇員,期權行權後賣出股票,所得收益在中美分別如何繳稅
先要看股票是怎麼出售的,如果是所在的中國分公司內部回購,那就是在中國的內收入,中容國國籍只要繳納中國個人所得稅就可以,不涉及美國的問題。
如果是在美國證券市場出售,那就是在美國取得的收入。先要在美國繳納個人所得稅,抵扣在美國以繳納的部分剩餘的再中國繳納。
舉例說明:比如賣出股票收入了100元,這筆收入按照美國稅法要繳納3元,按照中國稅法要繳納4元。先在美國繳納3元,憑借完稅憑證再在中國繳納1元。如果按照美國稅法要繳納5元,按照中國稅法要繳納4元。那麼繳納了美國的5元,中國部分就不需要繳納。
(4)股票期權轉讓擴展閱讀:
比例稅率
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按照財稅字(1998)061號文件規定,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獲獎人按股份、出資比例獲得分紅時應對其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獲獎人轉讓股權、出資比例,對其所得按「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產原值為零。
㈤ 行權前轉讓股票期權的凈收入並入工薪所得嗎
是的,教材中沒有明確的表述。您可以參考下面的內容理解一下回:
普通員工和高管在股答票期權的個人所得稅處理的差異。
一、在行權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普通員工按財稅[2005]35號處理,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單獨計稅。高管按國稅函[2005]482號處理,
個人在股票認購權行使前,將其股票認購權轉讓所取得的所得,應並入其當月工資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在行權時對於獲得的股票期權所得:普通員工按財稅[2005]35號處理, 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高管按國稅函[2005]482號處理,也就是筆者上面談的方法。
三、行權後轉讓獲得的股票期權所得:普通員工按財稅[2005]35號處理,
㈥ 轉讓股票期權個人所得稅問題
請參考網路文庫: http://wenku..com/view/e9534126192e45361066f57c.html
http://wenku..com/view/19256aed9b89680203d825c3.html
http://wenku..com/view/5ce31f966bec0975f465e2a0.html
㈦ 子公司被母公司轉讓給其他公司後,員工購買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應當如何處
子公司被母公司轉讓給其他公司後,員工購買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不受影響。
㈧ 股票期權所得應如何繳納個稅
1.個人股票期抄權(不可襲公開交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
第一,施權時,不征稅;
第二,員工行權時,按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價(當日收盤價)的差額,按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如在行權日之前轉讓股票期權,以轉讓凈收益,按工資薪金繳稅。
第三,行權後股票再轉讓,獲得差價,免徵個人所得稅。(對於員工轉讓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財產轉讓所得征稅)
第四,因擁有股權,參與稅後利潤分配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結合股息紅利差別化政策)
2.員工接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稅務處理
(1)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如果員工以折價購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權,可以授權日股票期權的市場價格扣除折價購入股票期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後余額,作為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
(2)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後,轉讓該股票期權所取得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納稅。
(3)員工取得上述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後,實際行權時,不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㈨ 現要離職,手上持有未上市公司的期權50000股,公司答應以每股6元的價格贖回,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股票期權,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專關問題的補充屬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你應該已經行權了,現在是再次交易,就按照差價計算轉讓該股票期權所取得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交稅。
根據《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京財稅[2005]792號)個人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行使股票期權取得的所得,仍由授予股票期權的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所以這個公司會從給你的錢中直接扣除個稅,不是你可以自己做籌劃的。
㈩ 公司期權是否可以交易
可以。
股票期權交易,是指股票交易雙方簽訂的關於期權交易合同。它允許購買者在某一特定的時間內,按照合同所規定的價格,向出售者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股票,購買者為了獲得這個權利必須支付一定的代價。期權交易實際是一種權利買賣。
在期權規定的有效期間內,期權購買者可以以原先約定的價格決定是否向期權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某種股票,不管在此期間詼股票價格如何變動。因而期權交易又稱選擇性交易。
(10)股票期權轉讓擴展閱讀:
在進行股票期權交易時,通常都是通過買賣雙方之間的期權交易合同來實現,且這種合同是一種統一的標准合同,載明了交易的必備條件,諸如有效期限、數量、種類、費用、股票價格等要素。
1、期權交易的參加者
包括選擇權買入者即買主,選擇權賣出者即賣主,中間商、經紀人等。
2、股票的協定價格
也稱期權行使價格,是指期權購買者履行選擇權時的結算價格。如果是看漲期權,期權交易的股票協定價格應比當時的市價略高;如果是看跌期權,期權交易的股票協定價格應比當時市場略低。
3、期權價格
也稱保險費。這是選擇權買方支付給賣主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即購買期權合同的價格。其比例通常為協定價格的5~30%。付費金額大小主要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①期權合同中規定的時間長短。簽約日與到期履約日之間相隔時間越長,保險費相應越高。因為期限長,期權賣方風險就大,而買方選擇的機會和餘地就越多。
②股票協定價格,也稱期權行使價。當股票協議價格越接近股票市價時,其保險費就越高,反之,保險費就越低。
③期權所指股票的活躍程度。如果在股市中該股票的價格波動較小,甚至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沒有明顯變化,說明賣出期權方的風險就小些,保險費當然也低;相反,如果股票的市價波幅很大,價格非常活躍,那麼賣出期權方的風險可能加大,保險費就會相應提高。
④供求關系的影響。如果在一段時間,要求購進期權的買方增多,則賣出期權方收取的保險費也增加;反之,保險費降低。此外,有的期權交易買賣雙方在到期之前可以轉讓其期權,那麼供求關系的影響作用將更為明顯。
4、股票的種類和交易數量
每份期權合同都規定具體的股票種類和一定的數量,通常是每份100股。
5、期權合同的類別
合同須規定是看漲期權合同還是看跌期權合同,或是看漲看跌期權雙向合同。
6、有效日期
合同須註明選擇權合同的截止日期,規定何日到期失效。它限定期權購買者必須在此期限內行使,否則就算放棄或失效。一般有效日期為3個月、6個月、9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