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股權股東會決議
㈠ 轉讓股權是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
您好!轉讓股權必須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沒有股東會議授權,董事會是無權決定的。謝謝閱讀!
㈡ 股東間股權轉讓需要股東會決議嗎
您好,
有限公司內部股權轉讓可以自由進行,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只要轉讓方與受讓方有轉讓協議即可。因此而產生的公司股東名冊、公司章程的修改是不需要股東會決議的。至於工商局說需要股東會決議本無依據,但基於其實踐操作,必須提供的話也不難。如果公司章程是否另有約定,如果沒有,就股東會決議的做出,以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就可以通過啊,比如:AB持股已經達到65%,如果召開股東會,肯定會通過的,即便CD不同意,所以你倆可以召集股東會並通過決議。 另外,你們的股權轉讓不是對外轉讓,所以無需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
㈢ 股權轉讓股東會決議簽字是由原股東簽還是新股東簽字,還是都要簽啊
1、股權轉復讓的制股東會決議,由非轉讓股權的股東簽字,轉讓股權的股東不需要在本次會議決議上簽字。新股東在決議通過後才屬於本公司股東,更不需要簽字。
2、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需要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同意的方式可以是過半數股東的同意聲明,也可以通過召開股東會,形成決議。對是否同意轉讓股權的決議,轉讓股權的股東沒有表決權,不需要簽字。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㈣ 公司股權轉讓的股東會決議範本
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
第[
]屆第[
]次股東會決議(關於股權轉讓方面)
時間:
地點:
股東參加人員:
主持人:
記錄人:
應到會股東[
]方,實際到會股東[
]人,代表額數100%,會議以當面方式通知股東到會參加會議。全體股東經過討論,會議通過以下決議:
一、同意轉讓方[
]將其在北京abc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份轉讓給受讓方[
]。
二、同意修改後的章程。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一份報工商機關,有關各方各執一份。
四、本決議經到會股東簽字(蓋章)後生效。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