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轉讓
㈠ 五月份下來的公租房,可以轉讓嗎,轉讓價多少
多少阿瑟輔導書發
㈡ 買下的公租房可以轉讓給別人嗎
不可以買賣
,而且承租公租房的人也不能出租這套房,一旦被發現,會被剝奪繼續承租的權利,馬上轟走。
㈢ 公租房轉讓要怎麼辦理
你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領取《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親屬關系證明表》,帶著回表到原承租人檔案所答在部門開具,切記要加蓋單位人事部門的印章,不可以是單位公章,之後在回到公證處向公證員提交包括《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親屬關系證明表》在內的一下證明材料:1、原承租人的死亡證明;2、所有健在並且具有天津市戶口的有權承租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有承租權人包括:原承租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若上述人等有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證明);3、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在上述條件齊備的情況下,所有健在的有權承租人必須一起去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達成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協議書,只能由一個人承租,其他人必須放棄。
㈣ 公租房可以轉讓過戶嗎
問過菁英同事,公租房的產權不是你的 ,所以無權利賣 ,你只可以轉讓租賃使用權 。
㈤ 公租房使用權可以轉讓嗎,公租房到期要怎樣續
按規定公租房使用權是不能轉讓的,但現實中監管不到位,轉租或者轉給親朋好友使用的很多。
公租房到期後續期條件和申請條件一樣,滿足條件了,自動續期,不滿足條件了,收回公租房。
㈥ 公租房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公租房的調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轉讓,只能退還給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國家現行法律規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權在沒經產權所有人允許的情況下,不能擅自轉讓。如果徵得產權所有人或單位的許可,並且授權承租方負責任轉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轉讓,但是得辦理相關的手續。一般情況下,私人對公租房沒有產權,承租人只有使用權,無繼承問題,只有承租人變更問題。承租人不能自動變更,需要申請變更,且變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戶口在該公租房內的所有使用權人的同意。公租房是國家為居住困難的群眾提供的一種保障性住房,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人才能夠申請成功。申請公租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㈦ 轉讓公租房一套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公租房個人是沒有產權的,只有承租權,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過戶住房需要房主取得住房產權,有住房的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住房貸款還請,無抵押。
以上住房手續齊全,可以辦理該住房過戶手續。可以有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以及收入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㈧ 買了套商品房可以把公租房轉讓給自己未成年的兒子嗎
公租房的產權不是你的 ,所以 無權利賣 房或是過戶,你只 可以轉讓租賃使用權,同時你的孩子還必 須符合相關條件,
並且取得房管部門的同意,才可以辦理相關手續,一般公租房給孩子都是在父母故世後孩子用繼承方式承租才沒有相關的限制。
一、取得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只要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
二、「三房」輪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三、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四、配租制度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公開配租制度,由產權單位編制配租方案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准後組織配租。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復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六、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後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後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准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七、在登記表上,公租房需求情況調查中「每月可承受租金水平」分為四檔:500至1000元,1001至1500元,1501至2000元、2001元以上。希望配租住房戶型則只包括一居室、二居室兩種。多數家庭選擇可承受月租低於千元。
㈨ 公租房能私下轉讓嗎
不可以私下轉讓
如果在承租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在租賃合同期滿專自行退出承租房屋:
1.租賃期內屬違反合同未整改。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包括:將房屋轉借、轉租他人或擅自與他人調換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內部結構和配套設施,拒絕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在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房屋;欠繳租金累計滿6個月,經催告仍未繳納等。
2.符合續租條件但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
3.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屬於這種情況,並且確需繼續租賃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經營單位可按照規定為其安排搬遷期,搬遷期限1年,搬遷期內租金按照屆時租金標准確定,搬遷期滿應當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遷期只有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