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變化
① 後續投入是否必然導致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變化
後續投入並不會必然導致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變化;
這筆後續投入是作為股東權益,通常是通過「資本公積」科目核算。
② 注冊資本在什麼情況下會變化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法》的決定。
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第一,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第二,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
第三,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變更注冊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名稱;
(二)變更前後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名稱或者姓名;
(三)變更前後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四)變更前後的注冊資本數額;
(五)增加註冊資本的實際繳納情況。以貨幣出資的,應當說明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額、出資時間、開戶銀行和入資賬戶及賬號;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說明股東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情況、評估情況;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注冊資本的,應當說明轉增數額、公司實施基準日期、財務報表的調整情況、轉增前後財務報表相關科目的實際情況、轉增後股東的出資額;
(六)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說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規定程序情況和股東對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
注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注冊資金依據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繳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
③ 公司注冊資本總額不變,但股東出資額發生變化,是否需要工商變更,要哪些手續
股東之間的股金只要有增加或減少,即使相互之間的轉讓,都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一般需要新的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股東之間的轉讓協議等。
具體到原營業執照登記機關咨詢一下具體的變更要求。
④ 新公司法注冊資本的規定有何變化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回人數答;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4)注冊資本變化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
虛報注冊資本的法律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百一十條:
假冒公司名義的法律責任:
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或者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⑤ 資產重組後的注冊資本有沒有變化有不變的情況嗎
資產重組不一定是指注冊資本的變化,二者沒有必然關系。
對於上市公司,資產內重組分為五大類,即:
(1)收購容兼並
(2)股權轉讓,包括非流通股的劃撥、有償轉讓和拍賣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級市場購並(以公告舉牌為准)
(3)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將企業資產或所擁有股權從企業中分離、出售的行為
(4)資產置換,包括上市公司資產(含股權、債權等)與公司外部資產或股權互換的活動
(5)其他類
⑥ 公司的注冊資金是否每年都會變化
注冊資本資金不會每年變化。
公司凈收益變化,會影響資本公積變化。
如何資本公積轉為資本,都會引起股本(注冊資金)的變化。
⑦ 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最大的變化是什麼
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公司登記時,除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均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股東(發起人)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自主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變更時,公司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章程備案。
⑧ 母公司吸收合並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是否發生變化
該事項由於是母公司吸收合並全資子公司,不改變母公司所能控制的經濟資源回,所以不是企業合並。答可以認為是子公司將其全部凈資產作為對母公司的分配,母公司在收回原先投資成本的同時,將分回的留存收益作為收到股利處理,確認為子公司清算注銷當期的投資收益。 母公司帳面上對取得原子公司的各項資產、負債應當按照該子公司的原賬面價值入賬。但如果該子公司最初是通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取得,且當初股權購買日該子公司的凈資產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不一致的,則母公司對於所收回的各項資產、負債應按照以當初的股權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金額計量。 假設原取得子公司時,子公司賬面凈資產400(注冊資本200、資本公積50 未分配利潤150) 確認長投400 ,本次吸收合並時,子公司凈資產為注冊資本200,資本公積100,未分配利潤200,因此確認投資收益50 調整資本公積50。 借:資產1000 貸:負債 500 長投400 資本公積50 投資收益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