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學位證書是什麼
㈠ 學歷證書指的是什麼
學歷證書是學制系統內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對完成了學制系統內一定教育階段的學習任務的受教育者所頒發的文憑。
「學歷」顧名思義,有求學、學習的歷史或經歷的含義。因此,學歷證書就是證明一個人的求學經歷的證書。
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分為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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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證明書: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後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這是針對高等學校離校學生學歷證書遺失或者損壞後的善後處理規定,適用於各級各類高等學校離校學生。學生本人向原畢業學校申請,學校查實後,可出具相應的「學歷證明書」。
學歷證明書的式樣要與原學歷證書具有同等式樣和質量,名稱應明確為「高等學校畢(或結、肄)業證明書」,填寫內容與原學歷證書基本相同,包括學習時間、學歷層次、專業等,貼本人免冠相片,蓋學校印章及編號。
證明書應註明原學歷證書編號和「因證書遺失,特補此證,以茲證明」相關字樣,由學校現任校長具名簽發並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電子標注,以備核查,同時對注冊的原學歷證書標明遺失作廢。
高等教育學歷證明書與原學歷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學、就業及職務晉升等過程中,需要使用學歷證書的,招考、用人單位或其他需要驗證單位,應將學歷證明書與學歷證書同等對待。
㈡ 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有什麼不同
1、學士是代表學位,表明的讀的專業是什麼樣的水平,畢業證是學歷,代表你正常畢業。
2、學位不等同於學歷,獲得學位證書而未取得學歷證書者仍為原學歷。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不一定能夠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
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必須首先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而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3、學歷代表著學習的經歷,學位則代表著學習水平和層次。畢業證僅僅證明了一個人學習的時間和過程,但學位證卻是對這個人所學知識達到一定水平的認可。
4、從市場認可度上看,對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的人來說,雙證比單證有競爭優勢。但在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則差別不大,關鍵是個人能力與專業背景。
5、學位是學歷的標志,不和學校學習的經歷或學歷掛鉤;而學歷則必須是學校學習的經歷。所以有學歷不一定有學位,沒有學歷不一定沒有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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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歷簡介:
學位是標志一個人學歷的頭銜,即一個人通過學習取得學識及相應學習能力程度的標志,由國家授權的高等學校頒發。一般包括學士、碩士、博士三種。
學位 (Degrees, Academic Degrees): 授予個人的一種學力稱號或學術性榮譽稱號,表示其受教育的程度或在某一學科領域里已經達到的學力水平,或是表彰其在某一領域中所做出的傑出貢獻(榮譽學位)。
由具備授予資格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或國家授權的其它學術機構、審定機構授予。學位稱號終身享有。 起源於歐洲中世紀。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學位,表明他具有何種學力水平或專業知識學習資歷,象徵著一定的身份。
網路學歷
網路學位
㈢ 什麼是學位,什麼是學歷
學位是標志一個人學歷的頭銜,即一個人通過學習取得學識及相應學習能力程度的標志,由國家授權的高等學校頒發。一般包括學士、碩士、博士三種。
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教育和技能訓練的學習經歷。根據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初中、高中、專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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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9年7月起,我國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此外,為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對獲得多個學士學位的學生都只發一個證書,所獲各類學位情況在證書上予以註明。
為規范學士學位授權授予工作,健全學士學位管理制度,提高學士學位授予質量,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除上述變化外,《辦法》還明確了學士學位授權審核的權責,提出了標准和程序等相關要求,並對中外合作辦學中學士學位授予問題和第二學士學位作出規定。
㈣ 學歷和學位的區別是什麼
學位和學歷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少大學生容易混淆,甚至有些用人單位的人也經常把學位和學歷混為一談。
一、概念涵義不一樣
學位是標志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學歷則是代表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教育和技能訓練的學習經歷。一個是學術稱號,一個是學習經歷,顯然兩者具有明顯的不同。從這個概念來看,具有學術稱號並不代表著有學習經歷,因為有一些學術稱號是可以通過授予而獲得,例如不少大學喜歡把本校的博士學位授予社會知名人士,被授予學位的人並沒有在該校參加學習,也不具有學習經歷。
二、獲取方式不一樣
學位的獲取方式是通過學習或者其他途徑達到被授予學術稱號的條件而獲得的,學歷則必須要按照學習計劃和培養方案,完成規定的課程並且考試合格才能獲得的。簡單的來說,學位是通過論文答辯合格而獲得,或者通過被名譽授予而獲得,但是學歷是通過專業考試而獲得。
三、社會認可程度不一樣
學位在社會上的認可程度低於學歷,學位所具有的作用低於學歷,因為學位只是代表具有某種學術稱號,而學歷代表著人們具有相應的專業水平。例如通過在職研究生學習,經過論文答辯可以獲得相應的碩士學位,但是其學歷依然是本科學歷,在求職或者工作當中,填寫個人簡歷時,在學歷學位一欄只能填寫本科學歷碩士學位,而不能填寫為碩士研究生。在社會生活的各方面,我們經常會聽到說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教育學歷,而沒有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教育學位一說。
四、頒發單位不一樣
學位只能是從事高等教育的院校才能頒發,而學歷只要是小學及以後各階段的學校都可以頒發。前者頒發的單位有特別的限定,而後者的范圍更廣泛,可以頒發的單位更多。
五、發展起點不一樣
學位發展起點晚於學歷,學位是隨著現代大學教育制度和高等教育發展而產生的「舶來品」,而學歷是一直都有的,從小學到初中,從高中到大學,只要成績考核合格,順利畢業都可以拿到畢業證書。此外,由於發展程度不一樣,在查詢方式上學位和學歷也有區別。
㈤ 學歷學位是什麼意思 本科怎麼填呢
學歷,指曾在學校結業或畢業之後得到的一紙文憑,在實際生活和工作中,是指最後也是最高層次的一個學歷證書,已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實施學歷教育、由國家認可的擁有文憑頒發權力的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證書為憑證。
學位是標志一個人學歷的頭銜,即一個人通過學習取得學識及相應學習能力程度的標志,由國家授權的高等學校頒發。一般包括學士、碩士、博士三種。
學位和學歷的區別:學位是學歷的標志,不和學校學習的經歷或學歷掛鉤;而學歷則必須是學校學習的經歷。所以有學歷不一定有學位,沒有學歷一定沒有學位。
本科的學位就填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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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學位制,嚴格說來是近代才開始建立的,但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已有類似今日學位制的涵義。隋煬帝大業三年(607)正式設進士科,實行以策取士,這是科舉取士的開始。唐代的科舉制度已經比較完備﹐而且科目繁多,武則天統治時期已有殿試。
宋代大體沿用唐制,以明經﹑進士兩科為最普遍,而考取最多者為進士科。由「道」(當時行政區劃的名稱)考試及格者稱「貢士」和「舉人」,送中央禮部考試﹐及格者稱「進士」,明代科舉制度尤為完備,省試取中者稱「舉人」;殿試取中者稱「進士」,前三名稱「狀元」﹑「榜眼」﹑「探花」。清代科舉制度與此大致相同。
中國引進西方學位制始於20世紀30年代。1935年4月,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仿效英美等國的學位體制,制定並頒布了《學位授予法》,但並未能全部實施。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曾先後三次擬實施學位制度,但由於種種原因也一直未能真正實行。
1980年2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正式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明確規定我國實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推行的三級學位制,並從198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1982年6月我國的首批博士學位產生。至此,我國的學位制度才全面趨於完善和成熟。
㈥ 學歷學位證書是什麼
學歷抄證書是學制系統內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對完成了學制系統內一定教育階段的學習任務的受教育者所頒發的文憑。
「學歷」顧名思義,有求學、學習的歷史或經歷的含義。因此,學歷證書就是證明一個人的求學經歷的證書。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分為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三種。
有小學學歷證書、初級中學(初中)學歷證書、高級中學(高中)學歷證書、中等專業學校(中專)學歷證書、大學專科(大專)學歷證書、大學本科(大本)學歷證書、碩士學歷證書、博士學歷證書等。學歷證書是學制系統內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對完成了學制系統內一定教育階段的學習任務的受教育者所頒發的文憑,是學業證書的主體之一,在數量上占學業證書的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