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注冊
㈠ 新考入的二級建造師注冊流程是什麼
提交相應的資料,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進行注冊,報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備案。
准予注冊的申請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已經注冊的建造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期滿前3個月,要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1、申請材料:
建造師注冊申請表;
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達到繼續教育標準的證明材料;
身份證、聘用單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復印件。
2、行政許可程序:
申請人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注冊中心)對申請注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建設部;
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准予注冊的,於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3、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注冊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經分管部長批准,可延長十個工作日。
(1)二建注冊擴展閱讀
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
原則上是「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才能報考一級建造師。至於哪些專業算是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請見建設部發布的《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對照表》。如果你的專業和對照表中所列專業一字不差,那麼肯定是能夠報考的。所學專業如果不在對照表裡但確實是工程類專業,那麼不同地區不同時間有不同的標准,可能允許報名也可能不允許報名。
如果專業確屬於非工程類,那很遺憾不能報名考試,即使考了過了注冊時也可能不予注冊。這種情況只有想方法盡早考下個工程類的學歷了。
年限問題(學歷 畢業年限 相關工作年限):
專科 六年 二年
本科 四年 二年
㈡ 二建報考與注冊條件
二建條件很簡單。只要是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就可以。
簡單來說就是:
學歷滿足,專業對口,畢業2年即可報名;
學歷滿足,專業不對口,畢業5年即可報名;
學歷不夠,專業不對口,畢業15年即可報名;
㈢ 二建注冊在哪個地方
首先,獲得證書的考生需要了解,證書注冊的流程主要有申請、審批以及通告三個主要流程,其中的審批流程還包括初審復審等環節。
流程1:申請
獲得二級建造師證書的考生,在進行申請前需要滿足受聘於具有建設工程施工、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或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並與聘用執業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滿足上面條件的考生,就能登錄當地省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系統上進行填報,列印相應申請表,並提交相應書面申請材料。
流程2:審查
初審環節:
申請材料提交後,相關部門會按審查的標准對受理人員的申請材料做進一步的審查。 凡符合標準的,再簽署完意見之後就會把申請材料報市建委。 不符合標準的,書面寫明審查意見及理由後將申請材料報市建委。
環節2:復審
如果考生自身的二級建造師證書涉及水利、電力、公路等專業,則移送有關部門進行專業審核。如果有需要,就會由專家組織進行復審。 如符合,就會簽署意見後將申請材料轉決定人員。不符合標準的,書面寫明審查意見及理由後將申請材料轉決定人員。
環節3:審批
在完成審查環節後,相關部門會考生二級建造師證書注冊的申請作出決定。同意審查意見的,簽署完意見,轉告相關人員。 不同意審查意見的,書面將提出意見及理由,轉告知人員。
流程3:通告
最後,相關部門會對准予二級建造師證書初始注冊、增項注冊和重新注冊的,將審批結果在北京建設網公示10個工作日,對公示沒有異議的人員進行公告,並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有關文書,並在10天之內送達申請人。對統一變更注冊的,將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有關文書,並在10日內送達申請人。
㈣ 二建證書注冊條件及流程是什麼
二級建造師考試指南——證書注冊。
證書注冊規定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
二級建造師注冊共分為初始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增項注冊、注銷注冊、不予注冊、撤銷注冊幾個類別。各分類詳情如下:
1.初始注冊
注冊周期: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
申請表: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下載
初始注冊條件:
(一)經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沒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情形。
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應但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註: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准。
受理程序:
對申請初始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20日內審批完畢並作出書面決定。有關部門應當在受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審核完畢,並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受理單位:
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准注冊的,核發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並在核發證書後30日內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責任:
違反《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或者以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的,其所簽署的工程文件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活動,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2.變更注冊
注冊周期: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初始注冊期滿
申請表:二級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下載
變更注冊條件: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建造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後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二)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復印件或有效期證明文件;
(四)工作調動證明(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註: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准。
受理程序: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審查完畢。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10日內審批完畢並作出書面決定。有關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在5日內審核完畢,並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受理單位: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准注冊的,核發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並在核發證書後30日內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責任:
違反《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未辦理變更注冊而繼續執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3.延續注冊
注冊周期: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初始注冊期滿
申請表:二級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下載
延續注冊條件:
注冊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續注冊。
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原注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註: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准。
受理程序: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審查完畢。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10日內審批完畢並作出書面決定。有關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在5日內審核完畢,並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受理單位: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准注冊的,核發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並在核發證書後30日內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4.增項注冊
注冊周期: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增加專業考試合格後
申請表: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下載
增項注冊條件:
注冊建造師需要增加執業專業的,應當按照第七條的規定申請專業增項注冊,並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
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增項注冊的,應但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註: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准。
受理程序:
對申請初始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20日內審批完畢並作出書面決定。有關部門應當在受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審核完畢,並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受理單位:
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准注冊的,核發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並在核發證書後30日內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責任:
違反《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或者以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的,其所簽署的工程文件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活動,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5.注銷注冊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注意:被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在重新具備注冊條件後,可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 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申請表:二級建造師注銷注冊申請表下載
注銷注冊條件:
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
一、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生的: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
(一)聘用單位破產的;
(二)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
(四)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系的;
(五)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八)其他導致注冊失效的情形。
二、依法被撤銷注冊的;
三、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受理程序:
注冊建造師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注冊機關提出注銷注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注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注冊機關。被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在重新具備注冊條件後,可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 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6.不予注冊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注意:被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在重新具備注冊條件後,可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 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申請表: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申請表下載
不予注冊條件: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注冊的;
(三)未達到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五)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六)因前項規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七)被吊銷注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八)在申請注冊之日前3年內擔任項目經理期間,所負責項目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注冊單位要求的;
(十)年齡超過65周歲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
(一)聘用單位破產的;
(二)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
(四)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系的;
(五)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八)其他導致注冊失效的情形。 註: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准。
法律責任:
違反《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或者以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的,其所簽署的工程文件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活動,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7.撤銷注冊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撤銷注冊條件:
(一)注冊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准予注冊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注冊許可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冊許可的;
(四)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六)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准注冊的,應當予以撤銷。
法律責任: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條),注冊建造師違法從事相關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查處,並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告知注冊機關;依法應當撤銷注冊的,應當將違法事實、處理建議及有關材料報注冊機關。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並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其中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證書注冊流程
二級建造師證書注冊步驟如下:
受理
1、申請人申請注冊前,應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受聘於一傢具有建設工程施工、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或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並與聘用執業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2、申請人登錄中國建造師網(www.coc.gov.cn) 「一、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申請系統」或當地省份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系統上進行填報,列印相應申請表,並提交相應書面申請材料。
一、初審
標准:
(1)申請人持有《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2)申請人受聘於一個具有建設工程施工或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獨立資質的法人單位(該單位工商注冊地應在當地行政區域內);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照審查標准對受理人員移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符合標準的,簽署意見後將申請材料報市建委。 不符合標準的,書面寫明審查意見及理由後將申請材料報市建委。
時限: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10個工作日,注冊證書變更、注銷注冊、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5個工作日
二、復審
標准:符合當地省份《_____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按照審查標准對移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涉及水利、電力、公路專業的,移送有關部門進行專業審核。必要時,組織專家復審。 符合標準的,簽署意見後將申請材料轉決定人員。不符合標準的,書面寫明審查意見及理由後將申請材料轉決定人員。
時限: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5個工作日,注冊證書變更、注銷注冊、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3個工作日
三、決定
標准:同審查標准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對行政許可申請作出決定。同意審查意見的,簽署意見,轉告知人員。 不同意審查意見的,書面提出意見及理由,轉告知人員。
時限: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4個工作日,注冊證書變更、注銷注冊、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1個工作日
四、告知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對准予初始注冊、增項注冊和重新注冊的,將審批結果在北京建設網公示10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進行公告後,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有關文書,並在10日內送達申請人。對准予變更注冊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有關文書,並在10日內送達申請人。
對不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並將《辦理結果通知書》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時限:1個工作日(不包括公示、公告和送達期限)。
注冊證書查詢
查詢網址: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
查詢方法:進入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查詢網站,點擊二級注冊建造師查詢,即可查詢全國各地二級建造師證書注冊情況。
主辦: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
承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信息中心
注冊證書領取
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領取時間及地點將會在各省市人事考試網、各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各省建築業執業注冊資格管理中心等相關網站進行公布,考生可關注以上官網或優路教育二級建造師證書領取信息。
執業范圍
注冊建造師應當在其注冊證書所註明的專業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管理活動,具體執業按照《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執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圍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建築工程專業執業工程范圍為:
房屋建築、裝飾裝修,地基與基礎、土石方、建築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園林古建築、鋼結構、高聳建築物、電梯安裝、消防設施、建築防水、防腐保溫、附著升降腳手架、金屬門窗、預應力、爆破與拆除、建築智能化、特種專業。
機電工程執業工程范圍為:
機電、石油化工、電力、冶煉,鋼結構、電梯安裝、消防設施、防腐保溫、起重設備安裝、機電設備安裝、建築智能化、環保、電子、儀表安裝、火電設備安裝、送變電、核工業、爐窯、冶煉機電設備安裝、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管道、無損檢測、海洋石油、體育場地設施、凈化、旅遊設施、特種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執業工程范圍為:
市政公用,土石方、地基與基礎、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預應力、爆破與拆除、環保、橋梁、隧道、道路路面、道路路基、道路交通、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及道路照明、體育場地設施、給排水、燃氣、供熱、垃圾處理、園林綠化、管道、特種專業。
公路工程專業執業工程范圍為:
公路,地基與基礎、土石方、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鋼結構、消防設施、建築防水、防腐保溫、預應力、爆破與拆除、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橋梁、隧道、附著升降腳手架、起重設備安裝、特種專業。
礦業工程專業執業工程范圍為:
礦山,地基與基礎、土石方、高聳構築物、消防設施、防腐保溫、環保、起重設備安裝、管道、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鋼結構、建築防水、爆破與拆除、隧道、窯爐、特種專業。
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執業工程范圍為:
水利水電,土石方、地基與基礎、預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鋼結構、建築防水、消防設施、起重設備安裝、爆破與拆除、水工建築物基礎處理、水利水電金屬結構製作與安裝、水利水電機電設備安裝、河湖整治、堤防、水工大壩、水工隧洞、送變電、管道、無損檢測、特種專業。
繼續教育
注冊建造師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是申請初始注冊、延續注冊、增項注冊和重新注冊的必要條件。
㈤ 2019年二建啥事後開始注冊,需要什麼資料
證書領取後就可以申請初始注冊了,
初始(增項)注冊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二級建造師初始(增項)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資格證書、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護照)原件(原件驗證後退回)及復印件一份;增項注冊還需提供增項合格證明、注冊證書原件(包括執業印章)及復印件一份。
3、若申報人員不是在原獲取資格單位申報注冊,還應出具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企業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4、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三年後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5、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原件(驗證後退還)及復印件;
6、申報人所在聘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一份;
7、申報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一張,貼在申請表左上角。
申報材料第2、3、4、5、6部分應裝訂成冊作為申報材料附件,並做封皮(見附件2)。
8、企業二級建造師初始(增項)注冊申請匯總表一式兩份。
備註:持外省(市)頒發的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交該省省級注冊管理部門出具的尚未注冊證明和其他相關考試信息。
㈥ 二建注冊的條件是什麼
這個不用急
只要找到要掛靠的公司
他會幫你辦的
但你記得把章拿回來
㈦ 二建注冊和報名的學歷是否要一樣
可以不一樣,只要畢業證真實有效、符合相關要求就可以。
1、報考條件
凡遵紀守法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全部科目考試:
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兩年;
具備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15年。
2、申請材料目錄
建造師注冊申請表;
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達到繼續教育標準的證明材料;
身份證、聘用單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復印件。
(7)二建注冊擴展閱讀:
執業
1、注冊建造師的執業范圍
注冊建造師有權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法規或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2、注冊建造師擔任項目經理
注冊建造師資格是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之必要條件。建造師需按人發111號文件的規定,經統一考試和注冊後才能從事擔任項目經理等相關活動,是國家的強制性要求,而項目經理的聘任則是企業行為。
3、鼓勵和提倡注冊建造師"一師多崗"
近期,注冊建造師以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為主要崗位。但是,同時鼓勵和提倡注冊建造師「一師多崗」,從事國家規定的其他業務。
㈧ 二建初始注冊需要提供什麼證件
一,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辦理條件:
1、獲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註:超過3年未注冊的,應當提供該專業最近一個注冊有效期繼續教育證明。
2、申請人申請注冊前,需受聘於一個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並與聘用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二,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時,所有附件材料復印件需攜帶原件核對)
1、《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粘貼一寸免冠照片);
2、附件材料: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有紅印的頁面均需復印)
《二級建造師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復印件(申請增項專業注冊提供,正反面內容均需復印);
1)學歷證書、身份證明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均需復印);
2)申請人與執業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執業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復印件;
3)《企業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匯總表》;
4)申請專業最近一個注冊有效期的繼續教育證明(超過3年未注冊的);
5)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材料要求:
1、《申請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3、書面申報材料應使用A4規格的紙張,請將申報材料豎向排列並在左上角用訂書機裝訂即可,不需另行製作申報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進行裝訂。
㈨ 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可以同時注冊嗎
很多人拿到了二級建造師,又想考一建,但是問題來了: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可以同時注冊么?這個問題 羅勒網 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解答:
一建二建證書是同一專業
如果你的兩個建造師證書是同一個專業的話那麼只能用一個。如果你已經注冊了二級建造師,再想注冊一級建造師證書的話,那麼就需要把二級建造師證書注銷掉後再注冊一級建造師證書。
舉例說明:我現在有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證書和二級建造師機電工程證書,那麼只能注冊一個。如果你的二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已經注冊你又想注冊一級建造師機電證書的話,那麼只能把二建證書注銷掉。
一建二建證書不是同一專業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如果二建跟一建是不同專業,那隻需把二建證書跟一建證書注冊在同一家單位就可以了。這種情況下,倆本證書就只能在本省內使用,因為二建目前原則上只能注冊在本省,全國注冊的文件還沒有正式發布。
舉例說明:我現在有一建建築工程和二建機電工程,那麼我可以把這兩個證書注冊到同一家單位,但是這家單位須是本省的單位。哪些證書可以同時注冊?
1)跨部委的證書可同時注冊
如:建造師是在住建部注冊,安全師是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注冊,因為部委之間不聯網,所以可以同時注冊。甚至可以以不同單位的名義注冊。
2)同一部委,不同單位,不可同時注冊
如:建造師和造價師都是在住建部注冊,所以必須在同一單位。
3)同一部委,同一單位,但崗位相互制衡的不可同時注冊,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注冊。
如:比如建造師和監理師崗位之間相互制衡,所以不能同時注冊。可以先注冊一個,另一個暫時保留。
註:如果是在同一企業,不同專業的一級、二級建造師或許可以同時注冊,具體以當地注冊部門文件為准。
一、二級建造師使用范圍
1)一級建造師使用范圍
一級建造師全國通用,注冊後可承擔大型工程的施工項目負責人,一級可以承擔所有的工程。
2)二級建造師使用范圍
二級建造師只在本省通用,不能跨省注冊。注冊後可擔任中小型施工項目負責人。二級可承擔群體工程10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單體工程;3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基本上就是這樣了,希望 羅勒網 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如果你有跳槽的打算,可以給羅勒網留言哦。
㈩ 二建初始注冊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人申請注冊前,應當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並受聘於一個具有建設工程施工或回勘察、設計、監理、招答標代理、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與聘用企業依法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申請人通過聘用企業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市(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