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執業變更注冊流程
⑴ 護士執業證書變更手續過程
護士執業證書變更手續,護士申請變更注冊應當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版報告,並提權交下列材料:
1、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2份:(本人簽字—單位蓋章—縣、市、省衛生行政部門簽章)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3、受聘醫療衛生機構聘任證書及復印件1份。
4、擬執業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一份。
拓展資料
護士資格就是通過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後拿到的證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於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
《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已於2008年5月4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⑵ 護士資格證變更流程
變更注冊:護士變更執業機構、執業地點,應當向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1、省內變更
本縣、市變更:護士變更執業機構、執業地點屬於原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管轄范圍,直接在原注冊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不換《護士執業證書》,在「注冊機關」一欄註明新的執業機構名稱即可。
跨縣、市變更:護士變更執業機構、執業地點不屬原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管轄范圍,應先到原注冊部門申請變更,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護士變更注冊申請表》、《護士執業證書》(正副本)、原執業機構工作經歷證明、身份證明審核。
2、出省、跨省變更
申請變更:申請人先到原注冊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注冊事項,提交《護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由原注冊機關及原發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各存檔1份)、《護士執業證書》(正副本)、身份證明。
注銷注冊:原注冊機關在審核提交的材料後,注銷護士執業證書編號及相關信息,發證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護士變更注冊申請表》、《護士執業證書》(正副本)、身份證明以後收回《護士執業證書》(正副本)。
3、入省變更
注銷注冊:申請人在原注冊機關辦理變更注冊的注銷。後憑《護士變更注冊申請表》到擬執業地發證機關申請護士執業注冊,並保持執業年限的連續性。
申請變更:申請人憑《護士變更注冊申請表》向擬執業地護士注冊機關提出入省變更注冊申請。填寫《護士變更注冊申請表》,提交首次注冊規定的第3、4、5、7、8項材料審核。
發證並注冊:申請人持有的上述材料經審核合格按照注冊有關條件和程序辦理注冊。護士進修、學術交流和承擔衛生支農等活動,不需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2)護士執業變更注冊流程擴展閱讀
護士執業注冊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獲得大專以上護理專業文憑或獲得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免考資格的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文憑以及護士執業考試合格者,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即取得護士執業資格。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人必須經過護士執業注冊後,才能享有護士的權利並履行護士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實施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後出台了《護士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並開始著手進行護士執業注冊工作。護士執業注冊機關一般為護士執業所在地的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省、市、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直屬醫療衛生機構中執業護士的注冊工作。
首次申請護士注冊者,應填寫衛生部統一式樣的《護士注冊申請表》,向主管部門提交健康檢查證明及工作單位證明,繳驗專業學歷證明、身份證明和《執業證書》,並繳納注冊費。護士注冊的有效期為二年。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3、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4、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准。
護士資格證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個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⑶ 護士證注冊跨省變更需要什麼
一、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7號》即《護士條例》規定:
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報告。收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
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通報。
2、《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中規定:
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注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注冊部門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信息系統,為護士變更注冊提供便利。
二、申報材料
1、護士執業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2、原持有的護士執業證書。
(3)護士執業變更注冊流程擴展閱讀:
護士證的延續:
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執業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收到申請的衛生主管部門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准予延續,延續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對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不予延續,並書面說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續注冊:
1、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的;
2、被處暫停執業活動處罰期限未滿的。
參考資料來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海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下放護士執業注冊審批事項有關問題的通知
⑷ 護士執業變更注冊
申請變更執業注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2份;
2、申請人的護士資格證書、護士執業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原醫療機構護理部在護士變更注冊申請表上的簽字、護理部的蓋章、醫院公章,擬執業醫療衛生機構聘用的相關材料(聘用合同復印件或聘任證明,加蓋醫院公章,要求說明現從事崗位);註: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定要先在擬執業醫療衛生機構簽字、蓋章,然後再去原工作醫療衛生機構簽字、護理部蓋章
4、擬執業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5、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僅需省(區)外護士變更到我區醫療衛生機構的申請人提交)
變更流程
1、跨省(區)變更
省區內護士變更到外省(區)醫療衛生機構的,申請人需詳細填寫《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交原執業機構和擬執業機構簽署意見後,最後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報告。
省(區)外護士變更到省區內醫療衛生機構的,申請人需詳細填寫《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交原執業機構和擬執業機構簽署意見後,逐級向擬執業地衛計委提供注冊材料,擬執業地衛計委主管部門對審核合格者,在《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管理版)》上予以確認,並在《護士執業證書》上列印執業醫療衛生機構名稱、注冊年份等相關信息後,最後上報當地省衛計委主管部門。
2、省(區)內變更
在省(區)內醫療機構之間變更的,申請人須詳細填寫《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交原執業機構和擬執業機構簽署意見後,逐級向擬執業地所在市衛計委提供注冊材料,擬執業地所在市衛計委對審核合格者,在《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管理版)》上予以確認,簽署審批意見,並在《護士執業證書》上列印執業醫療衛生機構名稱、注冊年份等相關信息後,最後上報當地省衛計委主管部門。
⑸ 護士資格證注冊地更改,需要個怎樣的流程。
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等注冊項目,應當辦理變更注冊,流程如下:內
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容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報告,並提交下列材料: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注冊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
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注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注冊部門通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信息系統,為護士變更注冊提供便利。
(5)護士執業變更注冊流程擴展閱讀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⑹ 護士申請變更注冊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護士資格證抄變更需提供以下材料:
1、《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2份;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印在同一張A4紙上);
4、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加蓋醫院公章);
5、擬執業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
6、1寸彩色相片2張。
⑺ 護士變更注冊應該在哪兒辦理
在其執業地辦理。
副標題是去儀隴縣衛生局,地址:南充市儀隴縣望雲路4號
依據《護士條例》第九條
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收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通報。
(7)護士執業變更注冊流程擴展閱讀
《護士條例》第二章執業注冊
第七條 護士執業,應當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應當具備前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四)項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在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部門制定。
⑻ 護士資格證變更需要什麼流程
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報告,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注冊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注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注冊部門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信息系統,為護士變更注冊提供便利。
(8)護士執業變更注冊流程擴展閱讀
衛生行政部門實施護士執業注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護士執業注冊條件者准予護士執業注冊的;
(二)對符合護士執業注冊條件者不予護士執業注冊的。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護士執業注冊,並給予警告;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
⑼ 護士執業地點變更需要哪些手續
參照《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回應當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答管部門報告,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注冊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
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注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注冊部門通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信息系統,為護士變更注冊提供便利。
(9)護士執業變更注冊流程擴展閱讀
《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等注冊項目,應當辦理變更注冊。
當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交辦或者批準的任務以及履行醫療衛生機構職責的護理活動,包括經醫療衛生機構批準的進修、學術交流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