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讓定價
『壹』 相關企業之間轉讓定價對納稅人有何利益
轉移定價的動機與目的
調查發現,我國一半以上的企業認為,內部轉移價格制定的目的是滿足企業逃避稅收的需要,但是逃避稅收僅僅是轉移定價的動機之一,跨國企業在關聯方交易過程中,存在著形形色色的動機和目的,其中即存在著不-良動機,也包含一些合理合法的目的。
(一)不良動機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上市公司的增多,通過關聯交易來規避風險、粉飾會計報表蒙騙會計報表使用者、轉移資金、調節利潤等均已成為關聯方轉移定價的動機。
1.減輕稅負
利用關聯方轉移定價避稅,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業、不同地區稅率及免稅條件的差異,將利潤轉移到稅率低或可以免稅的關聯企業;另一方面是將盈利企業的利潤轉移到虧損企業,從而實現整個集團的稅負最小化。我國在稅制改革以後,國內企業之間稅率差別變小了,但不同地區不同企業的稅務政策仍有差異,如特區的企業與一般地區企業的稅率、高新技術企業與一般企業在稅率和免稅優惠上,仍存在相當大的差別。企業集團經常通過在關聯企業間人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價格,調節各關聯企業的成本和利潤,以達到減輕其稅負,使各關聯企業的共同體獲取最大利潤的目的。
2.調節利潤
以樹立新建公司在當時的形象,關聯企業間的母公司為使其控股的新建公司佔有市場,往往通過低價向新建公司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或勞務,而高價購買其產品的做法,提高新建公司的利潤率和競爭力,使其在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往往以低廉的價格通過關聯交易將優質資產轉移到上市公司,以增強上市公司的獲利能力,改善其財務狀況。
3.為少數人謀利
將企業資產和利潤轉移到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及其家屬所控制或有重大影響的企業,從而達到為少數人謀取私利的目的。
4.出於證券市場的壓力,粉飾會計報表,蒙騙會計報表使用者
通過轉讓定價,可使與其有關的上市公司利潤虛增,蒙蔽投資人,使投資人高估其獲利能力和經營狀況。
5.轉移資金
許多國家在國內資金和外匯相對短缺的情況下,大都採取一些限制資金轉移的措施,此時,跨國公司往往通過轉移定價以高價向處於該國的子公司發運貨物或提供勞務等方法,實現資金的轉移。國內企業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也經常為了轉移資金而以非公允價格進行交易。
6.規避風險
跨國公司通過轉移價格,可將利潤轉出,以躲避東道國政治風險,降低預期的外匯風險,減少通貨膨脹損失。對於國內企業而言,通過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可實現產業結構轉移與優化。
(二)合理合法目的
除了上述不良動機外,企業也可以通過合理的關聯方交易來達到一些合法的目的,簡述如下:
1.降低成本
企業通過關聯方交易可以降低成本、提高企業效率和市場競爭力,以達到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益和盈利能力,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例如,將企業的研發功能集中在集團內的一個企業中,但研發出的新產品、新技術在整個集團內使用,以降低各企業分別研發產生的資源浪費。
2.內部考核與激勵
現代責任會計中為了考核各個利潤中心的業績,往往通過制定內部轉移定價,來考核各中心的盈利能力,這是基於內部考核與激勵基礎上的轉移定價。
3.合理避稅
通過合法的關聯方交易來減少企業的整體納稅支出合理避稅。例如,將企業的研發中心設在企業所得稅率較高地區的企業內,這樣發生的高額的費用使該企業利潤降低,所得稅繳納額下降
『貳』 稅務機關實施轉讓定價調查應重點關注哪些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序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號)規定:「專第四條 稅務機關屬實施特別納稅調查,應當重點關注具有以下風險特徵的企業:
(一)關聯交易金額較大或者類型較多;
(二)存在長期虧損、微利或者跳躍性盈利;
(三)低於同行業利潤水平;
(四)利潤水平與其所承擔的功能風險不相匹配,或者分享的收益與分攤的成本不相配比;
(五)與低稅國家(地區)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關聯申報或者准備同期資料;
(七)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准;
(八)由居民企業,或者由居民企業和中國居民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低於12.5%的國家(地區)的企業,並非由於合理的經營需要而對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九)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稅收籌劃或者安排。」
『叄』 轉讓定價調查重點選擇的企業有哪些
轉移定價主要有以下作用:
1.減輕稅負。利用關聯方轉移定價避稅。一方面是利用木同企業、不同地區稅率及免稅條件的差異,將利潤轉移到稅率低或可以免稅的關聯企業;另一方面是將盈利企業的利潤轉移到虧損企業,從而實現整個集團的稅負最小化。盡管我國在稅制改革以後,國內企業之間稅率差別變小了,但是,不同地區不同企業的稅務政策仍然不同,如特區的企業與一般地區企業的稅率、高新技術企業與一般企業在稅率
和免稅優惠上,仍存在相當大的差別。企業集團經常通過在關聯企業間人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價格,為的是調節各關聯企業的成本和利潤,以達到其減輕稅負、使各關聯企業的共同體獲取最大利潤。
2.調節利潤以樹立新建公司在當時的形象。關聯企業間的母公司為使其控股的新建公司佔有市場,往往通過低價向新建公司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或勞務,而高價購買其產品的做法,提高新建公司的利潤率和競爭力,使其在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
3.將企業資產和利潤轉移到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及其家屬所控制或有重大影響的企業,從而達到為少數人謀取私利的目的。
4.粉飾會計報表,蒙騙會計報表使用者。通過轉移定價,可使與其有關聯的上市公司利潤虛增,蒙蔽投資人,使投資人高估其獲利能力和經營狀況。
5.轉移資金。許多國家在國內資金和外匯相對短缺的情況下,大都採取一些限制資金轉移的措施,特別是對外商的紅利匯出、股息支付等都有較嚴格的規定。此時,跨國公司往往通過轉移定價以高價向處於該國的子公司發運貨物或提供勞務等方法,實現資金的轉移。
6.規避風險。跨國公司通過轉移價格,可將利潤轉出,以降低預期的外匯風險,減少通貨膨脹損失,躲避政治風險。對於國內企業而言,也往往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定價實現產業結構轉移與優化。
7.基於內部考核與激勵的轉移定價。現代責任會計中為了考核各個利潤中心的業績,往往通過制定內部轉移定價,來考核各中心的盈利能力。
『肆』 「轉讓定價」是什麼意思
轉讓定價 (Transfer Pricing)是指關聯企業之間在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等時制定的內價格。在跨國經容濟活動中,利用關聯企業之間的轉讓定價進行避稅已成為一種常見的稅收逃避方法,其一般做法是:高稅國企業向其低稅國關聯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時制定低價;低稅國企業向其高稅國關聯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時制定高價。這樣,利潤就從高稅國轉移到低稅國,從而達到最大限度減輕其稅負的目的。
為了防止避稅的一種方法:
例如:為了在國內不用或少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把自己的產品低價賣給自己在海外的子公司。造成沒有利潤,就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了。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稅務機關利用公平交易原則,合理的確定企業產品的轉讓定價,讓其在國內合理納稅。從而產生轉讓定價的說法。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伍』 轉讓定價是什麼意思誰可以舉例子說明一下嗎
轉讓定價 (Transfer Pricing)是指關聯企業之間在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等時制定的價格。在跨國經濟活動中,利用關聯企業之間的轉讓定價進行避稅已成為一種常見的稅收逃避方法,其一般做法是:高稅國企業向其低稅國關聯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時制定低價;低稅國企業向其高稅國關聯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時制定高價。這樣,利潤就從高稅國轉移到低稅國,從而達到最大限度減輕其稅負的目的。
為了防止避稅的一種方法:
例如:為了在國內不用或少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把自己的產品低價賣給自己在海外的子公司。造成沒有利潤,就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了。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稅務機關利用公平交易原則,合理的確定企業產品的轉讓定價,讓其在國內合理納稅。從而產生轉讓定價的說法。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陸』 轉讓定價的稅務管理
對於跨國企業而言,合理管理內部的轉讓定價對於控制稅務風險及財務確定性至關重要。一般而言,企業在處理轉讓定價事項時會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預約定價安排是企業與稅務機關就企業未來年度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所達成的一致安排,其談簽與執行通常經過預備會談、正式申請、審核評估、磋商、簽訂安排和監控執行6個階段。
預約定價的整個申請過程一般需要1-2年,有時甚至更長,而且還可能出現稅務機關不接受企業申請狀況,或者兩國稅務機關磋商失敗的情況。但是,如果企業申請成功,在執行期內可以大大減少企業的轉讓定價審計風險及相關的內部管理成本(包括同期資料的准備也可免除)。 對於任何的關聯交易,都不可避免的會出現需要確定內部定價的情況,如何合理制定各種不同的關聯交易定價是企業必須認真面對的。一般而言,大型跨國企業都有一套針對整個集團內各種關聯交易的系統定價政策,包括對行業的分析,集團內各種類型企業的定位、經濟分析、利潤水平的確定等。
企業在日常生產管理中將依據本集團的定價政策確定各種產品及服務的具體價格,並進行定期的復核,以確保執行結果符合既定的定價政策。 隨著全球經濟的一體化及經濟格局的改變,越來越多的跨國企業對其全球運營架構進行一系列的轉變,主要包括改變或建立新的區域總部、轉變銷售模式、轉換供應鏈結構、對新市場的滲透、兼並與收購等。對於這些轉型,企業將不可避免的要改變現有的關聯交易模式包括建立新的關聯交易。另外,由於母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運營架構(部門設置、人員結構)會發生變化,這將可能導致企業的定位發生變化,從而使得關聯定價政策出現根本的變化。
在整個價值鏈轉型過程中,企業需要事先對轉讓定價的影響進行全面的考量,包括由此產生的各企業利潤水平的變化可能引起的稅務風險及稅負成本的節約。通常,這種項目除了運營管理和轉讓定價管理的參與外,還會涉及績效管理、系統管理等多個方面的考量。
『柒』 多環節生產企業利用轉讓定價避稅籌劃
舉例說明如何實施轉讓定價的稅收籌劃?
甲企業主要生產製造產品,X產品有三道工序,第一道工序完成後,單位生產成本為20元,第二道工序完成後,單位生產成本為450元,第三道工序結束後,完工產品單位成本為500元。X產品平均售價每件800元,2000年銷售X產品25萬件。甲企業適用所得稅稅率為33%,其他有關數據如下:
(1)產品銷售收入20000萬元;
(2)產品銷售成本12500萬元;
(3)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200萬元;
(4)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合計2300萬元;
(5)利潤總額5000萬元;
(6)應納所得稅額1650萬元。
該企業對產品生產的各個工序進行分析,發現第三道工序增加的成本很少,僅為50元,而產品是在這道工序完成後對外銷售的。
他們設想,如果在低稅率地區,比如深圳科技工業園區投資設立一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乙企業),因為該企業離深圳市不遠,而且是在深圳科技工業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甲企業將X產品的第二道工序作為產成品,並按單位成本450元加價20%後,以540元的售價銷售給乙企業,由乙企業負責完成X產品的第三道工序。假設甲企業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稅金及附加中的10%轉移給乙企業,乙企業除增加甲企業轉移過來的費用及稅金外,由於新建立公司另增加管理成本100萬元。則:甲企業:
(1)產品銷售收入=25×540=13500(萬元)
(2)產品銷售成本=25×450=11250(萬元);
(3)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180萬元;
(4)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合計=2300×90%=2070(萬元);
(5)利潤總額0;
(6)應納所得稅額為0.
乙企業:
(1)產品銷售收入為25萬件乘以800元,等於20000萬元;
(2)完工產品的單位成本等於540元加上50元,等於590元,產品銷售成本等於25萬件乘以590元,等於14750萬元;
(3)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20萬元;
(4)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合計=2300×10%+100=330(萬元);
(5)利潤總額為4900萬元;
(6)應納所得稅額為735萬元。
由於乙企業是甲企業的全資子公司,因此,如果乙企業保留盈餘不分配,甲企業也就無需按稅率之差補繳所得稅。甲企業通過在低稅率地區設立子公司,節省所得稅額為915萬元(1650-735)。
本例中,雖然甲、乙企業存在關聯關系,但稅務機關不會對甲企業的定價進行調整,因為甲企業的產成品屬於中間產品,甲企業取得的只是工業加工環節的利潤,將其定價確定在20%,已遠遠超過了稅法規定的成本利潤率10%.×產品的主要工序集中在甲企業,其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大部分集中在甲企業,乙企業所承擔的×產品的第三道工序(製造成本只有50元,占整個產品製造成本的10%)只是簡單的加工及包裝等生產流程,因而其期間費用相當低。成立乙企業後,甲企業銷售部門的人員,以及原來第三道工序的生產人員的工資及其他費用會相應地轉移到乙企業,其金額約占整個期間費用的10%.乙企業因重新注冊,新增加的管理成本約在100萬元左右。通過轉讓定價,盡管甲企業將加工利潤率確定在20%,但甲企業的利潤幾乎為0,大部分利潤都在乙企業實現,從而成功地實行了轉讓定價的稅收籌劃。
『捌』 什麼是轉讓定價
所謂轉讓定價,復是指跨國制公司為了獲取企業集團的整體最大利益,在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易中,採用低於或高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的行為。利用關聯企業間轉讓定價轉移收入和費用,是跨國公司國際避稅採用的最常見方法。跨國公司常常用這種手法來轉移高稅負國家中關聯企業的利潤,藉以減少集團的總體稅負,提高跨國企業集團的整體利益。轉移定價的方式多種多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通過控制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價格高低以影響產品成本。
二是通過關聯公司的固定資產購置與租賃,來影響其產品成本費用。
三是通過對專利、專有技術,商標等無形資產轉讓,控制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的高低,來影響關聯公司的成本和利潤。
四是通過關聯公司之間收取較高或較低的運輸費用、保險費、貸款利息費用、管理費等轉移利潤。
經濟全球化使轉讓定價的運用更為普遍和隱蔽,這對國家的稅收管轄權提出了挑戰。
『玖』 關聯企業在轉讓定價是應注意哪些問題
關聯企業轉移定價是企業的戰略性行為,但也是企業逃稅避稅和操縱財務報告、轉移資金的常用手段。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的規范主要包括稅務調整和信息披露。正常交易原則是稅務調整的基本原則,但調整的方法有多種,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選用。為了使會計信息使用者正確認識企業的關聯方交易,從而評價企業的機會和風險,應當在財務報告中詳細披露關聯交方易轉移定價的詳細情況。
《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則規定:「在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本准則將其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則也將其視為關聯方。」具體包括: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其他企業或受其他企業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兩個或多個企業;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受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外商投資企業與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對於購銷活動,其調整順序是:
(1)按獨立企業之間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業務活動的價格;
(2)按再銷售給無關聯關系的第三者價格所應取得的利潤水平;
(3)按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
(4)按其他合理的方法。
這里的前三種方法與國外類似。但是,我國對於其他合理方法,並無相應的具體規定,在實際稅收征管中,往往採用核定利潤率調整,其結果往往有違正常交易原則。對於調整次序, 0ECD1979年開始制定轉讓定價指南時就不贊成對各種方法規定機械的順序,而鼓勵靈活實用地選擇合適的調整方法。1995年,0ECD再次重申了這一點,只不過指出,只有在傳統交易法不適用的情況下才能採用交易利潤法(包括交易凈利潤率法、利潤分割法)。美國1992年也宣布取消對使用次序的規定,只要求對方法的選擇應列出相應的理由以證明其符合最優法規定。因此,對於人為地規定調整方法的選擇次序,並無依據,只要符合正常交易原則,就可以採用。同時,我國對轉移定價調整方法的規定也過於簡單,缺乏可操作性。
應借鑒0ECD關於轉移定價調整的規定,對調整方法作出詳細規范,並引進交易利潤法,以便在無法取得可比市場交易價格時通過比較利潤推斷轉移價格是否合理。同時,為了節省調整成本,可擴大採用目前國外較為普遍的預約定價協議制度,即企業向稅務機關事先報告關聯方交易的轉移定價方法,經認可後作為計征所得稅的依據。對於轉移定價方法的選擇,應規定企業保持前後一致,不得隨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