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冊總局
Ⅰ 工商總局網上核名的條件
一、國家工商總局登記管轄范圍:
(一)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字樣的;
(二)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沒有國際);
(三)不含行政區劃的。
二、國家工商總局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條件要求。
1、無行政區劃表述----須注冊資本金5000萬人民幣以上的企業;
2、無行業表述----必須注冊資本金一億人民幣以上,經營范圍必須包含《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表》其中的五大類;
3、中字頭企業名稱核准----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需國務院的批准文件;
4、無行政區劃企業名稱變更核准(包括企業集團)----由企業所在地工商局審查後,出具企業名稱變更意見書,我公司代理報送國家工商總局核准。
三、國家工商總局名稱預先核准提交材料規范
1、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全體投資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投資人的資格證明(自然人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申請名稱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國際」字詞的,提交國務院的批准文件復印件;
5、特殊的申請名稱,名稱登記機關可以要求投資人提交相關的說明或者證明材料。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投資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以上需投資人簽署的,投資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資人加蓋公章。
四、國家工商總局名稱變更核准申請材料-非總局登記的企業
本文所述內容是指不在工商總局登記注冊,但需工商總局核准名稱的企業變更名稱。步驟如下:
1.應當先向其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由其公司登記機關出具蓋有登記機關行政章的《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核准意見書》。
2.帶蓋好章的《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核准意見書》以及全體投資人的資格證明復印件到工商總局提交文件。
Ⅱ 在國家工商總局備案和注冊的區別
在國家工商局總局備案和注冊的區別如下:
備案是指向主管機關報告事由存案以備查考。
行政法角度看備案,實踐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規規章備案條例》的規定,備案大體分成兩種:一是經營性備案,二是非經營性備案。後者相對較多,前者一般由於條件限制很多無法拿到審批。就現在國內互聯網的發展情況來看,嚴格地區別二者的差異相對較為困難,多數網站多多少少都會有盈利現象。
注冊是把名字記入簿冊。多指取得某種資格。
Ⅲ 在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注冊企業條件
注冊資金5000萬以上,冠中國名開頭或沒有行政區劃;
不必是北京地址;
在各地方工商局注冊企業唯一區別是在國家總局核名;
稅收和年檢是一樣的。
Ⅳ 什麼樣的企業需要在國家工商總局登記注冊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登記管理的企業:
1、國務院授權部門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國版務院權授權投資的公司;
3、國務院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部門單獨投資或者共同投資設立的公司;
4、按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由國家工商總局登記的其他公司。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並負責核准下列企業名稱:
(一)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
(二)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
(三)不含行政區劃的。
北京市工商局注冊的企業可以冠同級同級行政區劃名稱。
Ⅳ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隸屬於國家什麼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不隸屬任何部門,它直屬於國務院,正部級。不是商務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Instry and Commer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AIC),簡稱國家工商總局,是依照法律、法規進行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的國務院直屬機構。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三定」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5)工商注冊總局擴展閱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承擔。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職責劃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牌子。
將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Ⅵ 國家工商總局網站官網
國家工商總局網站官網是http://www.saic.gov.cn/
Ⅶ 怎樣在網上查詢某公司是否有在國家工商總局注冊登記
查詢公司是否在國家工商總局注冊登記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
1、在瀏覽器搜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點擊進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官網。
(7)工商注冊總局擴展閱讀: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於2014年2月上線運行。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市場主體的注冊登記、許可審批、年度報告、行政處罰、抽查結果、經營異常狀態等信息。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息公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供全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填報、公示和查詢服務。
1、查詢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輸入名稱或注冊號進行查詢。系統支持按名稱的關鍵詞模糊查詢,一次最多顯示50條記錄。對於無效的查詢條件,將不會顯示查詢結果。
2、市場主體填報年度報告和其他信息,通過本系統選擇登記機關所在地區,點擊「企業公示信息填報」進行填報。
參考資料:網路-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Ⅷ 怎麼查詢國家工商總局登記企業注冊信息
查詢國家工來商總局登記企業注源冊信息方法如下:
1、登陸「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鏈接:http://gsxt.saic.gov.cn/
2、點擊「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搜索欄內輸入公司名稱或者工商注冊號,點擊「搜索」鍵,輸入驗證碼,再點擊「搜索」鍵,最後點擊該公司名稱即可得出你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