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查驗員資格證書
㈠ 考機動車查驗員證沒有大專畢業證可以嗎
不可以,這些國家證書,最低學歷要求都是大專。你如果沒有大專畢業證那就回得先去考取一個答大專的畢業證書,再去考查驗員。因為最低學歷要求的限制,也是有存在的理由的。如果學歷太低,有很多專業的名詞或者手法都不能被理解,工作會很難推進。
㈡ 汽車檢驗員資格證書怎麼考
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資格證,是由政府維修管理部門考試頒發的. 條件是是:有駕照本,有中級以上汽車維修證、在工作崗位有一定年限,由你在的汽車維修單位推薦。
㈢ 機動車檢測行業中檢驗員和查驗員的區別
一、資質不同:
1、查驗員是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查驗員進行培訓、考試,核發查驗員資格證書。
2、檢驗員需要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交通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二、職責不同:
1、檢驗員具有較強的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能力,熟練掌握機動車檢測維修操作技術,能夠准確判斷機動車故障並提出解決方案;能夠獨立處理機動車檢測維修過程中較復雜的技術問題,指導機動車檢測維修人員工作,具有處理與本專業相關技術問題的能力。
2、辦理機動車登記和校車業務時,查驗員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標准確認機動車。
三、法律依據及標准不同:
1、查驗員:根據《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第3條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的規定:
3.2 查驗員 inspector 具有相應的知識和技能,經培訓考試合格並獲得查驗員資格證書,從事機動車查驗工作的人員。
2、檢驗員:根據《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站管理辦法》第四條 檢測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第二項的規定:
每一條檢測線至少有工程師或技師技術職務的主任檢驗員一名,具有一定的汽車理論知識和修理經驗,並能熟練地運用檢測設備對機動車輛的安全性能做出了正確評價的檢驗員若干名。
㈣ 機動車檢驗人員應當具備那些基本條件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管理規定》
資格許可
第六條 安檢機構的設置,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方便檢測的原則。
第七條 國家對安檢機構實行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
安檢機構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計量認證、檢驗資格許可後,方可在批準的檢驗范圍內承擔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申請的受理、審查、決定和發證。
第八條 安檢機構的計量認證管理依照計量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安檢機構計量認證、檢驗資格許可的申請及其受理、現場審查、發證應當一並辦理。
第十條 申請取得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具有滿足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需要的,並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的從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技術人員;
(三)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有齊全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准等技術規範文件資料;
(四)具有申請檢測車輛類型和項目所需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設備及其校準設備;
(五)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應當通過合法有效的型式認定,在用計量器具應當依法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計量檢定合格或校準,並在檢定或校準有效期內;
(六)具有滿足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設施、工作場所和工作環境;
(七)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第十一條 申請安檢機構檢驗資格許可,應當向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法人證明及復印件;
(三)檢驗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及復印件;
(四)計量器具檢定或校準證書及復印件;
(五)檢測線配置明細以及檢測、校準設備清單;
(六)地理位置、場地及廠房平面圖,相應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證明及復印件;
(七)其他有關合法證明材料。
(4)機動車查驗員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行為規范
第十七條 安檢機構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誠信的原則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活動。
第十八條 安檢機構應當保持信息系統通暢,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信息。
第十九條 安檢機構應當保證在用設備正常完好,在用計量器具依法進行計量檢定或校準,並按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要求定期參加檢驗能力比對試驗。
第二十條 安檢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檔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檢驗結果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應當遵守保密規定。
第二十一條 安檢機構應當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人員培訓和內部管理,不斷提高檢驗服務水平。
第二十二條 安檢機構應當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管理,每年1月底之前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上年度工作報告。
第二十五條 安檢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檢驗資格許可證書;
(二)超出批準的檢驗范圍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三)不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進行檢驗;
(四)未經檢驗即出具檢驗報告等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行為;
(五)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六)使用未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從事檢驗工作;
(七)無正當理由推諉或拒絕處理用戶的投訴或異議;
(八)其他違法行為。
㈤ 查驗員崗位資格怎麼報考
申請試驗檢測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一)遵紀守法。遵守試驗檢測... (五)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從事試驗檢測工作兩年以上的報考...
㈥ 車管所的機動車查驗員證書放公司對我有影響嗎
這個一般都會公司管理,沒有什麼影響的,出了事故,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這車不是你檢測、查驗的、你簽字的,不會賴你頭上,除非你是公司的負責人。
㈦ 初級機動車查驗員復習資料
2015年公安初級執法資格考試復習資料交警
交通管理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交通違法行為處理
一、判斷題
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錯誤)
【考點】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里弄胡同,它不包括廣場和公共停車場。(錯誤)
【考點】道路的劃分及通行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項〓「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8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於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於50米。(錯誤)
【考點】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於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於50米。
4.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交通部門規定並監制。(錯誤)
【考點】機動車登記制度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條第四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5.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正確)
【考點】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第三款〓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6.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正確)
【考點】機動車登記制度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四項〓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7.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臵,應當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錯誤)
【考點】非機動車登記制度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第三款〓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臵,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
8.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正確)
【考點】機動車駕駛人資格制度及其管理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9.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正確)
【考點】機動車駕駛人資格制度及其管理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㈧ 考取機動車檢測人員上崗證需要學歷證明么
考取機動車檢測人員上崗證是需要提交學歷證明的。因為如果要報名參加機動車維修檢測的考試,除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有關道路交通的規章制度外,還需要滿足如下的學歷要求的,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
1、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高等院校交通運輸專業應屆畢業生。
(8)機動車查驗員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報名參加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考試的人員條件,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機動車檢測維修士證書後,從事機動車檢測維修工作滿6年。
2、取得交通運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機動車檢測維修工作滿5年。
3、取得交通運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機動車檢測維修工作滿4年。
4、取得交通運輸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機動車檢測維修工作滿2年。
5、取得交通運輸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機動車檢測維修工作滿1年。
6、取得交通運輸專業博士學位。
7、取得其他工學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其從事機動車檢測維修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取得非工學類相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理學、管理學),可報考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考試,但累計從事機動車檢測維修工作年限相應增加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