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1. 二手房營業稅調整是全國統一嗎
是的,是財政部和 國家稅務總局的名義下發的文件、全國通用!
參看:財稅[2015]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准、辦理免稅的具體程序、購買房屋的時間、開具發票、差額征稅扣除憑證、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行為及其他相關稅收管理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國家稅務總局[微博] 財政部 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同時廢止。
2. 二手房的營業稅的最新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2006年5月31日國稅總局下發《關於加強住房營業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二手房交易營業稅5年免徵。2008年12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號),將營業稅征免年限從原政策中的5年改為2年。2011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曾規定二手房交易營業稅2改5。 2015年3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所以,目前住房營業稅的演算法是;如果是普通住房,只要房屋滿了2年住房營業稅就免徵;如果不到2年,住房營業稅=對外銷售房屋的成交價格×5.56%。 如果不是普通住房,不滿2年的住房營業稅=對外銷售房屋的成交價格×5.56%;滿2年的住房營業稅=(售房收入-購買房屋價款)×5.56%。
菁英地產
3. 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稅率多少怎樣徵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稅率為5%。
根據《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2015年):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4. 營業稅的稅率是多少 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稅率演算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稅率為5%。
稅目徵收范圍稅率
一、交通運輸業 陸路運輸、水路運輸 航空運輸、管道運輸、 裝卸搬運 3%
二、建築業 建築、安裝、修繕裝飾 及其他工程作業 3%
三、金融保險業 5%
四、郵電通信業 3%
五、文化體育業 3%
六、娛樂業 歌廳、舞廳、 OK 歌舞廳、音樂茶座、檯球 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 5%-20%
七、服務業 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 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 廣告業及其他服務業 5%
八、轉讓無形資產 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 非專利技術、商標權、 著作權、商譽 5%
九、銷售不動產 銷售建築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 5%
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的稅率計算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 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參考:根據《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2015年):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5. 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免徵時限由兩年恢復到五年的經濟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2008年12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4號,以下簡稱新政策),明確了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優惠政策的執行細則。其中最主要的看點,就是將營業稅征免年限從原政策中的5年改為2年。具體調整為: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根據當初的優惠政策,只要是普通住房,只要超過2年就可以享受差額征稅待遇,這無疑大大增加了二手房市場的交易活力,但是其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就是二手房市場上的一些投機勢力紛紛出現,並直接導致了一些樓盤價格的虛高。此次將征免時限恢復到5年,就意味著普通住房要購買滿5年之後,才能享受到免徵營業稅的優惠,無疑將使得短線的交易成本更大,從而抑制投機性購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提出「其他住房消費政策繼續實施」,這無疑給廣大購房族一顆定心丸。其中的政策包括:2008年10月2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通知規定如下:一、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二、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三、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同一天,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擴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8]302號),規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擴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調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從2008年10月27日起,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各檔次利率0.27個百分點。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從4.32%調整為4.05%,五年期以上從4.86%調整為4.59%」。
6. 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是免徵營業稅嗎
是免徵營業稅的。
根據《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7. 個人住房滿5年減免營業稅
營業稅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57號)
應用示例:
2010年5月某人出售住房,合同轉讓價格150萬,面積為145.13平方米,為非普通住房,其獲取房產的時間為2008年9月,未滿5年。
營業稅及附加稅額(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下同)=150*5.55%=8.325萬元
二、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57號)
應用示例:
2010年5月某人出售住房,合同轉讓價格90萬,面積為85平方米,為普通住房,其獲取房產的時間為2007年3月,未滿5年,房產原值為72萬元。
營業稅及附加稅額=(90-72)*5.55%=0.999萬元
應用示例:
2010年5月某人出售住房,合同轉讓價格300萬,面積為256平方米,為非普通住房,其獲取房產的時間為2004年3月,已滿5年,房產原值為220萬元。
營業稅及附加稅額=(300-220)*5.55%=4.44萬元
三、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57號)
應用示例:
2010年5月某人出售住房,合同轉讓價格100萬,面積為120平方米,為普通住房,其獲取房產的時間為2004年2月,已滿5年。按規定減免營業稅及附加稅額。
四、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營業額。
——《中華人民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
個人所得稅
一、對轉讓住房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第二條
應用示例
某人將其所有的未滿5年的住房轉讓(普通住房),轉讓價格100萬元,其購置成本為80萬,購房時繳納契稅1.6萬元,購房維修基金1.6萬元,購該套房產實際支付的按揭貸款利息10萬元。個人所得稅稅率20%,不考慮其他因素。
應納營業稅及附加=(100-80)*5.55%=1.11萬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100-80-1.6-1.6-10-1.11)*20%=1.138萬元
二、納稅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具體比例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或者省級地方稅務局授權的地市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出售住房的所處區域、地理位置、建造時間、房屋類型、住房平均價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轉讓收入1%-3%的幅度內確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第三條
應用示例
某人將其所有的住房轉讓,轉讓價格120萬元,他未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稅務機關按1%核定徵收其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120*1%=1.2萬元
8. 免徵年限5變2 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注意哪些問題
您好,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規定,將從2015年3月31日起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免徵年限由5年變2年。個人轉讓住房政策年限執行標准幾經變化,後續政策不斷補充完善,現將現行個人轉讓住房稅收政策操作規定,以營業稅為主體作一歸納匯總,並將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個人所得稅等相關規定作一簡單梳理,以供操作借鑒。
政策內容
1.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
2.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3.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4.自2015年3月31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同時廢止。
注意事項
1.普通住房與非普通住房的標准
(1)根據國辦發〔2005〕26號文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准。允許單套建築面積和價格標准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
(2)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面積標准,指地方政府按國辦發〔2005〕26號文件規定確定並公布的普通住房建築面積標准。對於以套內面積進行計量的,應換算成建築面積,判斷該房屋是否符合普通住房標准。
2.購買房屋的時間(包括購買與非購買兩種形式)
(1)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指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填發日期。納稅人申報時,同時出具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即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早於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的,以房屋產權證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早於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的,以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
(2)個人將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行為,其購房時間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對通過其他無償受贈方式取得的住房,該住房的購房時間按照發生受贈行為後新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確定。
(3)根據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購房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的開具日期或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
3.減免稅辦理程序
(1)一般規定,應持該住房的坐落、容積率、房屋面積、成交價格等證明材料及地方稅務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免徵營業稅手續。地方稅務部門應根據當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標准,利用房地產管理部門和規劃管理部門提供的相關信息,對納稅人申請免稅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凡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免徵營業稅。不能提供屬於普通住房的證明材料或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關營業稅政策徵收營業稅。
(2)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特別規定,個人向他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包括繼承、遺產處分及其他無償贈與不動產等三種情況,在辦理營業稅免稅申請手續時,納稅人應區分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屬於繼承不動產的,繼承人應當提交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屬於遺囑人處分不動產的,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須提交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以及《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屬於其他情況無償贈與不動產的,受贈人應當提交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述證明材料必須提交原件;
稅務部門應當認真審核上述材料,資料齊全並且填寫正確規范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後退提交人,將有關公證證書復印件留存,同時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
4.差額征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按差額計征」,指以轉讓價格減去購買價格的差額為計稅金額,購買價格指購房發票價格,不包括其他相關稅費。
(1)對個人申請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後的差額繳納營業稅時,需提供購買房屋時取得的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作為差額征稅的扣除憑證;
(2)個人將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行為,其購房價格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原價確定。
5.發票開具
個人對外銷售住房,應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權屬證書,並到地方稅務部門申請開具發票。對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稅務部門不得向其發售發票或者代為開具發票。
其他稅種
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2.個人銷售住房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自用5年以上,指個人購房至轉讓房屋的時間達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指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納稅人(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僅擁有一套住房。
3.個人出售商業用房取得的所得,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得享受1年內換購住房退還保證金和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稅的政策。
4.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
9. 當年買房當年又賣掉需繳營業稅嗎
1、當年買房當年又賣掉需繳營業稅。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將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免徵年限由5年降低為2年,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3、文件規定:
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准、辦理免稅的具體程序、購買房屋的時間、開具發票、差額征稅扣除憑證、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行為及其他相關稅收管理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同時廢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5年3月30日
10. 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如何繳納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我個人有一套住房要轉讓,但是聽說2011年又有新的政策了,請問新政策如何繳納營業稅?
專業解答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