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
⑴ 護士資格證變更注冊有效期幾年
五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條例 規定護士注冊的有效期為五年。 護士,是指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依照本條例規定從事護理活動,履行保護生命、減輕痛苦、增進健康職責的衛生技術人員。
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評價申請護士執業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須的護理專業知識與工作能力的考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制度。
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准。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考試通過後相關部門會下發護士資格證書。
(1)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擴展閱讀:
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6至089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有護理(含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考試合格的人員,可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具有護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免試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
從2011年開始,護士資格證書考試只能在一年內將兩門通過,否則第二年將全部重考。而且加入了實踐能力考試。然後才能通過注冊拿到證書。
⑵ 護士資格證注冊的有效時間是多久
護士資格證首次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還需要額外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護士資格證首次注冊一般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另外,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⑶ 護士資格證注冊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時間是從考試之日開始算起。
1、符合《護士管理辦法》及《關於200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42號)規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護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免考者。
2、符合以上兩個條件之一的受聘於部隊(含武警)醫療機構的合同護士。
3、符合以上兩個條件之一的受聘於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的護士。
(3)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擴展閱讀:
報名護士資格考試需要的條件:
凡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者,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並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09年在校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護士資格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執業護士注冊
⑷ 2019護士注冊有效期是多久
護士注冊有效期為復5年。護士執業制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護士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以下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⑸ 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期為
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⑹ 護士執業證注冊有時間限制嗎
護士執業證有時間限制,護士注冊的有效期為二年。護士連續注冊,在前一注冊期滿前六十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進行個人或集體校驗注冊。
申報護士執業證書,首先要有護理專業畢業證書,其次要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後,可到市衛生局服務窗口申報護士執業證書。申報時須攜帶護士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護士注冊健康體檢表、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合格成績單原件等。
(6)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擴展閱讀
護士執業注冊所需材料:
(一)護士首次注冊申請表;
(二)當年考試成績單或《護士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
(三)國家承認的護理專業(含助產士專業)學歷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四)醫療保健機構聘用在護士崗位(不含護士助理或助理護士)的證明;
(五)申請人身份證明;
(六)擬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申請人的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七)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照一寸1張,二寸1張;
(八)考試合格後兩年未注冊的,還需提交自治區衛生廳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培訓3—6個月並考核合格證明。
⑺ 護士注冊有效期過期了怎麼辦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內提出申請的,除提交容首次注冊需要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另外,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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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護士資格證注冊後,過了有效期該怎麼辦
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抄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護士執業證書》過期了,要分兩步辦理:
第一、需要注銷;
第二、再重新注冊。
注銷護士證需提交材料:
1、注銷申請書(1份);
2、《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3、材料真實有效的保證書(1份);
4、委託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1份) 。
註:以上材料應逐頁加蓋公章。
重新注冊應按「首次注冊」提交材料提交: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1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護理、助產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1份);
5、護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擬聘用單位所在地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1份);
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8、申請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一張(照片背面註明單位、姓名,附審核表右上角上);
9、材料真實有效的保證書(1份);
10、委託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1份)。
註:以上材料應逐頁加蓋公章,原件核對後退回。
⑼ 護士資格證的首次注冊有效期是多久如果過期了怎麼辦
護士資格證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資格證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護士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護士執業證書》過期了,要分兩步辦理:
第一、需要注銷;
第二、再重新注冊。
注銷護士證需提交材料:
1、注銷申請書(1份);
2、《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3、材料真實有效的保證書(1份);
4、委託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1份) ;
註:以上材料應逐頁加蓋公章。
重新注冊應按「首次注冊」提交材料提交: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1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護理、助產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1份);
5、護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擬聘用單位所在地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1份);
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8、申請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一張(照片背面註明單位、姓名,附審核表右上角上);
9、材料真實有效的保證書(1份);
10、委託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1份)。
註:以上材料應逐頁加蓋公章,原件核對後退回。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衛生廳指定的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⑽ 護士注冊的有效期為多長
依據1994年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護士注冊的有效期為二年。
但是依據最新的2008年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條例》護士注冊的有效期為五年,所以說現在的護士注冊有效期為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
第三章注冊
第十二條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者,方可申請護士執業注冊。
第十三條護士注冊機關為執業所在地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第十四條申請首次護士注冊必須填寫《護士注冊申請表》,繳納注冊費,並向注冊機關繳驗: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
(二)身份證明;
(三)健康檢查證明;
(四)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證明。
第十五條注冊機關在受理注冊申請後,應當在三十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注冊;審核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者。
第十六條護士注冊的有效期為二年。
護士連續注冊,在前一注冊期滿前六十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進行個人或集體校驗注冊。
第十七條中斷注冊五年以上者,必須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參加臨床實踐三個月,並向注冊機關提交有關證明,方可辦理再次注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服刑期間;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執行護理業務;
(三)違反本辦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冊;
(四)其他不宜從事護士工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條例》
第二章執業注冊
第七條護士執業,應當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應當具備前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四)項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在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部門制定。
第八條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應當向擬執業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收到申請的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准予注冊,並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並書面說明理由。
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
第九條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報告。收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通報。
第十條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執業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申請延續注冊。收到申請的衛生主管部門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准予延續,延續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對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不予延續,並書面說明理由。
護士有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應當予以注銷執業注冊情形的,原注冊部門應當依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注銷其執業注冊。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的護士執業良好記錄和不良記錄,並將該記錄記入護士執業信息系統。
護士執業良好記錄包括護士受到的表彰、獎勵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的情況等內容。護士執業不良記錄包括護士因違反本條例以及其他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技術規范的規定受到行政處罰、處分的情況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