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
㈠ 債權轉讓由受讓方通知了債務人,債務人也在告知書的被告知人處簽了名,告知有效嗎
債權轉讓由受讓方通知了債務人,債務人也在告知書的被告知人處簽了名,這筆債權轉讓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第八十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㈡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其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
這條款應該是基於保護合同中債務人的合法權益。原本很簡單的你欠我錢,我也欠你錢,是可以抵銷的,但因為債權人轉讓了債權,整成了三角債,債務人的合法權益就受到了侵害。如果「債務人可向受讓人主張抵銷」是硬性規定,就是說,如果債務人向受讓人主張抵銷,法院就一定會支持的話,那也只能是受讓人再找讓與人主張權利了。攤上這樣的債權人,也只能說是債權人不地道
㈢ 通知債務人,哪些情形下債權轉讓無效
你好,我國《合同法》第79條的規定,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一下這些是債權轉讓無效的情形:
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
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
依照法律的規定不得轉讓。如果債權轉讓不具備上述三種情況的話這個債權是可以轉讓的。
債權轉讓一定要通知債務人,否則對債務人是不發生效力,就會出現債權轉讓無效的情形。根據我國《合同法》第80條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未經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肯定不發生效力。在這里法律只規定了債權轉讓債權人通知的義務,並沒有規定必須要徵得債權轉讓債務人的同意。
因此只要對債權轉讓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先徵得債務人的同意。債權轉讓債務人的同意並不是這種轉讓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條件。
㈣ 債權轉讓時怎樣通知才能讓債務人
債務轉讓的通知方式如下:1、口頭通知口頭通知是所有通知方式中風險最高的一回個,但其仍然是合法有答效的債權轉讓通知方式。2、書面送達書面通知是較為常用的通知方式之一,一般適用於企業之間的債權轉讓通知。3、簡訊通知簡訊通知在一般人看來似乎不太「正規」,理由在於篇幅一般過於簡短、形式較隨意,且簡訊作為電子證據,其保留和固定比一般書面通知更復雜。4、郵件通知郵件送達也是較為常用的通知方式之一,且用於公司之間交流較多,和簡訊相比,郵件具有容易保存的特點,且經過公證的郵件法律效力更高。5、公告送達公告通知在債權轉讓通知中適用得較少,一般適用於法律文書送達、證件遺失、票據事宜等。除非雙方主體或轉讓的債權具有特殊性,使用公告的方式送達債權轉讓通知主張債權的,法院一般不認為其履行了通知義務。6、訴訟通知最為特別的通知方式,大概是因為其通知時間和通知主體較為特殊:訴訟通知是在起訴時才通知對方債權轉讓事宜,且是通過法院通知對方履行債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㈤ 債權轉讓由出讓人通知債務人,債務人也在告知書簽名有效嗎
債務人在告知書上簽字後證明已履行告知義務,債權轉讓有效。
㈥ 債權轉讓時誰通知債務人,一份債權被多次轉讓怎麼處理
通知的行為既可由債權轉讓人直接通知債務人,也可以由受讓人持其與債權人達成的債權轉讓協議或債權人出具的債權轉讓憑證進行通知,兩種通知的法律效果應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