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章
『壹』 關於二建掛靠注冊章問題
二建考完大概三抄個月後公布成績襲。你考過的只是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有了這個證書你才可以注冊,注冊,注冊成功後會得到一個證書是二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和一個執業印章。注冊不完全等於掛靠,但是只有注冊了
才可以掛靠!掛靠就是你把證書拿到人家施工單位注冊,注冊到人家單位!掛靠最好是掛證不掛章,也就是注冊完了執業印章自己拿著
,那樣風險會減到最小!一般審核通過後兩道三個月就可以完成注冊!
純手打,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問我,望採納
『貳』 學生證注冊印章是什麼樣的
每個學校的不一樣。你說的是學生證照片上的章肯定不同。如果你說的是後面每個學期的。那就是」注冊「兩個字。隨便弄
『叄』 注冊土木岩土注冊章用什麼印油
你好,注冊岩土工程師一年16-20萬元,具體看情況。。岩土勘察,岩土設計。。國企。
岩土工程師對地基,道路中起重要作用。
『肆』 研究生報名確認的時候學生證上只有六個注冊章,會不會影響報名
1、應屆生,報考研究生,拿學生證現場確認,但是,注冊的章蓋的不夠。因為回學校一直沒有收上去蓋答。不影響現場確認,因為很多學校都有類似情況。
2、建議不要等到最後一天去現場確認。如果實在不行則回學校教務處開個證明即可,肯定不會影響報考和現場確認。
『伍』 我是在甲方上班,建築圖,結構圖都有注冊章,但是水暖 電氣 給排水沒有注冊章呢
一般是蓋審查人員專用章,審查合格書專用章,設計院的章還有注冊建築師的章。
『陸』 二級建造師注冊章丟了怎麼辦,章子丟了還能辦理轉注冊手續嗎
一,二級建造師注冊章丟了,可以到當地發證的建委申請重新辦章,一般說明注冊章丟失的原因,建委都會給予重新辦理。
二,沒有注冊章的,是不能辦理轉注手續的,必須有注冊章才可以辦理轉注手續。
二級建造師轉注流程
二級建造師轉注,就是變更注冊,一般情況下指注冊企業的變更,在河南省內二級建造師轉注冊要在初始注冊滿一年之後才能進行,不滿一年在建委審核時是不給蓋章的。建造師轉注冊必須要原注冊企業的配合,所以在轉注之前要徵得原企業的同意,在原企業配合的情況下才能辦理轉注手續。
『柒』 工程施工圖紙無設計單位出圖章和注冊師章,是否違反《國家建築法》
施工圖審查的圖紙應有藍底的設計單位資質章,建築師和結構師注冊章,施工圖審查合格後由審圖機構出具審查合格證,圖紙貼簽,蓋審圖機構章,沒有審圖機構審核的施工圖不能應用施工,
『捌』 誰知道刻注冊印章需要什麼資料需要本人操作嗎
一、首次申請印章所需材料:
1、刻章申請(一式兩份,法人簽名);
2、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復印件;註:如企業法人本人不能前來辦理,受委託人需攜帶本;
二,分支機構所需材料:
1、刻章申請(一式兩份,蓋總公司公章);
2、總公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總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蓋總公司公章);
5、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復印件。
註:如總公司注冊地址在所劃區,則需攜帶總公司印章登記卡 如分支機構負責人本人不能前來辦理,受委託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總公司授權委託書。
三、首次以後申請印章所需資料:
1、刻章申請(一式兩份,蓋公章);
2、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復印件;
4、印章登記卡;
5、如更換印章需交回舊印章。
註:如法人本人不能前來辦理,受委託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授權委託書。
『玖』 注冊一級消防工程師的證書和注冊章是否有單位的名稱
結構師 執業章編號 為一級######-S*** 二級######-S**** ######為單位資質證書號 ***或****為注冊章號
『拾』 「學生證注冊章」是什麼這有什麼用處
學生證注冊章是學生證上的蓋的章需要蓋加蓋學校公章。加蓋「注冊章」後有效,學生證才有效。
凡不慎損壞或丟失學生證或校徽者,允許申請補發一次,申請補發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1、不慎損壞學生證、校徽,現有本人交付書面補發申請,向學院領取「學生證補辦申請表」,如實填寫,經輔導員(班主任)簽署意見,院辦公室蓋章,攜帶損壞的原件到學生處辦理。
2、不慎丟失學生證、校徽,應及時向學院辦公室報失、登記;對丟失學生證者,須登報聲明該證作廢,要求補發時,應填寫「學生證補發申請表」並經輔導員(班主任)簽署意見,
院辦公室審核、蓋章後報學生處,辦理登記手續,繳納登報費,從登報之日起須有一個月考察時間,確無找回可能時給予補發。考察期間如找回,可與學生處聯系撤回申請。
(10)注冊章擴展閱讀
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分別給予處理:故意轉借他人使用,經查實後,除沒收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校紀處分,由此而造成丟失者,一律不予補發;
1、擅自塗改學生證各欄內容,將給予嚴肅處理;對利用學生證弄虛作假者,給予校紀處分。
2、以欺騙行為辦理多證者,一經查實,除沒收外,將給予校紀處分。
3、利用學生證、校徽從事不正當活動者,一經查實,除沒收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