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不動產增值稅
『壹』 個人銷售不動產、住房、二手房,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八款:「 10.個體工商戶銷售購買的住房,應按照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征免增值稅。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11.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其購買的住房),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的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
(十五)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
三、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的規定:「五、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上述政策適用於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上述政策僅適用於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
四、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第五條規定:「(一)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按照有關規定全額繳納增值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二)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按照有關規定差額繳納增值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購買住房價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個體工商戶應按照本條規定的計稅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其他個人應按照本條規定的計稅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貳』 納稅人轉讓不動產,繳納增值稅差額扣除方面有何規定
納稅人轉讓不動產,繳納增值稅差額扣除方面有何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轉讓不動產繳納增值稅差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3號)規定:(1)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按照有關規定差額繳納增值稅的,如因丟失等原因無法提供取得不動產時的發票,可向稅務機關提供其他能證明契稅計稅金額的完稅憑證等資料,進行差額扣除。
(2)納稅人以契稅計稅金額進行差額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①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繳納契稅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契稅計稅金額(含營業稅)]÷(1+5%)×5%②2016年5月1日及以後繳納契稅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1+5%)-契稅計稅金額(不含增值稅)]×5%(3)納稅人同時保留取得不動產時的發票和其他能證明契稅計稅金額的完稅憑證等資料的,應當憑發票進行差額扣除。
(4)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執行。
『叄』 納稅人轉讓不動產以契稅計稅金額進行差額扣除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轉讓不動產繳納增值稅差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3號 )規定:「二、納稅人以契稅計稅金額進行差額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
(一)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繳納契稅的
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契稅計稅金額(含營業稅)]÷(1+5%)×5%
(二)2016年5月1日及以後繳納契稅的
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1+5%)-契稅計稅金額(不含增值稅)]×5%
......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肆』 房產轉讓增值稅怎麼計算
房產轉讓增值稅的公式為:房產轉讓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2)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4)轉讓不動產增值稅擴展閱讀:
房地產增值稅計算方法:
1、增值稅稅額:《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稅率計算徵收。增值稅稅額=增值額×增值稅稅率―扣除項目金額×扣除系數。
2、增值額:《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增值額=銷售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3、銷售收入:《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4、扣除項目金額:扣除項目金額的計算方法:扣除項目金額=土地款+開發成本+開發費用+稅金+其他扣除項目。
5、增值稅稅率:土地增值稅稅率採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具體稅率為30%、40%、50%、60%四個檔次。具體應適用哪一級稅率應根據增值率大小確定。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後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
『伍』 轉讓不動產繳納增值稅嗎
轉讓不動產需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5)轉讓不動產增值稅擴展閱讀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辦法》
『陸』 轉讓不動產如何繳納增值稅
根據《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二)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柒』 營改增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建不動產應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
(一)納稅人轉讓其取得不動產的增值稅徵收范圍:
1.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等。
2.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二)轉讓不動產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方法:
1.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個人轉讓住房除外)
(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
增值稅的銷項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10%)×10%
增值稅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1)轉讓非自建不動產
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1+5%)×5%
2)轉讓自建不動產
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
2.個人轉讓住房
(1)個人轉讓自建自用住房免徵增值稅
(2)個人轉讓其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
(3)個人轉讓其購買2年(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免徵增值稅(僅適用於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
(4)個人轉讓其購買2年(含)以上的住房免徵增值稅(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除外)
(5)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買住房價款)÷(1+5%)×5%(僅適用於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
(六)轉讓不動產增值稅預繳稅款計算方法(其他個人除外):
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
(1)轉讓非自建的不動產
增值稅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置原價或作價)
÷(1+10%)×5%
(2)轉讓自建的不動產
增值稅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10%)×5%
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1)轉讓非自建的不動產
增值稅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購置原價或作價)
÷(1+5%)×5%
(2)轉讓自建的不動產
增值稅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
『捌』 如何理解轉讓不動產的現行增值稅稅收政策
一、預繳稅款
14號公告第六條規定,其他個人以外的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區分以下情形計算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的稅款:
(一)以轉讓不動產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作為預繳稅款計算依據的,計算公式為: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
(二)以轉讓不動產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作為預繳稅款計算依據的,計算公式為: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1+5%)×5%。
第七條規定,其他個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按照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計算方法計算應納稅額並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就是說,其他個人以外的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預繳稅款,稅款預繳的方式分為全額預繳和差額預繳兩種。
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二、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如何繳納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視情況繳納增值稅:
第一,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作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換言之,一般納稅人轉讓非自建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話,預繳稅款時是差額預繳,納稅申報時也是差額繳稅,並抵減預繳稅款,預繳稅款地點為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地點為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
第二,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換言之,一般納稅人轉讓自建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話,預繳稅款時是全額預繳,納稅申報時也是全額繳稅,並抵減預繳稅款,預繳稅款地點為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地點為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
第三,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換言之,一般納稅人轉讓非自建老項目,選擇一般計稅方法的話,預繳稅款時是差額預繳,納稅申報時是全額繳稅,並抵減預繳稅款,預繳稅款地點為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地點為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
第四,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換言之,一般納稅人轉讓自建老項目,選擇一般計稅方法的話,預繳稅款時是全額預繳,納稅申報時也是全額繳稅,並抵減預繳稅款,預繳稅款地點為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地點為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
第五,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換言之,一般納稅人轉讓非自建新項目,選擇一般計稅方法的話,預繳稅款時是差額預繳,納稅申報時是全額繳稅,並抵減預繳稅款,預繳稅款地點為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地點為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
第六,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換言之,一般納稅人轉讓自建新項目,選擇一般計稅方法的話,預繳稅款時是全額預繳,納稅申報時也是全額繳稅,並抵減預繳稅款,預繳稅款地點為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地點為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
三、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如何繳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除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
第一,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換言之,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非自建的不動產,不管是新項目還是老項目,差額預繳稅款,差額納稅申報,抵減預繳稅款。
第二,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換言之,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自建的不動產,不管是新項目還是老項目,全額預繳稅款,全額納稅申報,抵減預繳稅款。
除其他個人之外的小規模納稅人,應按照本條規定的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四、其他個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如何繳納增值稅
其他個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購買的住房),如果是自建的,按照公式繳納稅款,應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如果是非自建的,按照公式繳納稅款,應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1+5%)×5%。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玖』 房屋這種不動產轉讓的情況,一般增值稅都有哪些要處理的問題
這些增值稅有很多的問題,可以去找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來解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