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轉讓
㈠ 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後宅基地可以轉讓嗎
宅基地的轉讓你要問一下有關的管理部門吧!
㈡ 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農村宅基地是不可以自由買賣的。我國農村的土地制度是集體所有制,宅基地從根本上來說,是農村集體土地,農民所擁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因此,宅基地既不可以在城鄉之間自由買賣,也不可在村民集體中互相買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2)宅基地轉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㈢ 宅基地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具備條件可以。
轉讓宅基地使用權需具備的條件:
(一)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宅基地;
(二)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
(三)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四)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
以上條件應同時具備。
㈣ 農村宅基地轉讓給城裡人建房,目前宅基地還沒
《土地管理法》第來九條規定自:」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由上可知,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不可能歸任何單位或個人所有,所以是不允許出售的。
不過,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這是法律支持的。
因為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所以宅基地的使用主體只能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此,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如果向城鎮居民或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村村民轉讓農村住房和宅基地,那就違反了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權屬性,所以不能把農村宅基地轉讓給城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