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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注冊工商

發布時間: 2020-11-26 03:42:00

⑴ 去工商部門注冊公司是怎麼的流程

注冊公司的流程是:

1、核名:到工商局去領取一張「企業(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申請表」,填寫你准備取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租房:去專門的寫字樓租一間辦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廠房或者辦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許在居民樓里辦公。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並讓房東提供房產證的復印件。

簽訂好租房合同後,還要到稅務局去買印花稅,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稅率購買,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萬元,那就要買10元錢的印花稅,貼在房租合同的首頁,後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貼了印花稅的合同復印件。

3、編寫「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網站下載「公司章程」的樣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後由所有股東簽名。

4、刻私章:刻法人私章。

5、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聯系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一張「銀行詢征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

6、去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戶:所有股東帶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錢到銀行,帶上公司章程、工商局發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征函表格,到銀行去開立公司帳戶,要告訴銀行是開驗資戶。

開立好公司帳戶後,各個股東按自己出資額向公司帳戶中存入相應的錢。發給每個股東繳款單、並在詢征函上蓋銀行的章。

7、辦理驗資報告:拿著銀行出具的股東繳款單、銀行蓋章後的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到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一般費用500元左右(50萬以下注冊資金)。

8、注冊公司: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驗資報告一起交給工商局。大概3個工作日後可領取執照。

9、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財務章。後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10、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憑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辦這個證需要半個月,技術監督局會首先發一個預先受理代碼證明文件,憑這個文件就可以辦理後面的稅務登記證、銀行基本戶開戶手續了。

11、去銀行開基本戶: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最好是在原來辦理驗資時的那個銀行的同一網點去辦理,否則,會多收100元的驗資帳戶費用。

開基本戶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帶齊的東西全部帶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營業執照正本原件、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財章、法人章。開基本戶時,還需要購買一個密碼器,密碼器需要280元。今後你的公司開支票、劃款時,都需要使用密碼器來生成密碼。

12、辦理稅務登記:領取執照後,30日內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證。一般的公司都需要辦理2種稅務登記證,即國稅和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時,必須有一個會計,因為稅務局要求提交的資料其中有一項是會計資格證和身份證。可以請一個兼職會計。

如果你的公司是銷售商品的,應該到國稅去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則到地稅申領發票。

(1)企業注冊工商擴展閱讀:

冊公司所需材料和證件:

1、股東、法人身份證及聯系方式;

2、公司名稱及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及出資比例;

4、公司注冊地址證明,需提供注冊地址的房產證復印件及租賃協議和房產證復印件(注冊在開發區可由開發區提供);

5、工商登記所需材料,主要是辦理公司營業執照,應向工商局提交下述材料:《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公司章程、股東會決 議、《企業告知承諾書》,工商注冊登記表。另外,還需要股東、董事、監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法人代 表提供照片一張。

6、辦理稅務登記需提供財務人員信息,包括身份證、上崗證及照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司注冊

⑵ 工商局網上登記怎麼新用戶注冊

以北京市為例,登錄網站 wsdj.saic.gov.cn,遵照網站提示,注冊即可。

注冊步驟:

1.登錄wsdj.saic.gov.cn,出現如下頁面。點擊「用戶注冊」;

(2)企業注冊工商擴展閱讀:

設立公司須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憑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當前,我國公司登記機關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2014年3月1日起,注冊成立公司的門檻將降低。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013年12月28日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並取消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決定,對《公司法[1]》作出修改,並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冊公司須知:實繳制已改為認繳制

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點。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這一改革有利於個體創業、可以促進我國建立信用體系、有利於推動資源配置方式轉變。

⑶ 工商局注冊公司查詢

1、進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示讀者,國家政府性質的網站後綴都有「gov.cn」其中,「gov」為「government」的簡寫。由於網址不是那麼好記,我們當然可以可以通過網路找到。

(3)企業注冊工商擴展閱讀

公示內容

工商公示信息

該部分信息由工商部門提供,從2014年3月1日起,商事主體通過各級工商機關使用省局業務系統辦理登記或備案等業務完畢後,該商事主體的信息實時同步在此系統公示。

1、登記信息

包括企業基本信息、投資人信息及企業變更信息。

2、備案信息

包括企業主要人員信息及分支機構信息。

3、行政處罰信息

包括企業因違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規被工商部門作出處罰的記錄。

4、商事主體公示信息

該部分信息主要是由商事主體按照規定報送、公示的年度報告信息和獲得許可的信息,商事主體對其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⑷ 注冊新公司到工商局要辦理哪些手續,要准備什麼材料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確認公司的企業法人資格,規范公司登記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公司)設立、變更、終止,應當依照本條例辦理公司登記。
申請辦理公司登記,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方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設立公司,未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公司登記機關。
下級公司登記機關在上級公司登記機關的領導下開展公司登記工作。
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不受非法干預。
第五條 (1)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的公司登記工作。
第二章 登記管轄第六條 (1)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下列公司的登記:(一)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並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資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的規定,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的公司;(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應當由其登記的其他公司。
第七條 (2) 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轄區內下列公司的登記:(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並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由其登記的自然人投資設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的規定,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公司;(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權登記的其他公司。
第八條 (1) 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設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區分局,負責本轄區內下列公司的登記:(一)本條例第六條和第七條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登記的公司。
前款規定的具體登記管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
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登記。
第三章 登記事項第九條 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一)名稱;(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冊資本;(五)實收資本;(六)公司類型;(七)經營范圍;(八)營業期限;(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以及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
第十條 公司的登記事項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第十一條 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公司只能使用一個名稱。
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
第十二條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個。
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
第十三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應當以人民幣表示,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1) 股東的出資方式應當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股東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其登記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
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第十五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用語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准。
第十六條 公司類型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第四章 設立登記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第十八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應當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二)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條 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
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第二十條 (1)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准機關確認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三)公司章程;(四)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五)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六)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七)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九)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十)公司住所證明;(十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餘部分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二十一條 (1)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於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二)董事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三)公司章程;(四)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五)發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六)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七)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九)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十)公司住所證明;(十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二十二條 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並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二十三條 公司章程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內容的,公司登記機關有權要求公司作相應修改第二十四條 公司住所證明是指能夠證明公司對其住所享有使用權的文件。
第二十五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
第五章 變更登記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二十七條 (1)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條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 (1) 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
第三十條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三十一條 (1) 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
公司法定公積金轉增為注冊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於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公司減資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三十二條 (1) 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並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
公司應當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三十三條 (1)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照本條例第六章的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四條 (1) 公司變更類型的,應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有關文件。
第三十五條 (1)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三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涉及分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自公司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
第三十七條 (1)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十八條 (1) 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十九條 因合並、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並、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注銷登記;因合並、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
公司合並、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並、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合並、分立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四十條 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載明事項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換發營業執照。
第四十一條 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
第五十六條 公司辦理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繳納登記費。
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設立登記費按注冊資本總額的0.8‰繳納;注冊資本超過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繳納;注冊資本超過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繳納。
領取《營業執照》的,設立登記費為300元。
變更登記事項的,變更登記費為100元。
第五十七條 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將登記的公司登記事項記載於公司登記簿上,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第五十八條 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營業執照》的公告由公司登記機關發布。
第九章 年度檢驗第五十九條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進行年度檢驗。
第六十條 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登記機關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受年度檢驗,並提交年度檢驗報告書、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第六十一條 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根據公司提交的年度檢驗材料,對與公司登記事項有關的情況進行審查。
第六十二條 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繳納年度檢驗費。
年度檢驗費為50元。

⑸ 生產型企業如何辦理工商注冊

(一)名稱預先核准 1、直接到縣(市、區)工商局注冊登記場所辦理屬本級核準的企業名稱核准登記的,當場作出核准(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駁回(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的決定。
依法應當先經下級企業登記機關審查後報請上級登記機關決定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下級企業登記機關就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上級審批。
2、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的,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到企業登記場所提交了內容一致並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材料原件的,當場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材料原件的,自收到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提交的申請材料與所受理的申請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視為新的申請按規定程序辦理。
在六十天內未收到申請材料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二)企業登記(含設立、變更) 1、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時限、記載事項符合法定要求、文書格式符合規范,申請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直接到企業登記場所的,當場予以受理,企業申請設立登記的,作出准予企業設立登記決定,發給《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自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領取營業執照;企業申請變更登記的,發給《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自決定之日起十日內,換發營業執照。
2、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申請予以愛理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3、通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到企業登記場所提交申請材料原件的,當場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材料原件的,自收到申請材料原件之日十五日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與所受理的申請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將申請材料原件作為新申請的辦理。
企業登記機關發給《受理通知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未收到申請材料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4、需要對申請材料核實的,書面告之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及時間。
5、依法應當先經下級企業登記機關審查後報請上級登記機關決定的企業登記申請,下級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上級審批。
(三)個體工商戶登記 1、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時限、記載事項符合法定要求、文書格式符合規范,申請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直接到縣(市、區)工商局登記場所申請的,登記機關當場作出准予登記決定,發給《受理通知書》和《准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申請人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分局(所)申請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再呈報縣(市、區)工商局登記。
2、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申請人應在發出申請後5日內,向登記機關遞交申請材料原件。
3、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由登記機關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並填寫申請材料核查情況報告書。
4、除當場登記的外,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准予登記的,發給《准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不予登記的,發給申請人《不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
5、登記機關作出准予登記決定的,在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6、對於不符合管理條件的登記申請,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發給《不予受理通知書

⑹ 注冊新公司需要帶什麼資料去工商局那裡呀

1、攜帶身份證、租賃合同或者是房產證明、公司名稱(最好備2-3個,避免已被注冊)、照片等資料到所在地的工商局進行注冊,最好是能夠電話咨詢當地的工商局後將資料准備妥當。

2、關於注冊費多少,各地工商局收費都不一樣,以當地工商局的收費標准為准。

3、辦理注冊登記後一般一個星期就能拿到營業執照。

4、等取得營業執照後30天內,去稅務局辦稅務登記證。按時攜帶身份證、營業執照、租賃合同或者是房產證明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一般證件一個月內辦好。

(6)企業注冊工商擴展閱讀

後續事項

1、辦理銀行基本戶

公司注冊完成後,需要辦理銀行基本戶開戶。基本戶是公司資金往來的主要賬戶,經營活動的日常資金收付以及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都可以通過這個賬戶來辦理。每個公司只能開一個基本戶。

2、記賬報稅

完成公司注冊後,需先辦理稅務報到,報到時需提供一名會計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公司成立後一個月起,需要會計每月記賬並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企業准備好資料到專管所報到後,稅務局將核定企業繳納稅金的種類、稅率、申報稅金的時間,及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企業日後將根據稅務部門核定的稅金進行申報與繳納。

3、繳納社保

公司注冊完成後,需要在30天內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開設公司社保賬戶,辦理《社保登記證》及CA證書,並和社保、銀行簽訂三方協議。之後,社保的相關費用會在繳納社保時自動從銀行基本戶里扣除。

4、申請稅控及發票

如果企業要開發票,需要申辦稅控器,參加稅控使用培訓,核定申請發票。完成申請後,企業就可以自行開具發票了。

5、企業年報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當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內容包括公司基本情況簡介、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等等。

註:每年需要做年報的企業是:營業執照上,注冊時間為前一年12月31日前的大陸企業。

工商行政規定,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機關會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處罰款。超過三年未年報的企業,將會納入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納入異常名錄後,企業將無法變更、注銷、轉股,對外合作時,社會公眾可隨時查看到該公司的異常情況。同時對法人、高管進行行政限制。

⑺ 公司注冊和工商注冊有何區別

一、公司注冊
公司是你做生意的身份。在注冊公司的時候,你的公司注冊下來,但是和公司同名的商標卻注冊不了,主要是因為公司名稱通過不一定意味著商標注冊也通過,這是兩個審查系統。公司名稱不是馳名商標的不同地域或行業可用同一個名字。
常見的有個體戶和有限公司,個體戶是一種公司,個人承擔無限責任(比如你研發的某款飲料喝死了人,哪怕你房子車子都當了也要賠),一但公司破產,也意味著個人破產(一無所有),所以個體戶適合一些風險不大的行業,在國外一般都是咨詢,顧問之類的,再買一份商業保險基本上就OK了。有限責任公司是另外一種,由法律承擔該公司是一個「人」,因此叫法人。在法律層面和一個自然人一樣,而公司擁有者叫法人代表,因此如果出現事故或者經營不善,只要公司虧損在0資產就可以宣布破產,而作為法人代表,你不用把自己的私人財產拿去抵賬。因此從事加工,貿易等高風險行業都是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極大的降低了商人從商的風險,因此出現之後大大的促進了商業的進步。根據其他性質在細分,還有股份公司,合資,獨資,外資,國外還有partnership。
二、工商注冊
只有先注冊公司才能注冊商標。商標,簡單的來講就是放在你的產品上,大家一看就知道,比如耐克的對勾。類似於產權保護,你要保證其他鞋廠不能放置跟我們一樣的對勾在他們鞋上。所以需要注冊。我國規定商標只能由公司或個體戶所有,自然人是不可以注冊的。
注冊商標以個人名義申請,需要申請人身份證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公司名義申請,則需要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⑻ 工商注冊與公司注冊有什麼區別

公司注冊的過程就是工商注冊的過程,只不過公司注冊屬於工商注冊的一個子屬,也就是說公司注冊是工商注冊的一種,因為工商注冊中包括許多非公司注冊的項目,比如個體工商戶注冊,外資企業注冊等.
工商注冊需准備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宜:
1、提供投資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出資比例、公司名稱、公司章程、場地使用證明、租賃合同、經營范圍;
2、選擇銀行開立公司驗資賬戶;
3、所有證件辦理完畢後選擇就近銀行辦理基本賬戶和納稅賬戶;
公司注冊需要的東西:
1、公司名稱(5個以上公司注冊公司流程備選名稱)
2、公司注冊地址的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房產需在房產證復印件及房屋租賃合同上加蓋產權單位的公章;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新站區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給工商局進行核對)
3、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如果注冊資金是客戶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在新站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注冊,需要提供暫住證原件)
4、全體股東出資比例(股東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經營范圍(公司主要經營什麼,有的范圍可能涉及到辦理資質或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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