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土地轉讓
❶ 如何轉讓個人工業用地
1、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開具土地出讓金收據。
2、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復文件。
3、60天內繳納土地契稅。
4、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辦理規劃定點陣圖,宗地圖和地籍調查表。
6、准備土地出讓合同、土地批復、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規劃定點陣圖、宗地圖、地籍調查表、土地出讓金收據、契稅收據、規劃許可證,填寫工業用地過戶申請登記表,繳納相關費用,到土地局地籍科辦理入戶手續,並索取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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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工業用地如何轉讓
首先要看你們公司地塊的具體情況,針對一下情況,對轉讓有明確的規定: 1、超出兩年未動工開發建設,未建有廠房的土地,不能直接辦理轉讓過戶手續,必須先按閑置土地處置程序作出處置,收回土地使用權;或足額收取閑置費後,再另行安排新工業項目。
2、超過出讓合同約定開工時間又未超兩年的,並且投資(扣除土地成本)未達到投資總額25%的不得轉讓,若不繼續開發建設應交納閑置費後,收回土地使用權。
3、凡享受政府用地優惠政策的工業用地已完成廠房建設(含投資超總額25%)的工業用地,必須按原享受的優惠地價標准上限,交足差額土地出讓金,並變更或重新簽訂出讓合同(使用權終止日期不變)後方可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4、已辦理金融抵押的工業用地不得轉讓。、有第1、2、3項情形的,按上述規定結合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加快金融機構抵債土地處置的若干意見》的意見辦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業用地,未經人民法院裁定不得辦理轉讓。
6、實際已將工業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辦理轉讓,必須按違法用地處理,追繳土地出讓金後方可辦理轉讓或收回土地使用權。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權,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轉讓。
8、土地權屬有爭議的不得轉讓。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權的,不得轉讓。
❸ 工業用地可以轉讓嗎
可以 工業用地轉讓有新標准
根據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布的《關於發布實施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從今年起全國范圍內的工業用地分為十五等,每個等級均有一個最低出讓價格。廈門市海滄區、湖裡區、思明區、集美區等都屬於四等,每平米工業用地最低價格480元。
據悉,此《標准》是市、縣人民政府出讓工業用地,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時必 須執行的最低控制標准。低於最低價標准出讓工業用地,或以各種形式給予補貼或返還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標准》對全國各市、縣都劃分了等級,其中只有北京和上海的部分地區屬於一等工業用地,每平米最低840元;而新疆和寧夏的部分地區屬於十五等,最低每平米60元。
此外,《標准》還規定,工業用地必須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出讓底價和成交價格均不得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最低價標准。以土地取得來源不同、土地開發程度不同等各種理由對規定的最低價標准進行減價修正的行為都屬於違規操作。
❹ 工業用地為什麼不能進行分割轉讓
工業用地上的產業用房只能按整棟的方式辦理一個房產證,使用者不能進行產權分割,無法進行轉讓和再開發。
目前的工業用地出讓、使用政策規定,工業用地上的產業用房只能按整棟的方式辦理一個房產證,使用者不能進行產權分割,無法進行轉讓和再開發。
在這種傳統制度約束下,眾多工業用地上的產權房只能出讓使用權或租給其他企業,而且經常出現四五個企業共同在一個產權證下擁有使用權的情況。
其次,這也符合家族式企業升級轉型的需要,有不少工業用地是一個家庭的幾個兄弟合夥買下的,不可分割的規定限制了他們各自的發展;
這些業態有不少介於傳統工業製造和商業之間,需要更加靈活的產業空間。
隨著企業轉型,高新技術企業已經不需要太大面積的工廠廠房了,分割後可為其攤薄廠房使用、購買成本,同時也減輕了產權所有者的轉讓壓力。
購買分割產權的企業擁有產權證後也方便出租或急需轉讓,能夠獲得穩定的產權。
由於此前的產權模式實施了很多年,短時間內調整規則難度很大,相關部門進行確權等工作的工作量會突然增加很多,還需要對涉及政策進行調整。
(4)工業土地轉讓擴展閱讀:
當把技術、經濟上有直接依賴關系的工業組成聯合企業時,如鋼鐵、石油化工、紡織、木材加工等聯合企業,則需要很大用地。
可見影響工業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規劃中必須根據城市發展戰略對不同類型的工業用地進行充分的調查分析,為未來的城市支柱產業留有足夠的空間和彈性。
但同時也要注意工業發展應節約用地,充分利用和發揮城市土地市場和規劃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業用地的浪費現象。
形式2
地形要求工業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業生產工藝、運輸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適應。
利用重力運輸的水泥廠、選礦廠應設於山坡地,對安全距離要求很高的廠宜布置在山坳或丘陵地帶,有鐵路運輸時則應滿足線路鋪設要求。
形式3
(3)水源要求安排工業項目時注意工業與農業用水的協調平衡。
由於冷卻、工藝、原料、鍋爐、沖洗以及空調的需要,如火力發電、造紙、紡織、化纖等,用水量很大的工業類型用地,應布置在供水量充沛可靠的地方,並注意與水源高差的問題。
水源條件對工業用地的選址往往起決定作用。
有些工業對水質有特殊的要求,如食品工業對水的味道和氣味、造紙廠對水的透明度和顏色、紡織工業對水溫、絲織工業對水的鐵質等的要求,規劃布局時必須予以充分注意。
形式4
能源要求安排工業區必須有可靠的能源供應,否則無法引入相應工業投資項目。
大量用電的煉鋁、鐵合金、電爐煉鋼、有機合成與電解企業用地要盡可能靠近電源布置,爭取採用發電廠直接輸電,以減少架設高壓線、升降電壓帶來的電能損失。
染料廠、膠合板廠、氨廠、鹼廠、印染廠、人造纖維廠、糖廠、造紙廠以及某些機械廠,在生產過程中,由於加熱、乾燥、動力等需大量蒸汽及熱水,對這類工業的用地應盡可能靠近熱電站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