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轉讓股份
『壹』 股東轉讓股份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自股權轉讓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申報資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主要內容: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股權轉讓後公司的股本結構;
2、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主要內容: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3、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涉及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
4、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3-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以上),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聘任司總經理;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主席。
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2人),聘任總經理,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修改後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5、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股東是企業的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由單位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如組織機構有變動,視情況提交《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6、視受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7、視出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
『貳』 大股東轉讓股份需要小股東同意嗎
需不需要小股東取決於公司成立時股東之間的協議約定,一般股份公司在成立時就會簽訂相關協議,以避免股東隨便出售或轉讓公司股份,以至於影響公司的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
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股東轉讓股份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五條 股東資格的繼承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叄』 公司股東轉讓股份,是屬於違法行為
公司股東私下轉讓股份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沒有與公司其他股東協商達成一致時不能私自轉讓股份的,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權轉讓必須經過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才是合法的股權轉讓,而且沒有股東會關於股權轉讓的同意的決議書,工商局也不會給他辦理工商股權變更手續的 。
四、最高法院就最近個案觀點:股權轉讓發生在股東之間,並約定所屬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持肯定觀點 。
五、公司法解釋四就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的效力問題有無新規定及傾向 。
『肆』 公司股東轉讓股份給職工需要怎麼辦手續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股份作為一種權利,是可以進行轉讓的。公司股份的轉讓,分為外部轉讓和內部轉讓,公司股權的轉讓首先要備齊材料,但是准備材料之前先要了解公司股份轉讓都需要什麼手續,根據手續的要求進行准備。下面小編就詳細介紹下到底需要哪些手續。
一、公司股份轉讓都需要什麼手續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1)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2)股權轉讓後公司的股本結構;
4、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
主要內容:
(1)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
(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
(3)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
(4)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
(6)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涉及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
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3-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以上),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聘任公司總經理;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主席。
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2人),聘任總經理,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修改後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股東是企業的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由單位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8、《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
9、如組織機構有變動,視情況提交《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10、視受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視出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營業執照正副本。
二、股權轉讓的一般程序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的規定:股權轉讓的程序主要如下:
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2、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4、 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5、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6、 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7、 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程序形成職代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並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表決方法通過並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
8、 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9、 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10、 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 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包括動產、不動產及知識產權)等手續。
就可以准備材料進行公司股權的轉讓了。公司股權的轉讓需要經過股東大會討論通過以後方可進行。公司股權的轉讓涉及到的內容和利益方比較多,因此每個公司對於公司股份的轉讓都是很慎重的。詳細了解需要的材料和轉讓的流程才是進行股份轉讓的前提,此外,也要確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損。
『伍』 股東之間的股份轉讓需要什麼手續
股權復轉讓申報以下資料:制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3、股東會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需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陸』 股東可以自由轉讓他的企業股權嗎
股權轉讓是指出讓人讓渡自己的股份,受讓人支付相應價款並取得股東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享有的 一項法定權利。同時,股權轉讓也需遵塒相應程序,根據我國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膠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也就是說,股權轉讓分為對內轉讓和對外轉讓兩種,程序也有所不同,受讓人為公司原有股東 時,可自由轉讓;受讓人為股東之外的第三人的,需得到其他 股東半數以上同意方能轉讓,否則將由異議股東行使購買權。
『柒』 如何辦理股份轉讓
股權轉讓需要提供材料
一、出讓方企業股權轉讓申請書及主管部門批復;
二、股權轉讓合同書;
三、出讓方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集體性質)或股東(董事會)決議;
四、股權變動的公司股東(董事會)決議;
五、原公司章程;
六、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
七、出讓方、受讓方及股權變動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八、授權委託書(轉讓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