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驗資報告
❶ 企業的驗資報告需要幾個注冊會計師簽字
根據《財政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進一步規范企業驗資工作的通知》第六條規定,驗資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七)簽章和會計師事務所地址。驗資報告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兩名具備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簽名並蓋章,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標明會計師事務所地址。
因此,企業的驗資報告需要兩名具備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簽名並蓋章。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標明會計師事務所地址。
❷ 注冊公司還需要驗資嗎
現在注冊公司不需要驗資了。
按照新修訂的《公司法》及相關條例,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為認繳登記制度,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需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
之前在實繳制的時候,注冊資本是需要驗資報告的。
現在認繳制已經基本不需要了,只有少數情況會用到,例如:參加招投標項目,招標方要求出具驗資報告;跟規模比較大的企業合作,對方為了確認你的公司實力,也會要求出具驗資報告。如果需要用到驗資報告,可以在注冊資本實繳完成後,找會計師事務所來出具。
(2)注冊驗資報告擴展閱讀
注冊資本是全體股東出於公司經營需要 ,提供或承諾提供給公司的資金總數。
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的公司叫「XX有限公司」或「XX有限責任公司」。這里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只承擔有限的責任,而承擔的最高額度就是公司的注冊資本。
我國目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認繳制的意思就是:注冊資本不用在一開始就全部繳納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諾的時限內(一般為10-20年)繳完即可,這極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冊時的資金壓力。
注冊公司需要准備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參考資料:網路——公司注冊
❸ 注冊有限責任公司還要提供驗資報告嗎
大部分不需要驗資,但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和保險經紀人、直銷企業、對外勞務合作企業、融資性擔保公司、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勞務派遣企業、典當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還是需要驗資!
國務院關於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
改 革 方 案 的 通 知
國發〔2014〕7號
二、放鬆市場主體准入管制,切實優化營商環境
(一)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公司股東認繳的出資總額或者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即公司注冊資本)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自主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應當將股東認繳出資額或者發起人認購股份、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繳納情況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公司股東(發起人)對繳納出資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
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和保險經紀人、直銷企業、對外勞務合作企業、融資性擔保公司、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勞務派遣企業、典當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問題,另行研究決定。在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未修改前,暫按現行規定執行。
已經實行申報(認繳)出資登記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❹ 公司注冊資金實繳需要出驗資報告嗎
需要。
依照《公司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出具驗資報告,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是表明公司注冊資本數額的合法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八十九條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發起人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三十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由發起人、認股人組成。
發行的股份超過招股說明書規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發起人在三十日內未召開創立大會的,認股人可以按照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4)注冊驗資報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❺ 注冊公司為什麼要出具驗資報告
現在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資本無需馬上到位
但是一旦資本到位,必須出具驗資報告並到工商登記才會得到認可
為什麼要出具驗資報告而不是直接打錢入基本戶即可,這是為了避免非真實出資,避免企業用客戶貨款或者企業借款作為出資額。
出具驗資報告要求必須是以股東個人賬戶打款入企業基本戶,且備注必須註明投資款
依照《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出具驗資報告,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是表明公司注冊資本數額的合法證明。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法定驗資機構是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師事務所.驗資後,驗資機構應出具驗資報告,連同驗資證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並交與委託人,做為申請注冊資本的依據。
❻ 認繳資本與注冊資金在驗資報告中的體現
一、
認繳資本就是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是各股東認繳額的總和。,不可能低於注冊資本。估計你說的是實繳資本低於注冊資本。
二、
注冊資本申報高了,可以去工商局變更登記,申請減少注冊資本。
三、
資本可以分期到位,只要在章程里約定,按照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來分期出資是合法的。驗資報告按照實收資本,到多少驗多少。
但是這個到位的資本必須是真實的,不可以像有的人說的將一筆資金繳入賬戶、取出來再繳入通過循環重復製造流水額。
如果第二期資本繳納時上期實收資本已經用掉,要能查出用到哪裡去了。這在注冊會計師的驗資操作規范里都有規定。否則注冊會計師是不會出具驗資報告的。
❼ 現在注冊公司需不需要驗資
不需要了,現在注冊公司實行認繳制。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改。修改內容包括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購的資本金額和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再視為注冊事項,公司注冊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實行認繳制,取消驗資制度的好處:
1、由於實行認繳登記制,一定程度上鼓勵了投資創業,同時降低了企業資本的運營效率。而且認繳登記制不用佔用資金,可以提高資本運營效率,並且減小企業的成本。
2、原先公司法規定的是注冊資本實行實繳登記與認繳登記結合的制度。實行實繳登記是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手段之一,也是出於使公司監管便利化的考慮。
3、公司的償債能力並不是完全由注冊資本決定的,而是由公司的凈資產決定的。改為認繳登記後,企業的資金運營效率提高了,注冊資本體現公司信用的作用被弱化了,注冊資本也不能再被作為市場准入的條件,因此有更多的企業能參與市場競爭。
(7)注冊驗資報告擴展閱讀:
認繳登記制的特點:
1、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准、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准、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重復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2、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3、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4、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參考資料:公司法-網路
❽ 注冊民辦非企業的驗資報告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注冊民辦非企業,需要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民政部門出具的《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批文;
2.章程;
3.法定代表人、投資者身份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4.職業許可證復印件和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登記文件;
5.驗資業務約定書;
6.銀行出具的現金繳款單單或銀行進賬單,用途必須註明投資款;銀行進賬單;銀行詢證函;
7.單位出具的投資人投入資本的收款收據復印件;
8.實物投資的應附實物移交證明;
9.以房屋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汽車投資時,應提供產權證明、,以機器設備和材料等實物資產出資的,應提供製造廠家或銷售商品的發票、貨物運輸單、提貨單等單證。
❾ 注冊公司現在還需要驗資嗎
注冊公司現在不需要驗資了。
我國目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認繳制的意思就是:注冊資本不用在開始注冊公司時就全部繳納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諾的時限內(一般為10-20年)繳完即可,這極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冊時的資金壓力。
以前實行實繳制的時候,注冊公司是需要注冊資本的驗資報告的。現在認繳制已經基本不需要了,只有少數情況會用到。
例如:參加招投標項目,招標方要求出具驗資報告;跟規模比較大的企業合作,對方為了確認你的公司實力,也會要求出具驗資報告。如果需要用到驗資報告,可以在注冊資本實繳完成後,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9)注冊驗資報告擴展閱讀:
注冊公司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註: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准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